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45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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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10-25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501000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乡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乡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与“机”关系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抗疫情各项工作,切实加大“六稳”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2020年,完成工农业生产总值3.227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完成2.4376亿元,工业总产值完成7900万元。全乡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700.47万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57.37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省外协议资金11647.5万元,占目标任务数的105.88%;省外实际到位资金8205万元,占目标任务数的102.5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233万元,占目标任务数125.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五山乡人民政府、五山乡财政所、五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五山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五山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五山乡应急服务中心、五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山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3,906,953.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6,953.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965766.32元,增加49.97%,主要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4,573,694.47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5,694.47元,占总支出的82.88%;项目支出4,208,000.00元,占总支出的17.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391065.33元,增加43.01%,主要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65694.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32565.33元,增加32.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42,884.42元,占基本支出的69.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22,810.05元,占基本支出的30.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08,000.00元。与上年决算数1,849,500.00元相比增加2358500.00元,主要原因是指〔2020〕31号2020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50000元用于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弥财预指〔2020〕11号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70000元用于大箐口坝塘维修养护项目和舍姑温室养殖二期项目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弥财农指〔2020〕17号非贫困县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000元用于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预算预拨〔2020〕56号2019年贫困户住房提升改造第二批资金68000元用于贫困户住房提升改造项目;弥财农发〔2020〕43号2020年非贫困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200000元用于云下围锁小组机耕路建设;弥财预指〔2020〕42号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补助资金20000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补助;弥财综指〔2020〕9号州级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则居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000元用于则居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弥财综指〔2020〕2号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舍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资金200000元用于舍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6569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7%。与上年对比增加4134565.33元,增加25.47%,主要原因2020年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2,60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3%。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经费;
5.教育(类)支出2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3,20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文广中心工资和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5,68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工资和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0,77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计生办等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9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工作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03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93501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7%。主要用于农经站、农机站、农科站、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等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及扶贫工作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7,04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等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4,50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47,74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冬春救助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6100.00元,支出决算为295,197.69元,完成预算的8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509.74元,完成预算的9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687.95元,完成预算的67.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0,223.84元,下降2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231.48元,下降1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992.36元,下降36.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509.74元,占64.54%;公务接待费支出104,687.95元,占35.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509.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0,509.7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厕所革命等各项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4,687.95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4,687.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乡镇交流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4,366.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745.88元,减少6.87%,主要原因经费压缩,政府机关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五山乡部门资产总额59835899.67元,其中,流动资产53312596.64元,固定资产12556753.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36227.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16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20平方米,账面原值893433.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651.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5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