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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xfj/2025-0001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000

弥勒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弥勒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落实领导接访制度

(1)大力推广网上信访。推行手机信访、微信信访,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1至11月,共收到网上信访件494件,占信访总量的71.19%,已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

(2)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印发《关于2020年度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的通知》(弥办发〔2020〕20号),市领导视来访情况适时到市信访局接访群众。1至11月,市级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6批17人次,已办结5批15人次。

2.大力推进重点矛盾化解攻坚,有效消减信访存量

(1)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两访”活动。把领导资源集中用于解决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及普遍性、群体性信访事项,带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两访”活动共接待群众24批76人次,推动化解信访问题13件次。

(2)抓好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化解和稳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明确市委书记、市长作为总责任人,一名市级领导作为包保领导,涉及部门、乡镇为具体责任单位,部门、乡镇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办理要求。

(3)大力推进重点矛盾化解攻坚,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扎实开展“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活动,细化工作措施、分解明确任务、加强督促落实,集中解决和妥善处理了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今年共排查“四大重点”信访矛盾3件,已全部办结。

(4)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和完善信访件督办制度,强化相关部门责任,加大交办、跟踪督办力度,坚持在第一时间把问题矛盾化解到位,截至目前,共督办24件信访案件,化解5件,办结17件,2件正按时限要求办理。

(5)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依据国家信访局的相关指导意见,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环节,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对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办到位。今年以来,共收到国家信访局转交办“最多访一次”信访件57件,现已办结51件,6件正在办理中。

3.突出信访事项开展联合接访,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对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和重要信访事项,迅速通知属地乡镇和涉事部门领导及时到市信访局开展联合接访,共同面对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突出问题。1—11月,共开展联合接访21批308人次。

4.大力推动“人民满意窗口”建设,优化接待环境

从软件和硬件同时下功夫,重新改造接访室,用钢化玻璃隔断,信访人和接访工作人员之间互相看到、听到,又有安全保障。设立可容纳近百人的“弥勒市信访局候访大厅”,电子横标、LED显示屏,配置了等候椅、视频监控、来访登记席、饮水机、手机充电器、意见箱等人性化的设施,《信访条例》《云南省信访条例》《来访人须知》等法规制度制作上墙。

5.积极发挥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采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攻坚化解重点信访矛盾、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派出劝返工作组劝返工作前置、零报告工作制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等管用见效的工作措施,完成了各级“两会”、领导来弥勒调研等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点时期、敏感时段的信访维稳保障工作任务。

6.强化信访服务保障工作

结合信访工作实际,采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攻坚化解重点信访矛盾、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派出劝返工作组劝返工作前置、零报告工作制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等管用见效的工作措施,实现特殊敏感时期进京“零上访”工作目标。

7.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

(1)提倡疫情期间“网上信访”反映诉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安排部署,及时发出《弥勒市信访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网上信访的倡议》,列出网上信访途径,引导群众“足不出户”反映诉求,减少在信访接待场所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今年1至11月,全市受理涉疫信访件6件,现已办结。

(2)加强疫情期间信访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结合疫情防控和各级“两会”期间信访保障工作要求,加强对信访重点人员的梳理排查,纳入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管理,一体推进问题解决、思想疏导和人员管控。及时将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我市的信访重点人员1名,州委信访联席办交办我市信访重点人员26名进行交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773,17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3,171.50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2%。上年收入2579515.02元,同比上升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购置公务用车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772,177.76元。其中:基本支出2,722,177.76元,占总支出的98.20%;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2596685.44元,同比上升6.76%,主要原因是购置了公务用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2,177.76元。上年支出2391665.16元,同比上升13.82%,主要原因是购置了公务用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07,222.42元,占基本支出的81.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955.34元,占基本支出的18.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上年支出205020.28元,同比下降75.61%,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6,887.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上年2596685.44元,同比上升6.17%,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8,40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2%。其中2010301款项支出1720503.39元, 2010308款项支出385090.38元,2010350款项支出312814.6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13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34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100元,支出决算为165,932.14元,完成预算的35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284.14元,完成预算的53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48.00元,完成预算的56.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了办公用车,增加了车辆购置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7,419.61元,增长24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5,713.61元,增长41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94.00元,下降46.2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了办公用车,增加了车辆购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284.14元,占94.19%;公务接待费支出9,648.00元,占5.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284.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0,000.00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因原有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用车频繁,导致零部件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所以将原有车辆作报废处置 ,重新购置了新的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284.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6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维稳,联合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664.94元,上年支出259424.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61%,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增加了公车购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6867.5元、邮电费4302.3元、物业费17293元、差旅费30209元、公务接待费9648元、工会经费14096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6284.14元、其他交通费9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8165元、公务用车购置1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311380.22元,其中,流动资产13472.42元,固定资产2979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1013.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314.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3781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