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tyjrj/2025-00006
- 发布机构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2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301000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服务,为退役军人开展信息登统记、政策咨询服务和两用人才跟踪协调服务。对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管理服务,主要做好退役金发放、社会保险、医疗待遇、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年度确认、数据更新、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管理;负责陵园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前来祭祀和扫墓烈士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来访、接待;负责陵园卫生清扫和绿化;负责军人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2)承担中转部队以及每年入伍新兵、退伍老兵、部队调防、训练、国防施工、紧急救灾、支前民兵、民工等军用饮食供应和住宿保障任务。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阳光安置”提升退役军人归属感。
2020年弥勒市共接收安置转业军官2人,均为计划安置;接收退役士兵120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有24人,于8月15日组织参加了为期4天的红河州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教育培训(弥勒培训班);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96人已全部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安置回原入伍地,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14.408万元。
2. 抓实烈士祭扫提升退役军人光荣感。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将传统祭扫改为网上祭扫,积极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一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发登录中华英烈网,或通过关注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瞻仰先烈的英雄事迹,用网络献花、祭拜、祭酒、留言等方式向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而英勇献身的民族英烈致敬,表达追思缅怀之情,使干部职工再次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到弥勒市驼龙山烈士陵园开展“五个一”清明祭扫活动。即发布一封倡议书、清扫一次卫生、擦拭一遍墓碑、敬献一个花篮、组织一次仪式,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整个清明节祭扫期间弥勒无涉军人员赴外地开展祭扫情况。
3.抓实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
自开展“两保”接续工作以来,共召开5次联席会议,组织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进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和业务培训,及时交流工作难题推进工作进度。截至目前,我市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受理186人(退役军人事务、人社、公安等部门完成初审、政治审查180人,待完善相关材料6人)。共办结180人,共缴纳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保险接续费511.3万元。
3. 抓基层,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以“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为遵循,建立起市级服务中心1个、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13个、村(社区)级退役军人服务站148个,市、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积极改善办公条件,配齐必要设备,做到门前有牌子、室内有册子、墙上有制度。选优配强工作人员,落实每个乡镇服务站1名事业编制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服务站站长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并指定专人负责退役军人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掌握过硬、业务手段过硬、工作规矩过硬。精心打造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典型,积极创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4个,坚持军的特色,体现家的温馨,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4. 精准确定重点对象,确保结对到位。
梳理全市范围内功臣模范、“三属”、伤病、特困退役军人和部分有强烈诉求的退役军人,确定28名服务对象,由全局干部职工分别结对帮扶。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服务对象普遍联系,实现全覆盖。
5. 创新方式开展互动,确保联系到位。
采取定期联系与常态走访相结合方式,确保每季度联系结对服务对象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走访1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与联系对象随时互动交流,确保退役军人遇事能立即联系、困难能及时解决、意见能及时反馈。截至目前共联系服务对象28人,走访120余人次,会议座谈8次,收集意见建议9条。
6. 用心用情解困帮扶,确保服务到位。
经常性赴基层开展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帮扶慰问等活动,及时准确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生活状况,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详实掌握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心尽力排忧解难,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单位成立以来共投入资金71.8394万元为360户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医疗问题。为符合享受解困标准的42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解困金115.2万元,发放270人次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金32.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 云南省弥勒军供站
3. 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8.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表为空,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表为空,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333,871.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33,871.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063,047.48元,增长9.5%,主要原因一是为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缴纳保险接续费;二是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提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4,925,912.94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1,520.59元,占总支出的97.15%;项目支出1,564,392.35元,占总支出的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437,73.17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一是为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缴纳保险接续费;二是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提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361,520.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19,193.47元,增长29.39%,主要原因一是为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缴纳保险接续费;二是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提标;三是人员调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费、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等人员经费支出52,827,436.29元,占基本支出的99.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4,084.30元,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4,392.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3,708.55元,减少68.09%,主要原因是上年主要支付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备用井工程款,2020年支付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建设工程款。具体项目是退役士兵培训基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25,91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437,73.17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一是为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缴纳保险接续费;二是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449,05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1%。主要用于: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0元,用于行政退休公用经费;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03.5元,用于事业退休公用经费;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574.4元,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443.63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1,371,825.6元,用于遗属补助、三属人员及60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6)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4,186,384.7元,用于伤残军人抚恤补助;
(7)208(类)08(款)03(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6,952,874.5元,用于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8)208(类)08(款)05(项)义务兵优待补助支出2,380,968元,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
(9)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22,051,079.88元,用于“两节”走访及座谈会、城镇重点优抚对象、支前民兵民工、两参人员、60岁农退;
(10)208(类)09(款)01(项)退役士兵安置支出3,296,780元,用于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补助、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11)208(类)09(款)02(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2,549,250.87元,用于退役士官及无军籍生活补助;
(12)208(类)09(款)03(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639,595.12元,用于基本工资、公用经费;
(13)208(类)09(款)04(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602,400元,用于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建设;
(14)208(类)09(款)05(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358,944元,用于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15)208(类)09(款)99(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480,073.5元,用于军干所人员工资、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缴纳;
(16)208(类)28(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639,335.14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17)208(类)28(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1,776.7元,用于保运转工作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
(18)208(类)28(款)05(项)部队供应支出1,240,091.59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19)208(类)28(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563,369.6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20)208(类)28(款)99(项)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71,818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21)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68元,用于军转干部慰问及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6,85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474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148.85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7,171.31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210(类)14(款)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129,862.05元,用于优抚对象外地就医、一站式医疗救助、城乡医疗缴纳;
(5)210(类)14(款)99(项)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7,200元,用于老女兵医疗缴纳;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85元,支出决算为16,347.54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94.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15.54元,完成预算的8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2.00元,完成预算的176.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要求压缩支出所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52.46元,下降1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84.46元,下降1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32.00元,增长68.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三公要求压缩支出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5.54元,占81.45%;公务接待费支出3,032.00元,占18.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15.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15.5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03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上到我单位开展退役军人重点工作调研、开展创建美丽军营督查、调研两保接续推进落实工作、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人员进行走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084.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183.95元,增长50.0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6,401,189.83元,其中,流动资产19,942,328.59元,固定资产5,854,191.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598,003.43元,无形资产6,666.6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99,994.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3,282.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6,401,189.83 | 19,942,328.59 | 5,854,191.13 | 5567087.39 | | | 287103.74 | | 10,598,003.43 | 6666.68 |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