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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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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101000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弥勒市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预防和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3)、对交通参与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4)、对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管理;
(5)、对辖区内五小车辆驾驶人的培训考试。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成效明显。
2020年,全市机动车同比增加1.7万辆,保有量达146119辆,驾驶人同比增加6855人、总量达到139262人,电动自行车增加292辆,总量达到54294辆的情况下,全力防范消除风险隐患,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9020起,行政拘留73人,刑事拘留5人。完成交通安保警卫活动83次。接处警交通事故5772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理53起,死亡46人,受伤47人,经济损失103500元。同比2019年,一般程序案件减少6起下降1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4.2%,受伤人数减少7人下降12.96%,经济损失减少2009元下降1.9%,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圆满完成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任务。
(二)队伍建设“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年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每日一学等基本制度,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52次,业务培训19次,警示教育、廉政家访、谈心谈话等12次,建立了民警政治档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明显,一年来,队伍纯洁稳定,5名民警立功受奖,发展党员1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考核排名全州前列,交通案件执法质量全年考评违法案件98.99分、事故案件95分,总平均分97分,排名全州第8名、全省第77名。
(三)基层基础“六大提升”务实进取。
隐患排查治理提升。2020年,办理驾驶证业务26781起,机动车业务31268 起,电动自行车业务292起。“两客一危”检验率达98.38%、报废率达98.24%,重点驾驶人审验率达98.72%,换证率达99.68%。推动G326秀河线、G357东泸线、城区人民路、温泉路等路面提升改造,公路隐患整改38处。
城市畅通水平提升。推进城区数据交通管控平台项目建设,投资5667万元,路口渠化33个,更新交通标线33000多平方米,增设机非隔离栏1867米,新建改建交通信号灯43处,交通标志牌102块,76套电子警察建设使用,交通指挥中心装修完成进入设备调试阶段。分区分段、定岗定人,采取“高峰值守、平峰巡查、专项整治、网上执法”等多勤务模式推进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秋冬季交通安全百日会战等7个专项,设立高峰岗、护学岗,安排专人维护维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隔离栏等。一年来,查处无证驾驶1832起,拖扣车辆2268辆,非现处罚交通违法64987起,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隔离栏等维修维护114次。
公路安全防控提升。组织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查涉牌涉证、非法改造、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所队联勤联动,推进乡镇和农村公路交通违法整治,推进农村交通管理信息系统APP应用。在春运、国庆、疫情期间等重点时期加强安保防控。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及交通安全劝导。一年来,公路查处故意遮挡号牌46起,面包车超员121起,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2653起,无证驾驶1222起。
安全文明意识提升。下乡、上街、入校、进企业等“七进”宣传,重点驾驶人“两个教育”,驾校文明交通“五个一”活动,“电影下乡”进万村,微信、微博、头条、抖音、快手、手机短信、电视、广播、农村大喇叭、报刊等联动宣传、矩阵宣传,高频次、多形式宣传,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一年来,“七进”宣传97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份、头盔1270个,“电影下乡”进学校宣传46场次、进村寨478场次,驾校“五个一”活动117期6340人次,编发微信、抖音等网上宣传3124条,《央视新闻》《人民公安报》《中国交通》《人民网》等中央级媒体15条,《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中国交通云南》81条,州市电视台22条,宣传工作走在全州前列。
救援救治效率提升。与交通运输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建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与弥勒第一医院建立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与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联合建立“警企合作”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地质灾害、火灾事故等交通事故、消防、反恐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救治效率,最大限度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一年来,参加应急演练13场次。
部门协同攻坚提升。会同卫健、交通等部门力量,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要求,构筑环城、环市交通防线,做到交通管理“一断三不断”,众志成城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复学和优化营商环境交通治理。与气象、应急等部门联合建立自然灾害应急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交通、旅游、应急、教育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公路、景区景点道路隐患排查,联合交通、公路组织开展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治理,联合工信、市场监管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城区治乱行动,协同公路、住建部门做好施工道路管控,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提升。一年来,推动治理道路隐患38处,道路施工管控12处,查处货车非法改装4224起,清理占道经营、私占车位物件412件。
(四)网上网下“交管服务”见行见效。
“放管服”措施不断推出。2月份开始,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医务工作者绿色通道,推行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网上办、预约办等多项便民措施,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产生活。6月份推出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等10项交管改革便民措施,11月份推出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等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一年来,“放管服”新举措惠及14万车主,“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业务5780笔,网上“两个教育”8777人次。
“窗口服务”提质增效。车驾管、违法处理窗口推行星期六、节假日上班服务,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延时服务,窗口网络一体化服务。车管窗口前移,联合派出所组织开展“车管下乡”考证检车服务。优化环境,规范服务,在车驾管、违法处理窗口,设置自助服务区,设立业务服务导办台,引进自助照相机、自助体检机、自助终端机。推广“交管12123”手机APP,引导群众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推进“窗口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一年来,窗口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业务16125笔,车管下乡检车1999辆、考证3123本。
“三调一确认”开花结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三调一确认”创新工作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办结案件,减轻民警办案压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交通事故“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开花结果。一年来,调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180起,理赔金额1046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律师费50余万元,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案件办结,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综合中队,法宣中队,勤务保障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一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二中队,新哨中队,交通机动中队,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一中队,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二中队,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中队,竹园中队,共11个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993,35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93,351.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35700元,下降2.2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4,470,113.63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8,488.96元,占总支出的59.64%;项目支出13,911,624.67元,占总支出的40.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76300元,增长5.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基建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导致本年支出大于上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58,488.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9200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分析为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15,971.7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2,517.26元,占基本支出的8.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11,624.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5,509.59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基建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导致本年支出大于上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为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基建项目支出(数据交通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竹园中队业务综合用房建设项目、竹园中队室外工程项目,弥勒市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竹园片区项目,均为在建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70,113.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7.63万元,增长5.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基建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导致本年支出大于上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243,11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4%。主要用于购置装备、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证辖区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1,51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48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3,000元,支出决算为566,201.3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3,365.3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6.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队车辆老化,运行费增加;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产生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114.00元,增长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72.00元,增长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42.00元,增长49.7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大队车辆老化,运行费增加;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产生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365.34元,占99.50%;公务接待费支出2,836.00元,占0.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365.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3,365.3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8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组、交管业务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2,517.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9,067.19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2,481,721.08元,其中,流动资产1,791,297.72元,固定资产34,487,340.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795,388.7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93,85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78,422.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53项,账面原值756,2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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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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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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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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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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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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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2481721.08 |
1791297.72 |
34487340.55 |
21249536.56 |
432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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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398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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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538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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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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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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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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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847.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0,847.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0,847.3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