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74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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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1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弥勒市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预防和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3)对交通参与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4)对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管理;
(5)对辖区内五小车辆驾驶人的培训考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18年,全市公路里程达到4023.9公里,城区街道86.7公里,机动车124984辆,驾驶人144896人,电动自行车41694辆。2018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6555起(不含高速),造成63人死亡、58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12万元。与2017年相比,事故四项指数略有上升,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加大。2018年,大队组织开展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等14个专项,及时查纠了一批致乱致祸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批交通安全隐患。2018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91530起,拖扣车辆1172辆,其中酒驾醉驾164起,无证驾驶267起,客车超员28起,行政拘留119人。2018年,按照州市部署要求,大队完成各级领导到弥勒调研考察交通引道警卫任务和马拉松赛、阿细跳月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活动交通安保任务116次。
3、人车源头管理力度加大。2018年,大队成立工作专班,下乡镇、进企业、跑外地,攻坚克难,全力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加强人车源头管理,为事故预防和秩序管理夯实了基础。2018年,办理黄标车报废注销918辆、灭失注销234辆,办理机动车业务26565笔,驾驶证业务17210笔,电动车业务2850笔,车管下乡检车1986辆、考证1368本,清理逾期未检验重点车430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110辆,监销报废汽车1124辆。
4、“放管服”工作深入推进。2018年,大队不断优化提升车驾管窗口、违法处理窗口、事故调解窗口和执勤执法服务,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交管服务要求。依托“互联网交管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大队微信公众号”等推行网上服务,让数据多跑路。推行警企协作,增设机动车、电动车办牌办证服务站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让群众少跑路。
5、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大队通过微信、电视、电台、报刊、广播、农村“大喇叭”、手机短信,组织民警深入学校、单位、企业宣讲,组织驾考人员上街劝导,组织违法记分驾驶人教育学习,在城区户外LED播放宣传片,开展百日交通安全零违法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意识、文明意识。2018年,大队在人民网、人民公安报、中国交通频道等刊稿14条,省州市电视、报刊、杂志刊稿107条,编发微信424条。深入企业、学校等开展“五进”宣传34场次,编发微信424条,手机短信16万条,深入企业、学校宣传44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万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732,6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32,63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13,594,828元,增长67.51%,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工资调整幅度较大;本年增加黄标车补贴87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585,137.88元。其中:基本支出26,147,412.33元,占总支出的82.78%;项目支出5,437,725.55元,占总支出的17.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增加8,083,211.81元,增加34.39%,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工资调整幅度较大;本年增加黄标车补贴支出67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47,412.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3,083.76元,主要原因本年工资调整幅度较大;本年增加黄标车补贴支出5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37,725.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9,871.95元,主要原因本年黄标车补助项目工作尚未完工,项目结余200万元,导致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单位本年较大的项目支出为提前淘汰黄标车补助经费支出,该项工作延续到下一年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85,137.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083,211.81元,增加34.39%,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工资调整幅度较大;本年增加黄标车补贴支出6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24,919,09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主要用于购置装备、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证辖区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0,6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7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4%。主要用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补助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7,300元,支出决算为725,808.18元,完成预算的5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0,211.18元,完成预算的6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97元,完成预算的3.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经费支出和审批制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3,891.82元,下降23.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5,788.82元,下降-1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103元,下降94.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0,211.18元,占99.23%;公务接待费支出5,597元,占0.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0,211.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0,211.1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车驾管工作、城区交通执行管理、交通事故防控及处置等交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9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组、业务交流工作 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7,0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761元,下降5.72%,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中央八项规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64,872,428.32元,其中,流动资产3,275,203.78元,固定资产44,414,087.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183,136.5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140,885.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17,423.87元,固定资产增加15,061,855.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10,761,606.56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4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4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计项目经费由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基建项目经费,项目资金7,051,58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加强整体支出经费的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落实支出审批责任,整体支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评绩效指标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通过推进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统筹财力配置,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重要、重点项目上,为依法履职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自评的目的是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