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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645-40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作为市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和扶贫等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康复、文化、体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维权、社会保障、用品用具供应、无保障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残联开展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领会改革精神,全面落实残联机构改革工作。今年是残联改革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弥勒市残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府、州政府《关于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州、市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通知精神,在年初成立了残联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在深入调研、拟制改革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和积极主动向上级组织报告的基础上,报经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是全面完成了市残联机关机构改革任务,明晰了市残联13项主要工作职责;核定市残联机关设办公室、康复科、教育就业扶贫科3个内设机构;核定机关使用事业编制8名,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所属事业单位弥勒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总社调整更名为弥勒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弥勒市残联10名在职人员全部落实了岗位编制,实现满编满员。二是出台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9〕88号)文件,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和残联、财政、发改等16个责任牵头部门共19项改革任务事项的责任分解和完成改革任务时限。 

  二、强化部门协作,全力推动残疾人脱贫攻坚。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把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全市攻坚工作大局,作为加快贫困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首要任务,精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攻坚。实施信息精准比对,经核实,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790户3965人,其中已脱贫1758户2397人,未脱贫1032户1568人;因残致贫1075户1761人,其中已脱贫598户962人,未脱贫477户799人;一户多残587户1253人,其中已脱贫342户718人,未脱贫245户535人;接受康复治疗救助284人,其中已脱贫177人,未脱贫107人;接受就业培训251人,其中已脱贫153人,未脱贫98人。组织开展了1328名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预享受残联扶贫政策调查。社会保障政策惠及广大贫困残疾人,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共有2775名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52户455名残疾人享受特困人员每人每月665元供养;2775名贫困残疾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5635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其中:一级1678人、二级3957人)。 投入资金8.21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133户165人和留院治疗的310名精神病患者。 

  加强挂包贫困村、户的沟通联系,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积极为挂包贫困村、户脱贫出列出谋划策,同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开展“诚信、自强、感恩”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市残联挂联的西一镇大云村委会,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10户724人。2014—2018年脱贫141户527人,现有未脱贫人口69户197人,贫困发生率6.58%,2019年预脱贫53户163人,剩余16户34人,贫困发生率1.14%。其中低保户34户130人,占18%;因病30户99人,占13.67%,因残32户118人,占16.3%,因学14户60人,占8.28%,缺技术57户194人,占26.8%,自身发展动力不足22户65人,占8.97%;外出务工68户192人,占26.5%;全村目前存量危房23户(其中C级13户,D级10户)年内已基本改造完成。弥勒残联认真履行“挂包帮”职责,单位在职职工9名,现联系建档立卡贫困户57户206人。其中:已脱贫41户,未脱贫 16户。2019年投入经费5万元对挂包村西一镇大云村委会实施产业帮扶。 

  三、坚持民生为本,全力促进残疾人教育就业。走访慰问特殊教育在校残疾学生14人,发放慰问金0.7万元。补助资金1.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高中生10人;依托市盲人协会,加强全市盲人保健按摩店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监管,统一了服务价格,有效防止了行业恶性竞争。组织70余名残疾人参加云南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介会暨残疾人就业(红河州)专场招聘会,20余名残疾人与用工企业达成了就业意向。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150人3.9万元。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为主举办农村实用技能(养殖、种植)培训班一期,100名残疾人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掌握实用技术。截至目前,全市6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113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03人,个体就业34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16991人。积极推进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截至10月23日,配合税务部门对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用人单位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23.29万元。 

  四、聚焦基本需求,抓实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紧紧围绕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不断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康复服务进社区、到家庭。创新服务方式,2019年4月15 日至5月15 日,组织评残专家组成“扶贫基层服务月”服务队,采取巡回集中服务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深入全市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送法律下基层、送服务下基层、送培训下基层“三提三送”的扶贫基层服务月活动,服务月活动共为6500余名残疾人开展服务,其中:为3660名残疾人开展残疾筛查评定(换证3095人、新办残疾人证281人、核实脱残284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508人;受理政策法规咨询服务2000余人;白内障筛查800余人;13名乡镇残联干部和149名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残疾人政策及业务。与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作,于5月22日挂牌成立“弥勒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心”,每年为105名残疾儿童提供三次免费服务,合作期限五年,拓展了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新途径。《弥勒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截至2019年10月15日,共完成助听器验配100例、假肢装配77例、辅具适配81件、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8名。组织开展“集善扶贫健康行”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对200余名听障人士进行听力筛查,共查出耳疾患者17人(助听器装配需求9人);13名0-6周岁听障儿童人参加筛查,有3名聋儿符合人工耳蜗手术;组织“0-6周岁残疾儿童”筛查活动,116名残疾儿童中符合康复训练及各类矫治手术的49名;组织开展0-18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前期筛查工作,筛查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220人。组织99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红河州残疾人筛查活动,共筛查出残疾人运动员17名。15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享受“阳光家园项目”居家托养和机构托养服务。10月9日至18日,再次组织评残专家服务队,进村入户共为58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疑似残疾人和22名辍学的疑似残疾学生进行了残疾等级评定工作。 

  五、强化高效便民,不断改进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证工作,调整充实残疾人评定(鉴定)专家14名;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证工作纪律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证办证程序,确保我市残疾人证办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人情证奠定了坚实基础。坚持政务服务大厅定点办理与经常组织送服务下基层的方式,加大办(换)证力度,为残疾人充分享受党和国家各项优扶政策提供依据。截至2019年10月15日,全市持证残疾人共21148人,为第二次残疾人口抽样调查数34138人的61.95%,占全市户籍人口数的4.1%。坚持换(领)证必重新鉴定的原则,截至10月20日,在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期应换证的4445人中,已受理换证申请3875人,经重新鉴定,符合残疾标准办证3161人,评定脱残714人,换证比例达应换证人数的87.18%。第三代残疾人智能卡(证)的制证设备和智能卡已通过采购即将到位,年内将首先对到期换证和新办证的残疾人制发第三代残疾人智能卡(证)。 

  六、强化部门协作,着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一是按照“服务弱势,强势推进”的工作要求和富有残联特色的“带着感情、贴近群众,带着责任、贴近实际,带着办法、贴近问题”的工作理念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全市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齐心协力做好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的能力素质。二是充分发挥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作用,重视舆情研判,定期不定期深入开展残疾人矛盾纠纷排查,并积极加强与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特殊急难事件及时报告并做好重点人员掌控包保维稳工作。三是依托弥勒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站,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救助工作,并聘请专职律师顾问2名。四是畅通渠道,做好服务。2019年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收到来电16次,做到真诚倾听、有诉必应、有难必解。热情接待服务、依规处置残疾人来信来访,让来访人员充分感受回家的感觉。2019年共接待受理来访人员11人次,诉求全部落实到位。五是落实政策,规范服务。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各项惠民扶助政策,让广大残疾人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帮助他们主动融入社会,从源头抓好残疾人工作。六是主动报告,争取资源。注重积极加强与省、州残联的报告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做好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在竹园镇实施43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已竣工验收。2019年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3.9万元,惠及残疾人150人。 

  七、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文体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强脱贫 助残共享”为主题的2019年第二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5月22日,弥勒市残联围绕“自强脱贫 助残共享”主题,举办第29次全国助残日集中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残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出席活动,市、乡镇残联干部以及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共120余人参加活动。在市知名残疾人歌手励志演唱、爱心乐队和市特校教师优雅歌舞等节目中,向在云南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取得优越成绩的黄跃猛等4名残疾人运动员进行了表彰奖励,介绍了残疾脱贫户先进典型、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残疾人自强模范等先进事迹。在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期间,紧扣“我和我的祖国”主题,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由各基层残联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广大残疾群众收听、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阅兵式和群众游行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实况节目,以党的光辉历程和祖国的强大,充分激励和动员全市残疾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在广大残疾群众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自觉树立“自立、自强、自尊、自信”精神,牢固树立“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思想。二是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专门协会紧扣“我和我的祖”,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分别组织150余名各类别残疾人开展了一次协会活动,活动中动员各类别残疾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稳步、扎实、全面做好我市残疾人工作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自己的力量。三是开展一次入户走访调查活动。组织各基层残联结合脱贫攻坚清零行动和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入户调查工作,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走访调查活动,在向广大残疾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的同时,全面掌握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做到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数精准、享受政策待遇精准、服务需求精准、录入信息数据精准”。四是举办一期残疾人技能培训班。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为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100余名残疾人举办了农村实用技能(养殖、种植)培训班一期。五是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国庆前夕,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次涉及残疾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并主动协调化解,对重点人员落实了包保责任,确保了国庆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开展一次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在基层试点开展残疾人宣传文化墙建设,并采购一批科普书籍免费发放给部分困难残疾人家庭。2019年以来,共采编上报残疾人事业发展各类信息33条。接听受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96128专线来访16件,办结16件。 

  八、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推进“强三性去四化”机关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做到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不准”,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决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全市残联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责任心和事业心明显增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思想根子问题,坚守理想信念、初心使命不动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在实现全市整体性脱贫、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中担当重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58,239.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8,239.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残疾人家庭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953,806.27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791.59元,占总支出的58.57%;项目支出1,638,014.68元,占总支出的41.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5.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调整减少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预算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5,791.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722.41元,减幅6.4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8,014.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247.51元,增幅3.1%。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预算拨款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含彩票公益金对应专项)支出经费38.46万元,共为3660名残疾人开展了免费康复服务,其中:为3660名残疾人开展残疾筛查评定(换证3095人、新办残疾人证281人、核实脱残284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508人;受理政策法规咨询服务2000余人;白内障筛查800余人;13名乡镇残联干部和149名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残疾人政策及业务。与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作,于5月22日挂牌成立“弥勒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心”,每年为105名残疾儿童提供三次免费服务,合作期限五年,拓展了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新途径。《弥勒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截至2019年10月15日,共完成助听器验配100例、假肢装配77例、辅具适配81件、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8名。组织开展“集善扶贫健康行”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对200余名听障人士进行听力筛查,共查出耳疾患者17人(助听器装配需求9人);13名0-6周岁听障儿童人参加筛查,有3名聋儿符合人工耳蜗手术;组织“0-6周岁残疾儿童”筛查活动,116名残疾儿童中符合康复训练及各类矫治手术的49名;组织开展0-18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前期筛查工作,筛查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220人。组织99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红河州残疾人筛查活动,共筛查出残疾人运动员17名。开展残疾人就业扶贫项目支出经费113.42万元,其中:为150名重度精神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机构托养服务,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支出经费11.63万元;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0.29万元,其中:残疾人临时补助0.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5,27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7%。与上年对比减少412554.48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预算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7,99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在职人员工资和公务费支出、残疾人康复训练、培训、治疗、居家托养等支出。 

  2080101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52万元。 

  2080501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8万元。为单位退休人员公务费; 

  2080505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8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95万元。 

  2081101款 行政运行支出137.05万元。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公务费支出; 

  2081102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7万元。为单位公务费; 

  2081104款 残疾人康复支出19.58万元。为残疾人装配助听器、开展各项康复服务等; 

  2081105款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23.42万元。为开展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和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等; 

  2081199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7.74万元。为发放残疾人燃油补贴和残疾人信访解困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28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医疗保险费用10.7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63,850.54元,完成预算的13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829.54元,完成预算的3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21.00元,完成预算的63.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的增加,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9,903.93元,增长1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312.93元,增长62.46%,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的增加,公务用车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09.00元,下降18.38%,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勤减节约严格控制公务开支,减少接待费用支出,减少省、州残联调研接待,减少与周边市县残联工作交流。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的增加,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29.54元,占62.38%;公务接待费支出24,021.00元,占37.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29.5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829.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2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4,0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残疾人评定专家业务交流会、残疾人招聘会餐费、2019年0-6周岁残疾人儿童筛查及2019年残疾人运动员筛查餐费、二代证换证申请复核专家鉴定会招待费、2019年12月20-21日肢残协会活动住宿费、盲人协会活动、智力精神协会活动餐费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463.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60.5元, 主要原因是残联换届年召开换届选举会议增加办公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3,437,528.50元,其中,流动资产1,253,750.22元,固定资产1,133,778.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5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9,549.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4,769.26元,固定资产减少2,204,318.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050,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7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7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7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