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tyjrj/2025-00007
- 发布机构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1-0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301000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服务,为退役军人开展信息登统记、政策咨询服务和两用人才跟踪协调服务。对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管理服务,主要做好退役金发放、社会保险、医疗待遇、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年度确认、数据更新、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管理;负责陵园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前来祭祀和扫墓烈士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来访、接待;负责陵园卫生清扫和绿化;负责军人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2)承担中转部队以及每年入伍新兵、退伍老兵、部队调防、训练、国防施工、紧急救灾、支前民兵、民工等军用饮食供应和住宿保障任务。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
弥勒市2020年秋冬季和2021年4月共接收退役士兵152人,其中:符合自主就业领取自主就业金的96人(义务兵42人,复员士官54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56人。发放96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8.22万元。完成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56名退役士兵选岗和安置工作。为做好退役士兵报到工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合相关部门组建服务专班,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完成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81人的报到接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两保接续”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实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真正让退役士兵感觉到虽然脱下军装但仍有军人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2.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①积极做好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在春节、“八一”期间,对驻弥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退役军人、80岁以上退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部分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品、慰问金143.94万元。下拨乡镇两节座谈会经费18.92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63户296.325万元。为现役军人送立功喜报41家,发放慰问金4.3万元。开展重点时段慰问走访健在的烈士遗属、退伍老兵等群体27人次,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家属的良好氛围。②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及光荣牌悬挂工作。采集录入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信息12600余条,为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奠定了良好基础,2021年共悬挂发放光荣牌270块。③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以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为重点,以办实事、抓重点、解难题为目标,全面落实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优抚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升。1-12月,以社会化方式发放4598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补助金3128.22万元;发放55名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59.49万元;发放城镇无工作单位生活困难优抚对象438人次生活补助金28.76万元。
3.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
针对困难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投入资金45.05万元为326户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医疗、住房问题。其中:投入4.2万元为18户优抚对象解决临时生活困难问题;投入36.35万元为305户解决医疗困难问题;投入4.5万元为3户解决住房难问题,使重点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弥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弥勒军供站、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纳入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分别是:
1.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弥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云南省弥勒军供站
4.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7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 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9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 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1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表为空,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表为空,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5,555,410.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55,410.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78,461.14元,减少4.76%,主要原因一是为退役士兵缴纳保险接续费主要是于2020年办理;二是优抚对象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8,423,015.04元。其中: 基本支出 53,783,129.65元 ,占总支出的 92.06%; 项目支出 4,639,885.39元 ,占总支出的 7.9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97,102.1元,增长6.37%,主要原因一是支付烈士陵园整修工程款;二是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提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83,129.65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1,609.06元,增长0.79%,主要原因一是支付烈士陵园整修工程款;二是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提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优抚对象等人员经费支出 53,070,124.77元,占基本支出的9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3,004.88元,占基本支出的1.3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39,885.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5,493.04元,增加196.59%,主要原因是主要支付退役士兵培训基地及烈士陵园整修工程款。具体项目是退役士兵培训基地、烈士陵园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423,015.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对比增加3,497,102.1元,增长6.37%,主要原因一是支付烈士陵园整修工程款;二是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30,38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0%。 主要用于 :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700元,用于行政退休公用经费;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555元,用于事业退休公用经费;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105.44元,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518.16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1,578,728.2元,用于遗属补助、三属人员及60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6)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4,456,216.1元,用于伤残军人抚恤补助;
(7)208(类)08(款)03(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9,631,682.7元,用于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8)208(类)08(款)04(项)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700,000元,用于烈士陵园整修;
(9)208(类)08(款)05(项)义务兵优待补助支出2,965,500元,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
(10)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19,408,718.49元,用于“两节”走访及座谈会、城镇重点优抚对象、支前民兵民工、两参人员、60岁农退;
(11)208(类)09(款)01(项)退役士兵安置支出5,996,250元,用于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补助、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12)208(类)09(款)02(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4,563,491.3元,用于退役士官及无军籍生活补助;
(13)208(类)09(款)03(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408,416.27元,用于基本工资、公用经费;
(14)208(类)09(款)05(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356,302元,用于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15)208(类)09(款)99(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39,956.92元,用于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缴纳;
(16)208(类)28(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210,821.79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17)208(类)28(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00元,用于保运转工作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
(18)208(类)28(款)04(项)拥军优属支出7,720元,用于节日慰问;
(19)208(类)28(款)05(项)部队供应支出1,326,101.03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20)208(类)28(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694,189.96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21)208(类)28(款)99(项)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56,639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22)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9元,用于军转干部慰问及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2,63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 主要用于: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1,029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794.33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0,579.51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210(类)14(款)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037,859.04元,用于优抚对象外地就医、一站式医疗救助、城乡医疗缴纳;
(5)210(类)14(款)99(项)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3,368.8元,用于老女兵医疗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7,923.25元,支出决算为 43,840.75元,完成预算的 2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71.75元,完成预算的17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69.00元,完成预算的566.26%。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开展工作需要,接待费增加,2021年接待省州到我单位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红河舰申报专家指导、开展两保接续补缴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调研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情况、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人员进行走访,我单位共接待20次132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27,493.21元,增长16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356.21元,增长10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137.00元, 增长466.26%。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开展工作需要,接待费增加,2021年接待省州到我单位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红河舰申报专家指导、开展两保接续补缴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调研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情况、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人员进行走访,我单位共接待20次132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71.75元,占60.84%;公务接待费支出17,169.00元,占39.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6,671.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6,671.7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7,1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工作需要,接待费增加,2021年接待省州到我单位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红河舰申报专家指导、开展两保接续补缴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调研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情况、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人员进行走访。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004.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920.58元,增长33.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3,603,762.47元 ,其中,流动资产14,641,375.04元 ,固定资产5,506,186.89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13,453,533.82元 ,无形资产2666.72元 , 其他资产 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7,42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8004.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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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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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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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33603762.47 | 14641375.04 | 5506186.89 | 5205267.83 | | | 300919.06 | | 13453533.82 | 2666.7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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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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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3,6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