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4-00121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18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401000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上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加社会自治功能,加强镇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切实抓好镇党委确定的六项工作任务,践行初心使命,全力冲刺攻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奋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扩大财源税源,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镇域经济综合实力持续增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能人大户等经营主体,壮大水果、大棚蔬菜、玉米制种、中药材等“一村一品”特色农业规模,产业转型不断升级,种养殖业提质增效和乡村振兴战略力度不断;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大深入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道路、饮水、住房为重点,加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农村面貌整体焕然一新;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让城乡环境更宜居;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实施“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工作思路,切实推进绿色弥阳建设。发展乡村振兴,紧扣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基础设施三大核心要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民生事业,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设置六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财政所。
3.事业单位6个,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5,610,276.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00,233.01元,占总收入的94.56.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总收入为61,312,423.18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总收入较上年相比增加14,297,852.83元,增长23.32%,增加的原因是拨入扶贫项目资金、小太平乡村振兴资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拨入吉山小新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收入按功能科目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 |||
项目 | 2020年收入预算数 | 2020年收入决算数 | 差额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4,498,178.08 | 71,500,233.01 | 37,002,054.93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3,865,743.00 | 3,865,743.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244,300.00 | 244,30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34,498,178.08 | 75,610,276.01 | 41,112,097.93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3,556,942.14元。其中:基本支出64,324,505.26元,占总支出的76.98%;项目支出19,232,436.88元,占总支出的23.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总支出55,461,330.04元,较上年增加28,095,612.10元,增支50.66%,增支的原因是兑付给农户的危房改造资金、农村户厕改造资金、贫困户小产业补助金、支付扶贫项目资金、小太平乡村振兴资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等增加。
支出按功能科目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2020年预算 | 2020年决算 | 差额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803,893.01 | 15,896,436.34 | 6,092,543.33 |
二、外交支出 | | | 0.00 |
三、国防支出 | | 20,881.80 | 20,881.8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0.00 |
五、教育支出 | | 23,200.00 | 23,20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590,448.90 | 850,369.00 | 259,920.1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21,995.63 | 8,522,355.58 | 4,700,359.95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790,047.56 | 2,353,226.22 | 563,178.66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1,469,400.00 | 1,647,690.00 | 178,290.00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8,475,343.00 | 8,475,343.00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15,721,654.26 | 36,771,505.96 | 21,049,851.70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1,512,268.68 | 1,512,268.68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 0.00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0.00 |
十六、金融支出 | | | 0.00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0.00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200,000.00 | 200,000.00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 2,798,209.09 | 2,798,209.09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0.00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0.00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300,738.72 | 3,786,056.47 | 2,485,317.75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699,400.00 | 699,400.00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 0.00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 0.00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 0.00 |
合计 | 34,498,178.08 | 83,556,942.14 | 49,058,764.06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324,505.26元。比上年51,397,509.92元增加12,926,995.34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和单位运行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761,778.81元,占基本支出的71.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62,726.45元,占基本支出的28.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32,436.88元。与上年4,063,820.12元对比增加15,168,616.76元,增长373.26%,主要原因主要是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经费增加(修建茶小公路工程款;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雨舍新松棵地灾避让搬迁项目;太平村委小太平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补短板和巩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补短板和巩固提升项目;大当甸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平整费;吉山社区小新小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19年贫困户住房提升改造第二批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41,199.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2%。与上年53,979,830.04元对比增加25,161,369.1元,增长40.6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96,43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9%。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等单位的正常运转,支持各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单位的正常开展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88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民兵集中轮训等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50,3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温泉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22,35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要用于社保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残疾人联络人员补贴、村委会社区人员补贴、两征人员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3,22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奖学金、独生子女医疗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47,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卫生保洁经费、村庄土地专管员工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5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吉山社区小新小组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茶小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36,771,50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6%。主要用于农林水人员工资、森林防火工作、护林员补贴、补助村组用于农益事业、村小组道路、挡墙、排洪沟、补短板、到户小业补助、村组干部补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12,26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茶小公路建设。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支付应急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工资;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8,20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农村危房加固改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786,05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应急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村组兼职消防员补助、雨舍新松棵地质灾害整治农户房屋补偿,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5,400.00元,支出决算为337,527.45元,完成预算的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预算数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2,127.45元,完成预算324,100.00元的10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00.00元,完成预算151,300.00元的3.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37,527.45元比2019年326,399.34元相比增加11,128.11元,增长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239.11元,增长5.14%,原因是2020年弥阳镇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扶贫等工作比上年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00.00元相比上年10,511.00元减少5,111.00元,下降48.63%,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127.45元,占98.40%;公务接待费支出5,400.00元,占1.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127.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2,127.4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弥阳学习基层党建、全国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所产生的接待5批次11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9,604.26元,与上年数对比增加197,676.18元,增加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完善办公设施,增加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职务变动工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资产总额86,161,828.26元,其中,流动资产81,931,322.27元,固定资产4,230,505.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资产总额与上年63,168,335.46元相比增加18,762,986.81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4,521,381.63元减少290,875.64元。流动资产比上年58,646,953.83元相比增加23,284,368.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11.20平方米,账面原值1,534,859.8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3,505.5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3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5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36,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