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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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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401000
弥勒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统筹社会救助资金;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承担协调处理毗邻县(市)间的县(市)界线争议,调处乡镇边界线争议,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对乡镇边界线争议行使裁决权;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负责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规划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按照要求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纳入城乡低保实施救助。2019年12月我市有城乡低保对象10724户18574人,全年累计支出保障金和价格临时补贴5296.6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198户2992人1432.9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526户15582人3863.71万元。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1101户1169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2019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补贴1031.20万元,其中:特困人员供养金957.72万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64万元,照料护理补贴45.27万元,格临时补贴13.57万元。
(3)城乡临时救助。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问题,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2019年实施城乡临时救助2001户2256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54.33万元,其中:实施城市临时救助72户73人次16.69万元;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929户2183人次437.64万元。
2.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工作
一是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我市地名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形成《弥勒市地名志(初稿)》,目前处于审核阶段。二是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分别以朋普镇黑果坝村委会为省州级、虹溪镇招北村委会为州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三落实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投入资金3.08万元为全市符合政策的616名村(社)干部购买2019年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对村干部实行绩效考核,村干部绩效奖励标准按5340元/人/年计算。提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待遇,自2019年1月1日起,村党总支书记2223元/人/月,书记主任“一肩挑”的2668元/人/月,村委会主任2000元/人/月,副书记、副主任、村监委主任1800元/人/月;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最低保障标准为400元/人/月,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的额外增加200元/人/月。发放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2019年定期生活补贴共119人52.60万元。
3.积极做好民政事务专项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政策法规,规范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换证等工作。2019年共登记民办非企业2个,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1个,登记社会团体5个,注销社会团体9个。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共129个(其中: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29个)。
(2)孤儿救助与社会福利。按照政策规定核发134名孤儿2019年基本生活补助金201.40万元;严格按照《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共办理收养登记8件。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8813名残疾人2019年 “两项补贴”511.14万元,其中,重度护理补贴一级1681人139.69万元,重度护理补贴二级4002人190.12万元,困难生活补贴3130人181.33万元。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019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8人次。配合公安机关应用人脸识别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24人次,主动查出户籍地信息6人,已全部安全护送返乡与家人团圆。
(4)婚姻登记工作。2019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084对,离婚登记1633对,补发结婚证1260对,补发离婚证320本,登记合格率100%。
(5)深化殡葬改革。一是强化殡改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殡改法规,发放宣传材料32000余份、清明小常识册子2100本,悬挂宣传横幅40条,出动宣传车25台次87人。二是强化清明节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清明期间共接待祭扫人员16477人次、车辆3693辆次,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2019年继续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共计清理丧葬用品及制造销售墓碑11家。强制执行纠正违法土葬3起3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共整治住宅式墓地1个、大墓豪华墓地16座,活人墓地153个;火化遗体652具,安葬骨灰424个,实施惠民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45人24.68万元。
4.重点项目建设
(1)弥勒市儿童福利院(建筑面积4041.24㎡,设床位100张,资估算820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西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西二敬老院,建筑面积3000㎡,设计床位100张,投资估算700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初验,计划2020年投入使用。
(2)2019年计划建设虹溪镇、巡检司镇敬老院2个项目。虹溪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虹溪镇招北村委会大西冲小组,占地面积6.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96.47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估算总投资为890万元。该项目已争取项目建设到位资金664.5万元,完成招标工作并于2019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巡检司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巡检司镇集镇,占地面积5.37亩,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床,总投资估算为890万元。该项目已争取到位项目资金665万元,并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即将进入招标阶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弥勒市民政局(本级)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67人,主要是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员27人及协理员14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4,187,147.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64,357.74元,占总收入的99.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2,790.20元,占总收入的0.87%。与上年对比减少71,516,779.06元,减少43%;,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军供站、军干所,救灾资金、优抚安置、医疗救助及老龄事务经费收入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7,429,330.81元。其中:基本支出93,037,640.61元,占总支出的86.60%;项目支出14,391,690.20元,占总支出的13.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509,973.66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军供站、军干所,救灾资金、优抚安置、医疗救助及老龄事务经费支出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037,640.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352,026.49元,减少36.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军供站、军干所,救灾资金、优抚安置、医疗救助及老龄事务经费支出减少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人均年工资176,025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91,690.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61,424.51元,减少16.58%,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项目资金减少,在建设项目也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付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尾款支出846,790.2元、付社会福利院辅助用房建设工程欠款支出456,456.37元、付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在建工程支出1,309,443.63元、付市中心敬老院环保验收费5,000元、殡葬房屋建设6,595,490.88元、殡葬公墓建设1,844,509.12元、拨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助614,000元、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补助400,000元、拨付4个村级老年活动建设400,000元、拨付农村社区建设640,000元、拨付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儿童之家)580,000元、付市救助管理站室外绿化建设500,000元、拨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20,000元,拨付地区扶老助老及贫困儿童救助发展示范项目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06,407.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7%。与上年对比减少51,762,556.32元,减少33.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军供站、军干所,救灾资金、优抚安置及老龄事务经费支出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1,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79,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其他国防动员支出379,5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576,73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366,180.4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3,860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39,900元、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402,149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679,318.23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0,38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3,615.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864.72元、死亡抚恤支出458,926元、其他优抚支出800元、儿童福利支出3,288,856元、 殡葬支出11,072,505.17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619,7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4,485,44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81,5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支出14,884,14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支出38,271,249元、临时救助支出6,253,0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14,881.47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8,817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265,242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07,904元、部队供应支出79,39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1,42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9,75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7,916.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388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212,359.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支出7,60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9,100元,支出决算为114,236.10元,完成预算的7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881.10元,完成预算的11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55.00元,完成预算的13.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个严禁、州十不准以来,到我局指导、学习、考核检查工作的人员减少而致接待费降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652.54元,减少1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均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889.54元,减少1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63.00元,减少48.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比上年度减少较大而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81.10元,占92.69%;公务接待费支出8,355.00元,占7.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81.1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881.1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5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3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邻州县市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接待用餐、上级部门来检查和调研工作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3,844.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5,520.92元,减少42.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军供站、军干所两个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次是压缩各项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3,854.79元、电费52,971.05元、邮电费23,941元、差旅费57,226.93元、维修(护)费17,068元、会议费8,309元、培训费39,000元、公务接待费8,355元、劳务费49,700元、工会经费59,4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881.1元、其他交通费用189,47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0,61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56,062,442.28元,其中,流动资产6,829,036.27元,固定资产40,437,14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696,262.71元,无形资产1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086,643.1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730,718.24元,固定资产增加-4,807,518.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一致为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4,648,405.89元,无形资产增加100,000.00元,其他资产与上年一致为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65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4,01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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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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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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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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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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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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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6062442.28 |
6829036.27 |
47555182.35 |
42087277.44 |
1963124 |
|
3504780.91 |
|
8696262.71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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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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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8,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3,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5,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8,6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因机构改革及职能划转情况:从民政局整体划转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机构为军供站和军干所,编制及人员连人带编划转,资产及资金全部划出;市工作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及人员连人带编从民政局转至卫生健康局,无资产及资金划转;从民政局划出抚恤、安置等职能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划转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及资产;从民政局划出救灾职能至应急管理局,划转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从民政局划出医疗救助职能至医疗保障局,划转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财政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