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63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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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0-12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本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乡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布置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本级人代会相关各项工作内容,抓实文教、卫生、公民素质教育等与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
3、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乡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本乡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管理全乡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加财政实力。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出重拳,打赢脱贫攻坚“歼灭战”。一是坚定政治站位不动摇。以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大战略思想为统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凝聚全乡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二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鼓励干部职工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紧扣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加强后续帮扶措施,加大产业帮扶力度,通过提质增效培训,进一步提高就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以提升贫困户参加技能培训比例和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多种方法,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建档立卡户收入持续稳定。三是围绕脱贫工作不放松。认真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坚持脱贫攻坚为抓手,统筹抓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宗教工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2020年实现脱贫户清零,打赢脱贫攻坚“歼灭战”。
2、兴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继续充分发挥我乡农业传统资源和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经济林果+冬早蔬菜”农业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芒果种植面积达到4.2万亩,核桃种植面积达到4.7万亩,板栗种植面积达到2.4万亩,进一步加大提质增效力度,强化对果农的技术培训增强产品质量意识和生态意识,着力培育一批特色农业大户,使其在种植规模、质量、效益上有新的突破,引导广大农民加快农业发展步伐,积极探索一条产业强乡的新路子,在现有特色农业上寻求突破。持续发展生态鱼养殖、林下生态养殖,柑橘种植、百香果种植,进一步扩大绿色、有机、无虫害等生态农产品生产,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3、强基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实施乡村低压电网装备水平提升项目,切实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的电力瓶颈问题 。新增棠梨树公用变配电变压器项目;对松顶至棠梨树、油房、新寨、半坡、花椒树的10千伏线路进行改造。二是加快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加快卫生公厕改造提升,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易地搬迁等新建住房要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因地制宜选择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改造标准和模式,到2020年底,努力完成政府所在地村委会旱厕基本消除,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
4、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全面对标对表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整体部署、高位推动,在重点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的基础上,以产业发展、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村级道路环境集中整治等为主攻方向,开展集中攻坚,全力推进江边乡农产品仓储物流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加快鲁地青柚基地和平地、大倮份、旧寨、马鹿塘等村组提水工程建设,全面补齐村内道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等短板,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农业农村工作。
5、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法治廉洁政府。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促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巩固拓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成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持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构建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江边乡人民政府,财政补助单位为江边乡财政所,江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江边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江边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江边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江边乡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704,550.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04,550.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收入较去年的2229.35万元减少258.89万元,本年收入比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767,977.37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7,822.10元,占总支出的81.99%;项目支出4,100,155.27元,占总支出的18.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较去年2337.38万元减少了60.58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67,822.10元。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1862.82万元增加3.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0,155.27元。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208.61万元增加201.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完工,支付上年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08,97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38,87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8%。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开支,政府工作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9,4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武装工作经费开支。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59,8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党校人员工资开支,党校工作经费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58,92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文广中心人员工资开支,文广中心工作经费开支以及小倮份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5,43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工资发放及遗属人员补助,全乡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8,66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计生办工资开支、日常工作经费及全乡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9,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村委会环境卫生改造提升。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13,72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人居环境卫生改造提升,村小组保洁员工资发放。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7,63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林业,水务,农经,农机,农科,兽医及村委会人员的工资及补贴的发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97,2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辖区内道路的养护。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4,1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江边市场改造建设。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5,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应急灾害经费。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19万元,支出决算为302,995.97元,完成预算的9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595.97元,完成预算的10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00.00元,完成预算的62.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务接待较往年大幅度减少,接待多在食堂进行,接待标准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5,378.24元,下降7.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6.24元,下降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312.00元,下降40.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较往年大幅度减少,接待多在食堂进行,接待标准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595.97元,占88.32%;公务接待费支出35,400.00元,占1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595.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595.9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4,608.23元,其中:行政单位1842630.75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71977.48元。相较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7,292.81元增加397,315.42元,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增加384,199.46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13,115.9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资产总额12,259,335.28元,其中,流动资产2,708,318.02元,固定资产9,551,007.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21,497.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21,963.44元,固定资产减少5,299,544.25元,无形资产增加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流动资产减少原因是今年结余资金减少,资金使用效率高。固定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开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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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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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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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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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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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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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25.93 |
270.83 |
955.1 |
895.86 |
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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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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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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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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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因我单位2019年开始对国有资产进行折旧,因此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表中所统计的资产为资产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9,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9,8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