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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10-28
- 有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3号),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弥勒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弥勒市纪律检查机关;弥勒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弥勒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弥勒市委和中共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市纪委持之以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思想武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引导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的初心使命,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践行学以致用,坚持边实践边学习,把思想、工作、职责摆进去,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方法、找策略,用科学理论解决好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四个不直接分管”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八个肃清”,以查处的秦光荣、和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及和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恶劣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842,06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42,063.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收入18,003,030.29元对比增加3,839,032.97元,增长21.3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职务职级晋升工资10人,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年内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14人,调出6人,退休4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增非税收入298000元,新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6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1,843,178.48元。其中:基本支出21,503,178.48元,占总支出的98.44%;项目支出3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支出18,359,360.06元对比增加3,483,818.42元,增长18.98%。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干部的变动、职工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并行职务变动、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各类社会保障缴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建设等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03,178.48元。与上年基本支出数18,206,493.66元对比增加3,296,684.82元,增长18.11%,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职工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并行职务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21,891.85元,占基本支出的8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81,286.63元,占基本支出的1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000.00元。与上年152,866.40对比,增加了187,133.60元,主要是为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该项目实施以来全面整合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检举举报数据,适度引入外部数据,支撑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和综合分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参与度、满意度。主要安装了29台涉密电脑,覆盖29个网点(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乡镇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实现了乡镇、机关、派驻点内网数据的全覆盖,市级纪检监察机关购置2台夏普/Sharp-C6085D多功能复印装订一体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43,178.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18,359,360.06元对比,支出增加了3,483,818.42元,主要原因是: 职务职级晋升工资10人,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年内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14人,调出6人,退休4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增非税收入298000元,新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6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28,62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7%。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机关运转所需的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办案伙食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印刷费、驻村队员工作经费、购置办案设备款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4,51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死亡职工葬丧抚恤费、遗属补助、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0,04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6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368.40元,完成预算的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606.40元,完成预算的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762.00元,完成预算的6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顺利开展,到各部门和乡镇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的次数增加;1辆执勤执法用车使用年限已久,必须对发动机进行零部件的更换,费用增加。其余4辆执勤执法用车由于购置时间已久,维修费用随之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6,586.29元,增长1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60,629.29元,增长6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043.00元,下降40.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顺利开展,到各部门和乡镇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的次数增加;1辆执勤执法用车使用年限已久,必须对发动机进行零部件的更换,费用增加。其余4辆执勤执法用车由于购置时间已久,维修费用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606.40元,占76.23%;公务接待费支出49,762.00元,占23.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606.4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606.4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9,76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7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同省、州上级查办大案要案产生的伙食费、专案组成员住宿费和到外县市办案人员的食宿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1,286.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35.7元,增长0.1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差旅费、办案伙食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印刷费、驻村队员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78,646.19元,其中,流动资产29,130.06元,固定资产1,849,516.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41.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809.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