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642-14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10-1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一、主要职能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整治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省级、州级、市级科技项目。指导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市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农村经济实力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61.26亿元,增加值达33.14亿元,可比增长5.6%,其中农业产值达33.33亿元、牧业产值达25.22亿元;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预计达23.2亿元,同比增10%;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预计达84.1亿元,同比增32.6%;全市休闲农业营业收入预计达5.6亿元,同比增2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4736元,同比增10.5%。弥勒市“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考评验收。
2.农业产业稳步发展。一是稳固粮食产业。突出抓好优质稻及优质玉米等粮食产业,调顺优势粮食产业区域布局。2019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预计达82.71万亩,总产预计达28.01万吨。二是调优蔬菜产业。围绕“企业+基地” “企业+基地+农户”“企业+经合组织+农户”等多种生产模式,通过不断引进农业企业及巩固提升朋普镇黑果坝农业产业园、新哨镇万亩韭黄产业带、竹园镇万亩莲藕产业带等规模化种植基地,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发展。2019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26.55万亩,预计总产达38.83万吨。三是调强水果产业。围绕《弥勒市高原特色农业南盘江干热河谷水果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等水果产业发展规划,以国惠农业产业园、东风葡萄观光带及低热河谷水果产业带为依托,大力推进5个10万亩水果产业。截至目前,全市水果种植面积达29.53万亩,预计总产达24.4万吨。四是调大花卉产业。稳步推进弥勒市花卉产业园区建设,截至目前,弥勒园区已入驻花卉企业11户,流转土地26054.78亩,建成大棚设施1530亩,花卉种植面积达15675亩,累计完成投资147930万元。2019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5.23万亩,实现花卉园艺产值4.31亿元,综合产值7.31亿元。五是调优烤烟产业。通过抓实核心烟区建设树立典范,结合省级“2260”高端特色优质烟叶开发项目及示范样板建设,推进全市烟叶生产向质量效益型迈进。截至目前,落实烤烟植面积15.03万亩,收购烤烟42.9万担,同比增长2.8万担,其中上等烟比例75.26%,同比提高0.68个百分点;收购均价30.98元/公斤;支付烟农款6.64亿余元,同比增加0.39亿元,实现税利1.46亿余元,同比增长855万余元,税利增长率为6.18%。户均收入45027.59元,同比增长5314元,亩产值为4417元,同比增196.89元。六是调强畜牧产业。通过深化与温氏集团、新广农牧的合作,不断引进畜牧养殖企业落户弥勒,推动弥勒市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2019年末生猪存栏45.98万头,同比减少5.5%;大牲畜存栏16.01万头,同比增长5%;羊存栏23.85万只,同比增长5%;家禽存笼438.96万羽,同比增长6%。全年出栏肉猪64万头,同比减少2.2%;出栏肉牛7.44万头,同比增长10%;出栏肉羊22.01万只,同比增长10%;肉禽出笼1142.88万只,同比增长10%;肉类总产8.35万吨,同比增长10%;奶类产量1.89万吨,同比增长2%;禽蛋产量0.67万吨,同比增长6.3%。
3.农产品质量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着力构建农业生产安全保障体系。一是继续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2019年,对市内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农资经营点进行巡回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834人次,整顿131个农资市场,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2101个,受理举报案件24件,印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82万份。2019年抽取种子样品139份,涉及品种139个,经试验检测,均为合格。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2019年全市检测各类果蔬34批次,总抽样品3546个,合格率达99.98%,果蔬定性定量检测82个样品,抽检合格率达100%;全市16家企业纳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平台、46家企业(合作社)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平台重点监管,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严格做好农业安全行政执法。2019年,办理种子农药渔业一般程序案件14件,简易程序57件,处罚款1359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500元,销毁非法杂交玉米制种9.4亩,没收非法农资5689.6公斤,没收非法电鱼工具2套;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查处违法案件15件(一般程序案件9件、简易程序案件6件)。四是加大对“瘦肉精”监管力度。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危害的宣传力度及“瘦肉精”检测,全年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39批次,其中猪尿3批次、牛尿12批次、羊尿4批次、鸡肉6批次、鸡蛋8批次、猪肉6批次,全部监测合格。五是加强生畜屠宰监督管理。全市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各乡镇均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屠宰检疫工作,屠宰检疫做到“应检尽检”,检疫率和出证率达到100%,全年无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2019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共屠宰生猪23.8775万头,检出病害猪441头,已按照要求处理。六是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2019年,全市开展生猪口蹄疫免疫90.19万头,免疫密度达98.84%;因免疫政策调整共计开展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18.37万头、猪瘟免疫20.54万头。牛口蹄疫免疫29.02万头,免疫密度达98.68%;羊口蹄疫免疫42.88万只,免疫密度98.97%;开展羊小反刍兽疫补免90403只。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鸡670.73万羽,免疫密度达99.83%;犬类狂犬病免疫防注10808只。七是扎实推进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场等累计排查生猪456.6万头;关闭生猪交易市场19个,采集各类生猪样品8489份开展疫情监测;累计接报非洲猪瘟防控值守电话118个,及时处理167起,共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生猪2005头,无害化处理吉源食品有限公司猪肉冻品41.8吨。 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大面积疫情。
4.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2019年,全市新增流转土地10759.49亩,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7.59万亩。全年调处纠纷案件19件,调解19件。二是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了《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弥勒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发〔2019〕12号)文件,全市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134村(居)委会个1112个村小组,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进入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阶段,目前完成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9.2万户36万人。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三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收集“回头看”排查信息794条,涉及农户1659户,面积1961.82亩。目前整改完成751条1416户。四是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2019年,培训镇、村、组三级农村财务管理人员10期2560人次。全市代管账务1400套,其中:村级账务142套,组级账务1143套,其它账务115套。代管资金51277.26万元。五是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2019年,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9个、认定示范家庭农场1个,目前全市累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44个、示范性家庭农产23个;州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24家。
5.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按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城乡整洁”的总体目标,深入实施“七改三清”整治行动。一是大力推进“厕所革命”。2019年,完成改造农村公厕31座,户厕41947座。二是强化农业污染防治工作。2019年,完成改造农村牲畜圈舍4985户,其中:人畜分离集中圈养户1462户,人畜分离集中圈养率43.08%,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95%。2019年,实施果蔬高效节水设施15.2万元,烤烟滴水灌溉技术0.57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4.5%,农膜回收率达78%。
6.产业扶贫稳步促农增收。一是制定《弥勒市2019年产业扶贫指导服务暨包保工作方案》,实现12个乡镇产业扶贫挂钩包保工作全覆盖,同时组建了弥勒市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11个,负责抓好全市产业扶贫技术的是到服务工作。二是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覆盖。目前共有116家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带动贫困户发展,实现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11122户42363人全覆盖。三是推进产业扶持项目有效实施。投入财政资金1057.8万元实施到户小产业扶持项目,扶持发展种植经济作物4942亩、经济林果1092亩,养殖猪牛羊等大型牲畜11173头/只、禽类5374只,覆盖贫困户3717户13560人;投入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0万元,实施专项产业扶持项目8个,主要扶持发展温氏鸡养殖、生猪养殖、山区特色种植、珍稀食用菌栽培,建设完善农产品交易市场、高效节水农业灌溉设施等,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共享项目收益。四是抓实扶贫“挂包帮”工作。2019年,挂联干部累计走访3000余户次,到挂联户家中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制定发展计划、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了解村情民意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等措施落实情况7292件次,为挂联户送上电饭煲、餐桌、板凳、锅灶等生活家具解决贫困户生活困难,物资折合及现金共计9.94元。
7.科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2019年,通过产业信息到农家、技术服务到农家、科技培训到农家、惠农政策到农家等形式,共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23008人、2059次,印发技术资料34396份,出黑板报、墙报1875期,广播电视宣传10089次。完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二是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技术。2019年,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培训271次9652人;实施农作物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推广面积6万亩,统防统治面积11.8万亩,辐射带动绿色防控面积45.8万亩。2019年,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病虫草害成灾田块。三是强化农机农艺结合。完成玉米机械全程化示范推广1500亩、无人机植保柑橘、烟草、芒果石榴等农作物3000亩、深松整地1000亩。2019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3.2万千瓦特,农机作业面积108万亩,全市机械化水平达53%。四是强化农业高产技术推广。2019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项目6万亩,平均产量580公斤、增产5%以上,技术覆盖率达到80%;实施玉米、马铃薯等粮食生产项目13项。五是加大畜牧技术推广。2019年完成猪品种改良35000 头,其中:人工授精24240头,本交10760头;完成牛品种改良29873 头,其中:冻精改良9073头,本交20800 头;争取省动科院支持推广新品种云上黑山羊种公羊10只、肉羊体系建设项目任务内推广15只,全年共推广154只;共举办畜牧科技培训7期,受训人1069人。六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申报科技项目10项,落实科技经费4177.1万元;目前,有高新企业8家,国家科技中小型企业入库6家;5家企业获研发经费投入补助102.1万元
8.“绿色食品牌”打造成效显著。以“强产业、提品质、创名牌、育龙头、抓有机、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为目标,扎实推进“绿色食品牌”打造工作。一是加大“三品一标”认真力度。2019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2个。“三品一标”续展(换证)企业2家,续展(换证)品种3个,其中:绿色食品1家,续展(换证)品种2个,续展(换证)面积1100亩;无公害农产品1家,续展(换证)品种1个,续展(换证)面积500亩。全市累计有29家企业52个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认证面积达26.66万亩。二是加大市场推广力度。2019年,组织5家企业参加2019年云南省“10大名品”评选活动,其中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的早香蜜桃评选为2019年云南省“10大名品”;以弥勒水晶葡萄为原料,神泉酒厂酿制的“云南印象”系列葡萄烈酒在2019年旧金山世界烈性酒大赛中获国际双金奖。
9.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示范引领,抓环境卫生、抓产业建设、抓设施配套、抓风貌改造、抓建章立制,实现组织强、产业强、环境强、基础强、文化强,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抓实规划编制。立足弥勒现有资源禀赋,结合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出台《弥勒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规划引领,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抓实示范带动。抓实西三镇蚂蚁村委会、新哨镇夸竹村委会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典型引路,梯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0.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落实中央惠民资金。2019年,市农科局承担的各类强农惠农中央补贴资金5798万元。二是强化农业防灾救灾工作落实。2019年,弥勒市实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17.42万亩,收取农户保费335.32万元。2019年参保作物受灾面积14351.2亩,共理赔200.6121万元;完成能繁母猪投保28576头,收取养殖户自筹保金342912元,奶牛投保1427头,收取养殖户自筹保金52799元。参保能繁母猪死亡3264头,理赔346.89万元;奶牛死亡527头,理赔353.03万元。
11.重大项目稳步推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围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全力推进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包装上报一批上级支持的项目,争取更大的资金支持。2019年,争取上级资金1951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1.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19年末实有人数204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超编15个(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共计实有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1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空编5人,共计行政事业人员超编10人,主要是:
(1)划入单位
将原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所属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弥勒市农药监督管理所)、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弥勒市种子管理站、弥勒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弥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弥勒市农机监理站、弥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弥勒市人民政府糖业办公室、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弥勒分校)、弥勒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站、弥勒市渔业管理站(弥勒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大队、云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弥勒检验站)、弥勒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弥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弥勒市畜牧兽医执法队)、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交由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管理。将弥勒市财政局所属弥勒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交由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管理。将原弥勒市林业局所属弥勒市农村能源节能站交由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管理。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弥勒市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交由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管理。
(2)职责及其他调整
①将原弥勒市农机监理站、原弥勒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弥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原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弥勒市农药监督管理所)、原弥勒市种子管理站、原弥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弥勒市畜牧兽医执法队)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②将弥勒市渔业管理站加挂的云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弥勒检验站牌子交由弥勒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弥勒市地方海事处加挂。
③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加挂弥勒市绿色食品发展服务中心牌子。
④不再单独设置弥勒市人民政府糖业办公室、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弥勒分校),在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弥勒市人民政府糖业办公室、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弥勒分校牌子。
(3)更名单位
①弥勒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更名为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加挂弥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弥勒市农业农村市场信息数据服务中心牌子。
②弥勒市农机监理站更名为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③弥勒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弥勒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4)成立单位
①将弥勒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站和弥勒市农村能源节能站整合,组建弥勒市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②成立弥勒市特色经济作物发展中心。
③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有年末编制数194人(行政编制数14,机关工勤编制数1,事业人员编制数179人),年末实有人数204人(行政编制27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174人),超编10人。2019年,弥组干调〔2019〕2号调入1人,弥组通〔2019〕43号调入1人,弥组通〔2019〕71号调入2人,弥组干调〔2019〕18号调出1人,弥组干调〔2019〕19号调出1人,弥组通〔2019〕48号调出1人,弥组干调〔2019〕2号调出1人,弥组通〔2019〕139号退休1人,弥安发〔2018〕4号调入2人,弥人社发〔2019〕272号调入2人,弥人社发〔2019〕281号调入1人,弥人社发〔2019〕19号退休1人,弥人社发〔2019〕38号退休1人,弥人社发〔2019〕209号退休1人,弥监决〔2019〕10号开除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8,936,99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36,996.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37,404,135.19元,增加223%,主要原因分析:①增加2019年红河州科技专项费40000000.00元,上年度无;②增加农业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款拨款8000000.00元,上年度无;③增加2019年考研生产收购经费5000000.00元,增加2019年省级第一期“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贴资金8000000.00元,上年度无;④增加农田建设项目11006500.00元,上年度无;⑤机构改革,并入畜牧局、生物办等,增加项目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1,909,234.61元。其中:基本支出36,832,671.83元,占总支出的24.25%;项目支出115,076,562.78元,占总支出的75.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0,606,047.8元,增加49.96%,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并入畜牧局、生物办等预算单位,增加项目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32,671.8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358,306.68元,增加17.02%,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并入畜牧局、生物办等预算单位,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2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076,562.78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45,247,741.12元,增加64.80%,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并入畜牧局、生物办等预算单位,增加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3804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工作, 截至2019年已完成工作。
2060402款应用技术与开发1,587,750.28元主要用于应用技术与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相关工作, 截至2019年,除弥财教指〔2018〕70号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项目和弥勒市成果转化示范市补助--弥勒市人民政府项目正在加快实施外,其余工作已完成。
2060404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40,0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红河州科技专项经费工作, 截至2019年已完成工作。
2069901款科技奖励1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红河州科技专项经费工作, 截至2019年已完成工作。
2120899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8,100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截至2019年已完成工作。
2121099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871,900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截至2019年已完成工作。
2129901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625,879.08元,主要用于虹溪花卉园区水利项目, 截至2019年已完成工作。
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8,331,936.78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专项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江苏北斗星)等相关工作, 截至2019年,除弥财农指[2019〕21号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州级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项目已完成待上级验收、弥财农指〔2018〕30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工作、红财农发〔2018〕34号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工作、 红财农发〔2018〕48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弥财农指[2019]12号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工作、弥财农指〔2019〕35号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外,其余工作已完成。
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4,449,850.10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中央动物疫病等补助、非洲猪瘟防控、禽流感疫情处置费等工作, 截至2019年,除弥财预指〔2019〕109号非洲猪瘟防控项目资金剩余部分不够兑付,已再次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后一起发放、弥财农指〔2019〕10号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工作因需采购的物资固定资产无法申报,该项目是头年资金跨年度考核后拨付故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红财农发〔2018〕20号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红财农发〔2018〕63号2018年中央动物疫病等补助、弥财农指〔2019〕16号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弥财农指〔2019〕32号2019年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弥财预指〔2019〕37号动物防疫防控、弥财农指〔2019〕4号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正在进行中,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外,其余工作已完成。
2130110款执法监管4,655.12元,主要用于州级返回监理业务经费开支, 截至2019年,项目正在进行中,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19款防灾救灾1,143,369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工作, 截至2019年,弥财农指〔2018〕2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弥财农指〔2019〕8号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弥财农指〔2019〕9号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工作、 弥财农指〔2019〕34号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草地贪夜蛾虫情防控)工作、弥财农指〔2019〕50号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干旱)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加快实施进度。
2130122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1,331,409.80元,主要用于中央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项目经费等相关工作, 截至2019年,除弥财农指〔2018〕4号中央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弥财农指[2019]11号中央部分农业转移专项工作、弥财农指〔2019〕43号2019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非贫困县)工作项目正在进行中,已加快实施进度外,其余工作已完成。
2130124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667,836.5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红河州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家庭农场贴息资金等相关工作, 截至2019年,除弥财农指〔2018〕48中央农业发展专项工作和红财农发〔2018〕72号2018年红河州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家庭农场贴息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加快实施进度外,其余工作已完成。
2130125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00,000元,主要用于绿色食品“10大名品”奖励资金工作, 截至2019年已完成工作。
2130135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0,568,843.25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州级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工作, 截至2019年,除弥财农指〔2018〕38号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为2018年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工作,因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2019年继续实施,2019年项目试验检测样品已寄送检测单位,未出具检测结果且还未结算、红财农发〔2018〕64号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正在收尾,已加快工程进度、红财农发〔2018〕93号2018年州级农业污染源普查项目正在进行中,已加快实施进度外,其余工作已完成。
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26,613,091.55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农业产业园、农业建设项目补助、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等相关工作, 截至2019年,除弥财农指〔2018〕61号粮食功能区划定和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弥财农指〔2019〕37号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工作、弥财预指〔2019〕391号农机监理所业务补助工作正在进行中,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弥财建指〔2019〕19号2019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已完工,待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弥财农指〔2019〕36号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非贫困县〕、弥财农指〔2019〕43号2019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非贫困县)项目已逐步开展、弥财发〔2019〕29号年初部门预算-烤烟生产收购工作、弥财预指〔2019〕289号2019年省级第一期“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贴、弥财预指〔2019〕394号2019年第二期云产卷烟特色烟叶扶持项目已完工,待兑付资金外,其余工作已完成。
2160299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301,941.32元,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工作, 截至2019月,除红财农发〔2018〕40号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培训费--畜牧局、 弥财农指〔2019〕38号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中央明确部分)项目、弥财农指〔2019〕54号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第二批)项目正在进行中,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外,其余工作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468,514.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184,829.28元,增加48.56%,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并入畜牧局、生物办等预算单位,增加项目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工作办公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开支,2019年机构改革畜牧局并入农科局2018年结转项目资金(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外交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公共安全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41,687,75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1%。主要用于应用技术与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相关项目维修费、制作费、研发经费等相关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3,85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1,89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25,87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虹溪花卉园区水利项目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96,277,19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8%。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基本和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交通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301,94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村级防疫员培训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金融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指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其他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债务还本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债务付息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1,000元,支出决算为493,517.29元,完成预算的6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9,931.86元,完成预算的8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585.43元,完成预算的42.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94,365.57元,增长14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4,016.14元,增长38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349.43元,增长30.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数仅为农科局机关1家内部核算单位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上年度农科系统“三公”经费支出数为46.46万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厕所革命、非洲猪瘟防控、草地贪夜蛾防控等专项工作公车运行费增加;与预算相比,减少 39.15%,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成本控制,减少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931.86元,占64.8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585.43元,占35.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931.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9,931.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585.4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585.4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2,874.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1,231.68元,增长187.46%,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并入畜牧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157,583,983.06元,其中,流动资产138,615,262.97元,固定资产35,909,776.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238,857.42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595,596.0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2,435,113.60元,固定资产增加8,921,625.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6,238,857.42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49,903元;报废报损资产620项,账面原值3,324,066.7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600元;出租房屋2138平方米,账面原值681,835.7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81,835.7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96,259.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34,538.3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96,259.3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