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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452-80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2401000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服务大局,规划管控有新举措。启动弥勒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弥勒市中心城区发展概念规划、弥勒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弥勒市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正在修编弥勒市城东、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主动作为,用地保障有新业绩。开展了弥蒙铁路、弥玉高速、云南建投滇南运营中心及康养综合体、金锣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新鸥鹏教育小镇建设、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东连接线、红河东风韵小镇建设项目、西二镇永平商住综合体项目、新哨镇路体里方自来水厂改扩建项目、弥勒市西区开发项目、弥勒市地热水集中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弥勒市弥师路以南甸溪河以西开发项目等土地征收工作。认真研究用地报批新规定,积极组织编制项目用地“成片开发方案”,并同步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目前东风韵特色小镇、太平湖森林小镇的成片开发方案正在报批。 

  3、服务民生,项目实施有新成效。全面开展7个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复垦工作,现弥阳镇脚落沼项目已完成州级外业验收,等待内业验收通知;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申请已上报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待验收,3个竣工未验收项目正在准备验收资料。申报了红河州弥勒市虹溪镇刘家庄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并获省级评审通过,现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 

  4、转变理念,生态建设有新进展。根据“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要求,持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下发《弥勒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省自然资源厅驻弥勒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开展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加强地灾防治工程管理。 

  5、依法行政,执法监察有新突破。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来访渠道畅通,办理答复信访件。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调查立案。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工作。 

  6、强基固本,基础工作有新提高。第三次全国国土初始调查成果通过国家核查,并完成了统一时点更新外业调查工作,待国家审核下发最终成果。不断加强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切实推进不动产数据信息共享,将抵押登记受理业务延伸到银行窗口,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阳自然资源所; 

  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朋普自然资源所; 

  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自然资源所; 

  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 

  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哨自然资源所; 

  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一自然资源所; 

  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二自然资源所; 

  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三自然资源所; 

  1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虹溪自然资源所; 

  1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竹园自然资源所; 

  1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巡检司自然资源所; 

  1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山自然资源所; 

  1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风自然资源所; 

  15.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6.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7.弥勒市规划中心; 

  其中,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中心均未单独设帐,人事及账务都统一由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员工资经费纳入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决算统一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13,332,457.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324,457.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收入增加308,370,271.81元,增加293.79%。主要原因是:1、本单位2020年因发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拆旧复垦、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编制、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项目费用,使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由于本年土地出让收入增加,返还土地成本收入,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634.7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7306.2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61,270,938.06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4,483.69元,占总支出的4.04%;项目支出346,686,454.37元,占总支出的95.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支出比上年增加266,629,326.47元,增加281.73%,主要原因是:1、由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拆旧复垦;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编制;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项目支出增加,使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本年返还土地成本直接支付增加,使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84,483.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72.16元,增加0.11%,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工资保险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70,730.80元,占基本支出的8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3,752.89元,占基本支出的11.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6,686,454.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613,854.31元,增加332.97%,主要原因是:1、由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拆旧复垦;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编制;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项目支出增加,使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本年返还土地成本直接支付增加,使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45,068.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94%。与上年对比增加21,937.992.13元,增加88.43%,主要原因是:1、由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拆旧复垦;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编制;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项目支出增加,使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4,64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1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1,954.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1,905.26元;支付死亡抚恤198,383.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8,07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811,958.48元,公务员补助56,114.1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3,553,65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7%。其中基本支出12,211,767.54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1,341,884.53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具体如下: 

  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8,136,464.5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18.68%; 

  220(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600.00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0.03%; 

  220(类)01(款)04(项)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7,787,910.00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17.88%; 

  220(类)01(款)06(项)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0,118,045.00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46.19%; 

  220(类)01(款)09(项)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569,340.00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1.31%; 

220(类)01(款)14(项)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71,600.00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0.39%;

  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3,270,549.39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7.51%; 

  220(类)01(款)99(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486,143.18元,其中基本支出791,153.65元,项目支出2,694,989.53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8%;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18,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100.00元,支出决算为53,181.00元,完成预算的15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400.00元,完成预算的66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81.00元,完成预算的71.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车辆运维费因年初预算不足,年度中间单位发生保险费、车船税、燃油费、及往年挂账维修费超预算执行,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7,287.81元,增长4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228.41元,增长52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40.60元,下降32.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0年因发生燃油费、及往年挂账维修费,上年我单位未发生燃油费、及往年挂账维修费,导致决算数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00.00元,占60.92%;公务接待费支出20,781.00元,占39.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4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开展外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78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3,752.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3,098.63元,减少38.28%,主要原因分析:我局部门日常支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把控支出,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出差、会议、培训、水电、邮电、租赁、劳务、维修(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422,477,494.55元,其中,流动资产418,010,062.82元,固定资产4,115,747.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51,683.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117,88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少1,218,567.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045.46平方米,账面原值7,527,102.0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47,193.3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2,477,494.55

418,010,062.82

4,115,747.83

2,711,666.64

 

 

1,404,081.19

 

 

351683.9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4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