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64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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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0-1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夯实城市发展基础全力推进红河水乡城市旅游综合体、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公厕、“一水两污”PPP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配套功能。
2.以棚户区改造为突破口,增强城市发展承载力。加快推进白腊园、冉翁西路、民主街、虹溪镇绿牌坊和拖白片区等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增强城镇建设尤其是老城区发展的承载能力,为城市建设聚集人气、孕育商机。继续抓好2014-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工作,积极落实推进2019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提前谋划2020年前期项目等各项工作。
3.以民生为核心,全力改善居住环境。继续做好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将租赁补贴和保障性住房发放分配到符合领取条件的每一个住房困难家庭;加强技术指导和过程监控,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难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加快推进1902户存量危房改造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扫尾。抓好人居环境工作落实,打造优美城乡人居环境。
4.抓好人居环境工作落实,打造优美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市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集中力量、主攻薄弱,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强化部门及乡镇责任落实,巩固人居环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在城乡“四治三改两增一拆”和村庄“七改三清”行动实施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最美县市”创建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逐步提高市容村貌整治标准和管理水平,措施要再强化,力度要再加大,切实优化美化人居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下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1.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弥勒市园林局;3.弥勒市房管所;4.弥勒市环卫站;5.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6.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7.弥勒市标准定额站;8.弥勒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9.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10.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11.弥勒市城建档案馆;12.弥勒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09人,主要是执法局和环卫站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8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59,081,31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8,832,636.56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8,676.54元,占总收入的0.02%。2018年收入合计777,956,086.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956,086.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对比收入情况,增加收入581,125,226.76元, 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28,282,880.08元。其中:基本支出32,013,999.67元,占总支出的2.84%;项目支出1,096,268,880.41元,占总支出的97.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支出合计751,966,215.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76,316,664.61元。其中:基本支出32,013,999.67元,占总支出的2.84%;比上年支出减少5,346,692.42元。项目支出1,096,268,880.41元,占总支出的97.16%;比上年支出增加381,663,357.03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支出含规划局人员,机构改革后,规划局编制和人员已经划出,2019年人员支出就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减少,环卫站业务用车费用和城区路灯电费2019年放在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城市棚户区改造,弥勒大道南延线城市综合廊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城乡规划展览馆,城市公厕改造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013,999.67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346,692.42元。2019年基本支出具体支出如下:支出包括基本工资3,664,460元、津贴补贴2,876,832元、奖金2,495,023元、伙食补助费13,455.36元(环卫站聘用人员支出)、绩效工资1,856,44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4,424.56元、职业年金缴费116,78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4,37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673.5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48,306.38元、住房公积金787,90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35,420.98元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5%;日常公用经费共计支出4,951,168.55元,其中办公费1,731,097.66元、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55%,(其他交通费1,168,557.71元,除210,060.50元是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958,498.21元是环卫站业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346,692.4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支出含规划局人员,机构改革后,规划局编制和人员已经划出,2019年人员支出就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减少,环卫站业务用车费用和城区路灯电费2019年放在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6,268,880.41元。具体支出如下:污水处理费支出11,824,001.71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625,275.52元;减排专项支出污水管网改造维修支出3,594,217.12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038,951.7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706,531.1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341,048.9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685,734.47元,比上年减少支出568,254.85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4,251,076.64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230,315.34元,比上年增加支出9,003,282.63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450,00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01,640,000元;城市公共设施17,090,255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5,995,744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70,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900,000,000元,上年 专项债券资金500,000,000元放在棚户区改造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30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179,021.16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2,969,105.55元;农村危房改造759,527.87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0,262,817.61元(2019年补助资金由财政直接分配到乡镇);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328,20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674,8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81,663,357.0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城市棚户区改造,弥勒大道南延线城市综合廊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城乡规划展览馆,城市公厕改造等项目支出。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为城市管理,包括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环境改善,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发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503,948.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38%。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支出76,437,290.91元。工资福利支出26,955,101.82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330,226.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10,159.06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8,596,064.51元,环卫站上年项目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30,934.45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2,641,983.45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7,260.42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98,157.19元(2018年财政贴息资金支出);资本性支出93,270,492.79元,比上年增加支出51,342,327.0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19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2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4,424.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782元,死亡抚恤79,9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4,94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行政单位医疗213,895元,事业单位医疗629,3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1,673.5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418,21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水体11,824,001.71元,减排专项支出3,594,217.12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1,670,40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5%。行政运行 3,295,192.8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507元,城管执法3,436,563元,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015,072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29,574.1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685,734.47元,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6,248,226.64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2,609,516.54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479,021.16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87,72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农村危房改造759,527.87元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328,2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15,000.58元,比2018年增加74,024.10元,增长30.72%。其中: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643.58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2018年增加91,981.10元,增长47.01%,其原因一是我单位每月要对施工工地安全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每日要巡街,导致车辆出动使用频率高,公务用车燃料费增加;二是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和保险费逐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357元,比2018年减少17,957.00元,下降39.63%,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能合并接待的公务活动就合并接待,减少不必要的浪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74,024.10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运行维护费用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643.58元,占91.32%;公务接待费支出27,357.00元,占8.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643.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7,643.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3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3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督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9,754.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623,941.34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规划局划出人员减少,相应的用于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也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局正常开展工作运转支出640,954.45元,以及执法局环卫站城市管理所需支出1,878,263.8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191,255,267.32元,其中,流动资产717,615,285.84元,固定资产41,656,903.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1,891,984.1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8,147,582.3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0,544,348.46元,固定资产增加156,398,133.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7,907,916.75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元;出租房屋2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042,005.6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2,320.45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1,2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5,2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1,26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