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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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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000
弥勒市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水务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点水利工程稳步推进,“补短板”工作取得新突破
洗洒水库扩建工程枢纽工程已完工,其余项目有序推进,累计完成投资0.92亿元。龙潭箐等15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竣工验收,累计完成投资0.35亿元。太平雨补水库输水干渠工程已竣工验收,治理和新建渠道61.66km(其中治理老渠道54.622km,新建管道7.038km),累计完成投资0.62亿元。弥勒市小塘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坡改梯面积263.03公顷、光伏泵站2座、水池18座及配套管网施工,现工程正在准备竣工验收资料,累计完成投资0.11亿元。甸溪河弥勒段治理工程治理竹园镇矣果村丫口大桥至那庵村大法车桥河道4.843km,新建堤防9.792km,现已全部完工,正在做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0.28亿元。甸溪河竹朋险工险段治理工程对甸溪河上段弥阳镇禹门河清淤3.49km;甸溪河中段新哨镇里方河段清淤15.86km;甸溪河下段竹园、朋普险工险段治理3.87km,现已竣工验收,累计完成投资0.28亿元。就河江边段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完成投资0.1亿元,治理林就片区河长8km。
2.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水生态修复见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压细工作责任。印发《弥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0年工作要点》《弥勒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有关文件要求的通知》。三级河(湖)长共巡河3474次,发现问题46个,办结39个,办结率为81.25%,下发市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交办单9份,完成州级河长巡河交办问题1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35份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全面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夯实基础,着力搭建技术支撑。完成市乡村三级515个“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动态台账的建设;完善河湖监测监控体系,制定《2020年水质监测评价方案》,编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0年河湖库渠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共14个(市级1个,乡镇级13个),签订保洁责任书140份,落实保洁人员192人,聘用社会监督员60名;完成弥勒境内南盘江、甸溪河294.9公里的河流管理保护范围勘测划定工作,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17条河流,已全部完成技术性工作,划定长度241.6千米。三是聚焦重点,打好河湖保护攻坚战。重点打好南盘江弥勒段水系保护治理攻坚战,编制南盘江弥勒段河道采砂规划,开展南盘江河道采砂巡查6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制定《弥勒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3年)》,全面启动美丽河湖建设,评审16条(个)河湖库为弥勒市2020年度市级美丽河湖,5条(个)河湖库评为州级美丽河湖,正在公示3条(个)河湖库评为省级美丽河湖。四是“清四乱”、“河长清河”专项行动常态推进。发现“四乱”问题19件,销号19件,销号率100%;“河长清河”行动出动人员5975人,机械设备376台次,清理河湖库渠141个,清理污染物1445.1吨。五是强化监管,建立督察考核体系。对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镇村两级河长巡河率不达标,村庄生活垃圾、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开展督查检查工作13次,下发市级河长巡河交办单9份,均已整改完成。完成对河长和13个乡镇(含东风农场管理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年度总结评估及考核,考核结果报市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市人大、市政协深入13个乡镇开展2020年上半年河(湖)长制督察工作,全面了解乡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六是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护河氛围。大力宣传河湖治理集中整治的进展和成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促使群众积极投身河(湖)保护行动中。发布和推送信息22条,设置举报二维码及电话号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民间及企业河(湖)长3位,社会义务河(湖)监督员60位,规范和更新维护河(湖)长制公示牌76块,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抓实防汛抗旱工作,建立高效应急预警体系
一是认真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责任,紧盯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和超标准洪水“三大风险”,及时开展汛前、汛中检查,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市小型水库及山洪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已督促乡镇进行整改。二是及时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弥勒市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会,对全市防汛抗旱工安排部署,签订《责任书》共13份。三是落实防汛责任。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弥勒周末》对全市132件中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完成各类方案预案编制、修订、审批共568个,成立防汛抢险队伍14只1097人,储备防汛物资总价值约180万元。四是开展培训和演练。组织参加各级培训4次,培训人次70人次;组织市级防汛抗旱演练1次,参加演练人次102人次。
4.严格落实水资源监管,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管理、水功能区纳污限制“三条红线”指标管控,下达2020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和取水计划指标,完成288个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并录入全国取用水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建立9个灌区、7个公共供水户、4个工业、1个服务业、3个河湖补水工程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名录。完成水利部珠江委员会四不两直抽查反馈水资源管理问题整改22个,约谈取水户6个,下达取用水行为整改通知书5份。二是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监督管理,全市新批核发取水许可4个,延续、变更取水许可93个,转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水许可1个,注销取水许可35个,开展取水许可现场监督检查3次,委托水利学会评审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0个。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取水计量和节约用水监管。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2.2785亿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57.2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7.9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83。三是深入开展地热水资源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弥勒市地热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工作方案,排查地热水开采井125眼,依法封闭地热水井48眼。四是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争取节水补助资金105万元,指导推进节水型单位、学校、企业、小区等10个节水载体建设,全市已累计建成3家节水型企业,2所节水型学校、1家节水型医院、39个节水型单位,8个节水型居民小区,11月6日通过省级评估。
5.深化监管执法,行业强监管落到实处
一是强水政执法监管,对南盘江、甸溪河等河流河段重点巡查,共计巡查122次,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0次,下发执法文书51份,针对地下热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等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有效预防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件,案件正在进行中。完成水资源费征收683.45万元(省级委托406.98万元,本级276.47万元)。二是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48次,下达执法文书41份,完成水利部及省水利厅2次下发弥勒市共计11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疑似扰动违法图斑的现场复核及查处工作。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9个,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27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86.4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94平方公里。
6.高标准谋划“水网”布局,抓紧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完成《弥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表》(初稿)编制,按照水供给安全保障、水防御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水信息安全保障、重大战略储备体系5个大类21个子类梳理,谋划新建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防汛抗旱提升工程、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共计51件,规划匡算总投资118.21亿元。二是认真组织编制“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规划,规划实施饮水工程117件,规划投资36757.21万元,规划覆盖人口458007人,新增供水人口106398人,将重点巩固提升分散式供水人口饮水保障问题。
7.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成效显著
弥泸大型灌区工程于2020年11月26日举行开工仪式,已进入招投标准备阶段;龙泉水库工程可研报告通过省水利厅、州发改委审查待批复,用地预审等9个专题报告获批;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自然能提水项目规划,一期工程先行打捆包装东山镇自然能提水二期、洗洒水库自然能提水、巡检司己白自然能提水3个子项目。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25876.95万元,正在办理立项批复。东山镇自然能提水二期工程三棵树坝塘于2020年11月5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200万元,现完成坝塘土方开挖建设内容,预计2021年4月完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弥勒市水务局(本级);
2.弥勒市太平水库管理处;
3.弥勒市雨补水库管理中心;
4.弥勒市竹朋灌区管理处;
5.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0,499,898.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218,898.65元,占总收入的98.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81,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9%。
2019年度收入合计110,324,332.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14,332.7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
两年对比,2020年比2019年收入增加10,175,565.93元,比2019年增长9.22%,主要2020年项目投资较大,尤其河道治理项目到位资金多,所以收入比2019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2,577,030.57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9,779.41元,占总支出的27.53%;项目支出67,087,251.16元,占总支出的7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9年度支出合计79,860,486.84元。其中:基本支出23,905,209.02元,占总支出的29.93%;项目支出55,955,277.82元,占总支出的70.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两年对比,2020年比2019年支出增加12,716,543.73元,比2019年增长15.92%,主要2020年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较大,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89,779.41元。与上年运转经费23,905,209.02元相比,增长6.6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含2019年退休公用经费结转;二是年初预算中含调入7人日常公用经费;三是因为人数增加,致工会经费增加。
在基本支出中,2020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5%。2019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4%。两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所占比重下降5.01%,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所占比重上升5.01%,主要原因是2020年用于项目方案编制的委托业务费增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087,251.16元。与上年55,955,277.82元相比,增加11,131,973.34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增多,尤其河道治理项目,且项目投资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20,989.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93%。与上年78,256,657.06元对比,减少10,735,667.7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款中没有政府基金支出,而2020年项目款中有政府基金支出22,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9,77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主要用于离休和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2,37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708,83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1%。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日常业务支出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1,400.00元,支出决算为227,918.81元,完成预算的8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5,654.31元,完成预算的81.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64.50元,完成预算的80.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刹住公款吃喝风成效显著;二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各类会议、检查次数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3,727.83元,下降2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两年均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261.78元,下降2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66.05元,下降27.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是因为2019年我单位有1辆行政编制的公务用车发生大修,导致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而2020年公务用车没有发生大修,只有正常的保养维修,所以车辆运行费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是因为严格执行经费控制,和受疫情影响,各类会议、检查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654.31元,占90.2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64.50元,占9.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654.3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5,654.3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规划、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工作、水利勘察设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2,264.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64.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前期项目、水利工程建设中上级部门指导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002.39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739.36对比,增加152,263.03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含2019年退休公用经费结转;二是年初预算中含调入7人日常公用经费;三是因为人数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维护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02,686,608.55元,其中,流动资产97,122,707.81元,固定资产108,809,869.79元,长期股权投资1,200,000.00元,在建工程95,554,030.95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673,211.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92,913.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9,385.46平方米,账面原值46,165,203.8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7,5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159.20平方米,账面原值711,492.6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5,2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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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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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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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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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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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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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02686608.55 |
97122707.81 |
108809869.79 |
107279193.3 |
3747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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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939.29 |
1200000 |
9555403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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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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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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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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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采购货物因未在采购系统中做完合同备案制度,采购系统计为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