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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503-20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1801000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发挥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2.组织搜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信息,掌握有关动态,为决策提供政策依据。3.加强市内外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和调查报告。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要求,领导班子均按要求参加党组和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中心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发展研究中心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成立中共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定下发了《中共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要点》《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按照工作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有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两个责任”。二是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行市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制定印发《中共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落实。强化中心干部职工能力提升,把理论学习和专业能力学习相结合,稳步持续推进中心干部职工知识储备和能力转化,着力打造学习型团队,今年以来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和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累计开展学习活动39余次。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党组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中心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二是强化党务理论学习。提高党建理论知识应知应会,增强党组党建工作主业主责主角意识,推进党组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压实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下发《中共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中共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关于印发< 中心党组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共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关于印发< 推进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关于印发< 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书,列出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考核清单。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考核选拔工作。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作风建设促进工作高效落实。发扬“天黑赶路、天亮上车”的干事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埋头苦干,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情况,结合中心实际,提出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工作,以坚持问题为导向,进行经常性教育,中心党组进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二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责任,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任人谈心谈话1次,通过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关心关爱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6.发挥职能职责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切实为市委、市政府献好策、参好谋。今年以来,牵头起草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弥勒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6条措施》《弥勒市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关于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的决定》《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共为市政府起草各类讲话、汇报材料等180余份。

  7.开展脱贫攻坚方面。对挂联村和挂包户,对标对表,狠抓扶贫攻坚责任落实。一是压实帮扶责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抓好补短板、提质量、固成果相关工作,根据挂联村和挂包户实际情况,制定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挂包帮帮扶工作计划》,按要求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入户走访,全面了解朗才村和10户挂钩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对贫困户基本信息、收入详细情况、历年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更新,确保了“户户清”行动持续见效。今年以来共深入挂联村15次,参与挂牌作战6次。二是夯实扶贫基础。为挂联的朗才社区协调扶贫资金5万元,为所挂联贫困户帮助协调了5万元小额扶贫贷款,动员干部职工进行“爱心扶贫”捐款4000元,购买家电、家具等产品1000元,帮助贫困户解决住房和环境问题,现中心挂联的10户贫困户已全部实现庭院硬化和卫生厕所的改造,并帮助古学发户解决了危房加固改造工作。三是做实产业帮扶。结合大红塘村实际情况,通过上级统筹,引入产业化种植项目,改变单一种植玉米的问题,鼓励农户种植花生等高产农作物。同时鼓励贫困户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家庭收入。通过积极动员,已有6户贫困户外出务工,年收入预计每户实现4万元。四是持续推进消费扶贫。市发展研究中心工会委员会组织工会会员利用弥勒消费扶贫公共平台,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截至目前,共消费2100元,实现每人消费3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及项目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10,00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007.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上年预算收入298237.21元,同比上升171.6%,原因:一是2020年度5月从个旧市调入1人,二是本年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10,017.77元。其中:基本支出780,017.77元,占总支出的96.30%;项目支出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支出298227.23元,同比上升171.6%,一是因2020年度5月从个旧市调入1人,二是本年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0,017.77元。上年支出298227.23元。同比上升171.6%,原因:一是2020年度5月从个旧市调入1人,二是本年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工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710,966.51元,占基本支出的91.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051.26元,占基本支出8.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000.00元,因本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工作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017.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支出298227.23元,同比上升171.6%,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因2020年度5月从个旧市调入1人,二是本年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4,78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7%。主要用于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694,786.24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69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698.4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53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533.1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产生公务接待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与相比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1312.36元,其中,流动资产1066.56元,固定资产6024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34.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84.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312.36

1066.56

60245.8

 

 

 

60245.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