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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524-91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1000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弥勒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乡镇政府由中央、省、州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党建引领统计工作发展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建引领统计工作发展。一是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及各项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年共组织开展理论小组学习活动12次,支委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上党课4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5部,观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10期。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推进统计工作健康发展。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廉洁自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层层签订《廉洁承诺书》。

  2、统计工作稳步推进

  (1)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弥勒市实现生产总值44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同期增长3.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75.33亿元,同比增长6.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5%;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4.07亿元,同比增长0.4%。

  (2)不断提高统计咨询服务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工作,每月认真编印《弥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小手册和《弥勒统计信息与分析》,2020年共撰写统计信息与分析131篇。

  (3)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两员补助,保证普查人员安全”等工作措施为抓手,圆满完成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正式普查登记、比对复查、编码等各阶段工作任务。

  (4)进一步加快统计法制建设。利用业务培训、“12.4”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等活动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统计违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多次在干部职工会上学习《泸西、建水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水县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蒙自市统计违法问题的通报》,有效增强干部职工统计法治意识。按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好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统计督察整改等工作,提高依法治统的水平。

  (5)狠抓企业纳规和纳限工作。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做好企业纳规纳限相关工作。2020年,全市月度纳规16家企业,其中:工业企业4家、建筑业7家、贸易业2家、房地产企业3家;年度升规纳规19家企业,其中:工业企业升规6家、贸易业企业(含大个体)纳规13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弥勒市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609,37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6,370.81元,占总收入的97.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3,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3%。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4,597,805.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5,751.84元,占总收入的94.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2,053.56元,占总收入的5.26%。与上年4,365,687.80元对比,增加了11,565.41元,增加了0.2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有经济和人口普查两个项目经费,导致收入比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677,220.29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960.12元,占总支出的76.71%;项目支出1,089,260.17元,占总支出的23.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4,580,434.84元。其中:基本支出3,620,434.84元,占总支出的79.04%;项目支出9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0.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580,434.84元对比,增加96,785.45元,增加了2.11%,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有经济和人口普查两个项目,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支出比去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7,960.12元。与上年3,620,434.84元对比,减少了32,474.72元,减少0.90%,减少的原因是今年比去年行政人员减少1人,日常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43,085.12元,占基本支出的90.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4,8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9.61%。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实有人员19人,日常公用经费按每人每年平均18151.3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9,260.17元。与上年960,000.00元对比,增加了129,260.17元,增加13.46%,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的扫尾工作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的启动工作两个项目,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6,37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5%。与上年对比4,355,751.84元,增加了150,618.97元,增加3.46%,主要原因由于本年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个项目经费,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比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61,49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9%。主要用于2010501行政运行2,131,639.30元,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000.00元,2010507专项普查业务经费945,515.69元,2010550事业运行674,344.2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22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离退休1,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291.8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336.1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7,64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43,913.8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54,911.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818.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8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26.20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16.20元,完成预算的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10.00元,完成预算的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费用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2,383.80元,下降4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93.80元,下降4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90.00元,下降42.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策纪律,严控标准及范围,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16.20元,占25.12%;公务接待费支出20,910.00元,占74.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16.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16.2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和普查出差、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9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9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各县市之间统计和普查工作的调研、检查、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770.00元,与上年308,327.00元对比,增加了9,443.00元,增加3.06%,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参加统计业务指导、培训较多,各项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903,242.97元,其中,流动资产113,742.97元,固定资产789,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1.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03242.97

113742.97

789500.00

 

216877.00

 

572623.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以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八、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九、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由财政局按照相关政策核定每人每年的公务费和业务费。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统计局表202110201049176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