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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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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401000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善重大疫情、疾病防控治疗体制机制。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医保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及时对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作了应急调整,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电话办,部分业务“延期办”的情况,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少聚集,医保服务不间断。三是积极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2-6月为全市企业职工参保单位减征医疗保险费2080万元,平均每月约416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四是就疫情防治期间定点医药机构对相关防控用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防护用品及药品的正常供给。
2.抓参保筹资,做到应保尽保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推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高效推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开展。一是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保意识。三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四是因地制宜,强化服务。配合税务部门多举措完成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6707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9007人< 其中:生育保险25066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87700人< 含未缴费参保新生儿772人>),参保率达96.15%。筹集基本医疗保险资金61835.45万元(其中:城镇职工22381.83万元< 企业是按月收缴>;城乡居民39453.62 万元< 其中:个人筹资 12,192.50万元,各级财政补助到位 27261.12万元)
3.抓医保待遇落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1-12月,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503.1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319.79万(含生育保险20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183.35万元;累计结余2310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56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7455万元。
(1)落实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及“两病”用药保障政策。一是落实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1-12月,全市有5483人通过评审纳入特殊病、慢病管理享受政策待遇,其中参保城镇职工668人,参保城乡居民48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26人)。二是落实“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备案“两病”用药人员1421人,“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医师可根据处方管理规定和病情需要,一次开具一个季度的相关药品,减少了患者跑腿和就诊次数,提高就医的便捷度。
(2)落实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1-12月全市享受医疗救助待遇4978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17.68万元;申报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1人次,申报救助资金7.67万元。
(3)落实分级诊疗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严格执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1-12月共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6669人(州外省内4240人次、跨省276人次 ,市外州内2153人次)。医保基金统筹支付8973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金统筹支付2101万元;城乡居民基金统筹支付6872万元)。
(4)落实离休干部及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节约医疗费用奖励。完成2019年离休干部及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节约医疗费用人员奖励金拨付兑现。兑现符合奖励办法的20名离休干部节约医疗费奖励金14.399万元;兑现符合奖励办法的14名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节约医疗费奖励金3.3722万元。
(5)落实药品集中采购、特殊药品政策。一是组织市辖区内17家公立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128家)按需在云南省药品采购平台开展药品集中采购,按需参加国家组织第一批(25种)、第二批(32种)第三批(86个品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近143品规,金额153.97万元。二是把主要用于大病和特殊病的8种援助药、17种抗癌药及133种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12月全市享受就诊人次195955人(其中:参保城镇职工15318人,参保城乡居民4277人),医疗总费用406.51万元(其中:城镇职工341.84万元,城乡居民64.67万元)。三是做好省市联合带量采购中选耗材吻合器、补片、胶片、心血管介入类、眼科类、骨科类6类耗材挂网采购工作。
4.抓大病保险待遇落实,大病保障有力
全市城乡居民享受大病保险6874人次,医疗总费用9428.17万元,大病赔付1378.2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赔付1148人次,医疗总费用1543.73万元,大病赔付227.16万元);参保职工享受大病保险1220人次,医疗总费用1825.02万元,支付885.87万元。
5.抓好两定机构管理,完善定额分配
制定了《弥勒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试行办法》和《弥勒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额分配方案》,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工作。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基金预算,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地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额分配工作,提高基金管理的科学合理性,确保我市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对全市32家定点医疗机构分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7035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6505万元)。并根据社会保障法及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与全市178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48家,定点药店129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6.抓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延续深化
一是采取宣传发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并按要求上报宣传活动总结,通过在弥勒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在定点医药机构张贴欺诈骗保宣传海报,播放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在人员集中场所进行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社会传递对欺诈骗保的零容忍态度,促进形成群众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推进基金监管工作。1-12月,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16户次,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1家,查处违规资金264.9万元(其中:追回基金149.14万元;拒付违约金91.34万元;行政处罚4家罚款24.42万元上缴国库),并对其中1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服务协议处理。抓好定点医疗机构自检自查,23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自查发现并整改违规行为,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4.93万元。
7.抓支付方式改革,科学使用医保基金
实行我市以总额控制为主,单病种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方式。2020年全市选择了弥勒第一医院、弥勒市中医医院、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弥勒市东风中心卫生院、弥勒佛城医院、弥勒圣洁医院、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弥勒市虹溪中心卫生院、弥勒博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弥勒李胜医院、弥勒仁邦医院、弥勒慈安精神病医院1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发挥医保基金科学合理有效控费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作用,挤除不合理费用,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8.抓“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周期,取消明确取消的证明材料。参照云南省统一经办政务服务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结合实际再次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等相关工作,按要求全面实施,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
9.抓医保扶贫及挂包帮扶,保障如期脱贫
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要求,我局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有保障筛查清零,全面摸清了我市医疗保障扶贫情况底数,及时发现和解决医保扶贫工作存在的盲区死角、短板弱项,医保扶贫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落实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2020年市扶贫部门经动态调整核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226人,扣除因(死亡3人,服兵役8人,学校参保14,统筹区外参保20人)等不参保的45人外,其余47181人全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并即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医保系统进行人员属性标识,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医疗倾斜政策待遇。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倾斜政策待遇。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倾斜政策143849人次,医保统筹支付265.55万元;享受28种特慢病门诊待遇倾斜政策2046人次,医保统筹支付36.29 万元 ;享受住院待遇倾斜政策12477人次,医疗总费用5342.66万元。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5161.53万元,统筹支出4862.7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支出4073.68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92.73万元、医疗救助支出440.26万元、兜底保障支出156.06万元,住院报销比例达91.02%;按政策向州级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人,申报救助金额6517.63元。三是凝心聚力促脱贫,全力做好挂包帮扶工作。先后选派驻村工作人员2人分别至西三镇麟马村委会、西一镇长冲村委会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与西三镇麟马村委会建立挂包帮扶关系,全局22名职工共挂联西三镇老寨、新寨建档立卡贫困户62户。年内组织干部走访慰问挂联建档立卡贫困户10次约150人次,投入帮扶资金(含捐赠)7.05万元。局领导带领干部每月轮流至西三镇麟马村委会驻村开展脱贫作战,切实做好挂包帮扶与挂牌作战工作,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2020年,西三镇麟马村实现了整村全员脱贫目标。
10.抓信息化建设,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为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一是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层层分解目标任务。2020年12月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电子医保凭证推广激活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把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工作,并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压实责任,包村到户落实辖区内群众激活工作。二是局长亲自带队深入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重点区域宣传讲解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意义,指导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动员推广工作。三是整合多方力量,抽调医院、药店、社区工作人员100余人组成36个突击队由局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深入村组“一对一”指导参保群众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支付宝”、“银行APP”等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多举措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四是做好跟踪问效,确保落实到位。市医保局将各乡镇每阶段激活完成情况反馈至市委督查室,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为持续稳步激活工作提供“动力”。截止12月底,全市525719名参保人员,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50696万张,圆满完成第一阶段激活任务。
11.抓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通过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会、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工作部署会、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2020年弥勒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会等向各乡镇、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开展医保政策知识宣传培训4次;发放宣传资料,印制宣传海报等共23000余份;在医保大厅醒目位置摆放转诊转院办理告知书、特殊慢性病办理告知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单、折页,并充分利用弥勒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不定期播放医保政策等,多举措开展医保政策宣传。
12.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筹
按照《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筹实施细则》红医保〔2020〕30号文件,从2020年2月1日实施州级统筹,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在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一体化信息系统中设置城乡医保基金会计核算账套进行核算,按时配套市级财政补助1287.52万元,1-9份上解上级支出33930.96万元。基金的拨付严格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预算额度核定表》中的核定基金支出额度,按季填报基金拨付申请表,经州医保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划拨到市财政专户,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支出户,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基金安全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医保中心、信息中心共5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7,986,989.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86,989.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55010739.34元,减少80.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财政拨款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8,019,375.39元。其中:基本支出4,525,655.73元,占总支出的11.90%;项目支出33,493,719.66元,占总支出的88.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5617069.24元,减少80.37%,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25,655.7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8,518,788.90元,减少97.66%,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67,330.33元,占基本支出的92.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8,325.40元,占基本支出的7.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493,719.6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901719.66元,增加98.23%,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99,375.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相比减少155,245,069.24元,减少80.42%,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89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12,48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20元,支出决算为4,822.00元,完成预算的14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22.00元,完成预算的149.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调研工作增加,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和上年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502.00元,增长4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02.00元,增长45.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各项调研工作增加,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和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82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4,8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项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325.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143.81元,减少26.79%,主要原因分析是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59,392.36元,其中,流动资产29,797.47元,固定资产229,594.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781.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337.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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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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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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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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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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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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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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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59,392.36 |
29,797.47 |
229,594.89 |
0 |
0 |
0 |
229,594.89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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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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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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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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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