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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557-93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弥勒市“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弥勒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8.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政务服务逐步迈向“互联网+”新模式

  一是推进“网上办”工作,实现办事不见面。按照全省统筹规划建设的原则,我市于12月1日与省、州同步上线运行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如期完成了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二是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工作,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在做好省州布置、培训视频会、梳理建议上线事项等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举措进一步强化办事通的宣传、推广、应用。2019年,“一部手机办事通”全省上线运行事项537项,上线办理事项涉及交通出行、户籍办理、出入境、社会保障等16个主题,实现了群众办事由“纸上办”到“掌上办”的转变,拓宽了群众办事渠道。三是高位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不断强化硬件设施设备配套。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7号)及国务院、省、州《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弥勒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先后组织召开了弥勒市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会、弥勒市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能力工作推进会、市长现场办公会等会议,确定将市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附1楼。2019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办理审批服务办件368984件,办结率达95%以上。

  2.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得到不断规范,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得到全面放开

  通过印发季度运行情况通报、转发省州文件等举措进一步明确了进入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弥勒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成立弥勒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监督检查组,对公开选取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管,及时跟进签约和履约情况,建设音视频同步的中介超市摇号区、签约洽谈室,对公开选取及洽谈、签约进行全程实况音视频录制,强化对项目公开选取、服务过程的全流程监管。

  3.不断强化12345政务热线建设和管理,搭建政民连心桥

  12345政务热线作为政民互动服务的热线品牌,加强12345政务热线建设与管理,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塑造政府自身形象、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对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2019年,我市共收到政务热线办件566件,其中已办结566件,在办13件。有效的推进了政府热线工作,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

  不断完善投资项目集中、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三级联动、限时办结、全程监督”运行模式得到不断加强。

  5.积极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晰权责。

  一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和补充完善工作。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共有34家部门涉及需要完善实施清单事项,待承接基本目录里面的事项我局都及时指派到相应部门,已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的事项数1226个,已完善实施清单的事项数1226个,完成率达100%。二是及时开展全市的权责清单调整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发生了变化,按照省、州相关要求,我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开展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梳理工作,目前各部门的权责清单正在梳理调整过程中。

  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十大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弥勒实际,围绕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制定印发了《弥勒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弥勒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工作表》、《弥勒市关于云南省营商环境现状及溯源分析专题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三是召开座谈会努力为企业解决问题,我市分别于6月21日、9月19日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45家参会企业对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在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各部门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找准了方向和发力点;四是及时组织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州和市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五是2019年作为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我局及时督促各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等材料每月按时报送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7.全力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阳光”交易平台全力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

  一是抓实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培训。二是开展电子化交易建言献策活动。为充分发挥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功能,召集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建言献策,收集意见建议,向上一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及软件开发商提出修改意见,不断完善电子化交易平台。三是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在平台发布公告征集供应商,目前已入驻电子卖场的本地供应商13家,省州推送入驻外地供应商119家,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能基本满足市内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需要。四是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结合电子化交易流程、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廉政、保密、专家抽取、招投标、各类交易流程等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促进了各类交易依法依规进行。2019年,共完成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217个。其中:工程类进场交易项目38个,全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交易金额14,081.855万元,节约资金620.879万元;政府采购项目91个,采购预算金额7,466.91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929.3798万元,节约资金537.5342万元,平均节约率7.20%。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挂牌、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88宗,成交金额61,417.2272万元,增资1,636.4229万元,增值率2.74%。

  8.电子化建设逐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正在形成。政务局高度重视电子化建设,随着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模的不断扩大,进驻部门、人员和事项的不断增加,实体大厅能办的事项也不断增加。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前政务局已建成中心机房3间,信息化系统5个(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开评标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开评评在线监督系统), “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初步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103,852.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3,852.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100658.27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增加项目经费收入1,217,000元,2019年无此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103,852.13元。其中:基本支出2,953,852.13元,占总支出的95.17%;项目支出1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171945.75元,下降27.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增加项目经费收入818,100元,2019年无此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3,852.13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63845.75元,下降了13.75%;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和办公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708100元,下降86%;原因是2018年新增临时项目经费818100元,2019年度无此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3,85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100358.27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增加项目经费收入1,217,000元,2019年无此项目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2,13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8%。主要用于一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二是维持机构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35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36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4,106.00元,完成预算的1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6.00元,完成预算的10.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71.00元,增长1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1.00元,增长19.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市间交流学习比年多,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671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10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0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省州工作调研和县市间工作交流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xi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793.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3111.76元,下降了68.29%;主要原因是2018政务大厅升级改造,2019年无此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几个中心日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维修费、电信服务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131,867.21元,其中,流动资产25,121.36元,固定资产1,106,745.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5,433.8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3,216.74元,固定资产减少542,217.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2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2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20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