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501-04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2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1000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加快城市更新。持续抓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防洪排涝项目、城市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老城区)、城市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工程、城市停车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2. 持续跟踪服务重点项目。针对红河水乡特色小镇、秋雨书院、红河未来城、融创中国甸溪河文旅康养产业、德富理文产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定期向企业了解情况,切实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协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助推项目建设。
3.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将城市更新、“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等工作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形成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管理模式。2021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根治城区风貌乱、停车乱、管线乱、业态乱、景观乱等问题,使城市管理手段更加科学、管理模式更加精细、管理体系更加高效。进一步完善环卫、绿化市场化运作机制,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全力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和“健康生活目的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下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1.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弥勒市园林局;3.弥勒市房管所;4.弥勒市环卫站;5.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6.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7.弥勒市标准定额站;8.弥勒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9.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10.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11.弥勒市城建档案馆;12.弥勒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09人,主要是执法局和环卫站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8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96,788,866.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632,866.42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2%。2019年度收入合计1,359,081,31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8,832,636.56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8,676.54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度对比收入情况,减少收入362,292,446.68元,总收入较上年下降26.67%;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363,199,770.14元下降26.67%;其他收入增加907,323.46元,较上年增长364.86%,主要是卫健局拨入疫情防控经费的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12,942,879.14元,较上年减少支出315,340,000.94元,其中:基本支出34,546,393.49元,占总支出的4.25%,较上年支出增加2,532,393.82元,增长7.91%;项目支出778,396,485.65元,占总支出的95.75%,较上年支出减少317,872,394.76元,下降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开工项目少,相关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46,393.4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02,112.12元,占基本支出的81.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44,281.37元,占基本支出的18.6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532,393.82元。基本支出具体支出如下:支出包括基本工资3,441,272元、津贴补贴元、奖金745,892元、伙食补助费13,455.36元(环卫站聘用人员支出)、绩效工资3,399,43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2,658.08元、职业年金缴费116,78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7,202.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4,978.6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497.21元、住房公积金797,639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86,314.42元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44,281.37元,占基本支出的18.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8,396,485.65元。具体支出如下:社会事业发展规划775,353元,水体3,370,189.86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6,325,640.51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625,275.52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79,402.29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00,00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406,531.1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4,814,960元,比上年增加支出4,129,225.53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6,219,817.40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01,968,740.76元,主要是政府补助给企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230,315.34元,比上年增加支出6,601.25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93,50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32,756,500元;城市公共设施10,622,30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6,467,955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7,634,246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00,000元,上年专项债券资金900,000,000元放在棚户区改造支出,比上年减少支出600,000,000元;棚户区改造7,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37,362.5元,公共租赁住房90,000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200,00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128,200元,老旧小区改造50,040,000元,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5,670,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70,000,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17,872,394.76元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专项债券收入较上年减少,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为市 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包括市容市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人居环境改善,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发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413,430.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54%。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支出147,909,482.31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支出的增加,基本支出34,546,393.49元,项目支出286,867,037.3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9,1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4,73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在职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和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2,18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76,39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4,123,60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3%。主要用于住建局在职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执法局、环卫站出聘用人员工资和三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037,36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5%。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9,300元,支出决算为382,697.04元,完成预算的12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1,005.04元,完成预算的13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92.00元,完成预算的83.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支出,其原因一是我单位每月要对施工工地安全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每日要巡街,导致车辆出动使用频率高,公务用车燃料费增加;二是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和保险费逐年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7,696.46元,增长2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3,361.46元,增长2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65.00元,下降20.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支出,其原因一是我单位每月要对施工工地安全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每日要巡街,导致车辆出动使用频率高,公务用车燃料费增加;二是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和保险费逐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005.04元,占94.3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92.00元,占5.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005.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1,005.0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施工工地安全,城市管理巡街,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1,6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6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对对住建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项目,人防、燃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4,281.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514,527.07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局正常开展工作运转支出,以及执法局环卫站因城市管理所需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114,411,499.52元,其中,流动资产614,300,691.34元,固定资产56,174,697.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72,677,930.82元,无形资产531,1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843,767.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83,827.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99.80平方米,账面原值4,697,222.5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141,600元;出租房屋2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042,005.6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0,297.6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14411499.52 |
614300691.34 |
56174697.87 |
25174697.87 |
22704606.20 |
|
8826583.80 |
|
272677930.82 |
531190 |
|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8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85,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3,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88,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