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6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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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0-13
- 有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3号),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弥勒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弥勒市纪律检查机关;弥勒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弥勒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弥勒市委和中共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忠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州党委纪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严肃查处和建、马春元严重违纪违法案影响。修改完善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全市79家单位逐一签订,对12个乡镇、8个市属部门开展政治体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引导履新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新建成5个标准化谈话室和4个规范化档案室,组建5个市委巡察组,开展二届市委第八轮村级党组织暨贫困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第九轮、第十轮常规巡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式”“推磨式”检查,排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信访举报及政法机关等移送的问题线索,被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8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市12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全部按期完成组建,深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和自我监督,防止出现“灯下黑”。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换挡提速、稳中有进,向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在职实有91人(含转隶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遗属4人。执勤执法用车车辆编制5辆,实有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003,030.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03,030.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度12,785,651.00元对比,支出增加了5,217,379.29元,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晋升工资3人,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019年10月,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2人工资转入我单位发放;年内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市内调出7人,退休2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名留置看护人员工资及装备等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359,360.06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6,493.66元,占总支出的99.17%;项目支出152,866.40元,占总支出的0.83%。与上年度16,088,648.81元对比,支出增加了2,270,711.25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2018年度结余结转资金616,879.11元;职务职级晋升工资3人,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019年10月,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2人工资转入我单位发放;年内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市内调出7人,退休2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名留置看护人员工资及装备等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06,493.66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6,720,842.6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2人工资转入我单位发放;年内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市内调出7人,退休2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名留置看护人员工资及装备等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09%。2019年10月,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2人工资转入我单位发放;年内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投资60余万元年内顺利建成5个标准化谈话室和4个规范化档案室,稳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办案件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866.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866.40元,主要是为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及和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恶劣影响,以查处的秦光荣、和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查办了一起起经得起历史和法纪检验的“铁案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9,360.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16,088,648.81元对比,支出增加了2,270,711.25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2018年度结余结转资金616,879.11元;职务职级晋升工资3人,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019年10月,市检察院转隶人员12人工资转入我单位发放;年内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市内调出7人,退休2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名留置看护人员工资及装备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47,48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9%。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机运转所需的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办案伙食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印刷费、驻村队员工作经费、购置办案设备款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2,400元,支出决算为182,782.11元,完成预算的53.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977.11元,完成预算的5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805.00元,完成预算的53.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活用好,不浪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4,203.49元,下降48.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3,508.49元,下降48.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695.00元,下降49.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活用好,不浪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977.11元,占54.15%;公务接待费支出83,805.00元,占45.8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977.1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所内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977.1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83,805.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3,8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接待人次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同省、州上级查办大案要案产生的伙食费、专案组成员住宿费和到外县市办案人员的食宿费等。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5,450.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4,279.21元,增长51.69%。主要原因是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增加12人,从外县市及本市共调入人员21人,产生的机关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差旅费、办案伙食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印刷费、驻村队员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72,704.47元,其中,流动资产89,997.39元,固定资产1,782,707.0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5,935.3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25,021.78元,固定资产减少730,913.5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4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49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49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六)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