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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657-91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501000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各项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地方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促进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地方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5,330万元,实际完成数为6,355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19.23%,较上年增长40.5%。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镇政府按照“农业稳镇 、工业强镇、旅游活镇、生态靓镇、和谐兴镇”的发展思路,全镇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

  2.新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3.新哨镇农村经营管理站

  4.新哨镇林业站

  5.新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6..新哨镇农业机械管理站

  7.新哨镇水务管理所

  8.新哨镇畜牧兽医站

  9.新哨镇合管办

  10.新哨镇劳动保障所

  11.新哨镇财政所

  12.新哨镇文化站

  13.新哨镇广播站

  14.新哨镇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43人,主要是为临时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247,612.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44,812.35元,占总收入的95.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2,800.00元,占总收入的4.97%。比上年收入增加930191.32元,增幅3.17%。收入较上年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增加及卫生厕改建等专项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1,317,508.23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0,052.28元,占总支出的85.29%;项目支出4,607,455.95元,占总支出的1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支出数增加5,200,533.07元,增幅19.91%。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卫生厕改建、项目支出等专项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10,052.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9,196.48元,增幅10.9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增加及卫生厕改建等专项资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07,455.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1,336.59元,增幅126.29%,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项目支出为2018年年末结转资金。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度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经费340,000元、新哨镇火木龙社区场院硬化资金50,000元、新哨镇火木龙社区棠梨棵小组路灯电力设施资金补助4,000元、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金8,000元、2018年省内预算内农村公路基本建设资金900,000元、路域桉树替换改造经费356,410.7元、新哨社区大沙冲居民小组天然排洪落水洞防洪大沟项目缺口资金200,000元、羊街社区塘子边小组坝塘蓄水工程建设资金50,000元、2018年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资金〔非贫困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夸竹社区夸竹村〕1,000,000元、2018年非贫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火木龙村委会偏坡〕80,000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646,600元、2018年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资金〔非贫困县美丽宜居乡村项目路体社区小路体小组〕600,000元、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72,445.25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新发社区小以则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40,000元、2018年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羊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儿童之家〕180,000元、2018年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招纳社区儿童之家建设项目〕30,000元、2019年第二批州级体彩公益金羊街赤沙白小组村级体育设施建设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54,70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7%。与上年对比增加7,225,233.07元,增幅32.36%,主要原因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卫生厕改建、项目支出等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79,45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2%。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4,524,243.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857.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802.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551元;

    2.国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8832元,资本性支出11,168元;

    3.教育(类)支出257,7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234,4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00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7,0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472,60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1,51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1,745,275.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112元;

    6.卫生健康(类)支出892,00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672,412.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090元;

    7.节能环保(类)支出78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000元;

    8.城乡社区(类)支出45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54,000元;

    9.农林水(类)支出11,379,99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0%。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3,529,92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3,15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7,380元,资本性支出9,530元;

    10.交通运输(类)支出199,78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83.34元;

    11.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000元;

    12.住房保障(类)支出5,978,90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8,906.53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4,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5,12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240元,资本性支出4,878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6,900元,支出决算为333,584.96元,完成预算的6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081.46元,完成预算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0,503.50元,完成预算的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0,462.40元,下降38.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0,884.40元,下降3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578.00元,下降42.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081.46元,占42.89%;公务接待费支出190,503.50元,占57.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081.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扶贫攻坚下村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0,503.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0,503.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上级考察调研、扶贫攻坚下村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6,308.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5,006.79元,减幅16.87%。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部门资产总额45,464,738.53元,其中,流动资产39,200,820.26元,固定资产6,256,916.27元,无形资产7,002.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66,614.3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15,058.23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55,443.85元,无形资产增加7,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4,6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6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11,9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4,63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