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4-00127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9-18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4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镇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9192.83万元,同比增长13.7%;农民人均纯收入12627元,同比增长12%;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37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5万元,上划中央、省、州收入263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22.9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亿元,完成任务数105%;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101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1%;完成协议资金1.1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10%。
(一)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城镇建设步伐加快。重点聚焦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短板,整合资金,全面改善道路、饮水、人居环境等情况,完善城镇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补齐一批“末梢路”,建设一批“生产路”。在行政村、自然村道路100%硬化的基础上,投资308万元,修建凤凰至西一莺歌塘、戈西至石林县林森村等5条生产路、末梢路。全面做好106.6公里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开展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疏通水利工程“毛细血管”,解决水利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累计投资3136.14万元建设了重点县项目、戈西片区引水管网等一批水利管网建设工程,各农业片区水网进一步贯通;投资69.22万元建设了法依哨村小坝塘、麟马和散坡村委会自然村整村推进坝塘修缮、水池建设等一批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全镇农田水利状况进一步提升;投资55.38万元建设柏枝古村小组自来水安装等人畜饮水工程,投资20万元建设“爱心家庭”水窖25件,人畜饮水进一步得到保障。以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改善为重点,大幅度提升人居环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0户,建设乡镇公厕2座、农村公厕9座,投资16.67万元建成集镇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备,新建村组垃圾房4座,安装路灯40盏。46个自然村建立生活垃圾收费保洁机制,配备了46名保洁员。31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达67.39%。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60次,拆除违章建筑面积676平方米。完成绿化任务4350亩;完成精准扶贫人工造林1409.6亩。小龙潭村被云南省人居办命名为省级农村环境整治农业观光型示范村,西三镇、蚂蚁哨村获得省级文明村镇称号。
(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三增”目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夯实农业基础。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5680亩,其中粮食总播种面积55200亩,粮食总产达13849吨,大、小春作物均实现增产。圆满完成烤烟收购280万公斤,5.6万担,兑付烟农款8409.1万元,实现当年税收收入1850万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75.4万元,补贴粮食种植面积2.52万亩。开展各类农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98次7946人。推广壮大畜牧养殖。实现生猪存栏35496头,生猪出栏70140头;牛存栏12319头,牛出栏6960头;羊存栏34893只,羊出栏30860只;禽存笼28.58万羽,禽出笼101.35万羽;肉类总产10196吨;禽蛋产量780吨;奶产量520吨。完成牛品种改良1810头;完成猪杂交改良2960胎。积极开辟致富产业,采取“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在者衣村委会发展蔬菜种植产业500余亩,促进者衣、龙潭村小组50余户群众年增收2万余元;与小龙潭苹果沟公司合作,在麟马、散坡、凤凰、戈西等村委会,发展苹果、吊干杏等水果种植产业1100余亩;引进弥勒泉艺养殖场,在麟马村委会建设规模为8000头的生猪养殖场。稳步推进第三产业。以可邑特色小镇建设为中心轴,推进周边蚂蚁哨、法依哨、花口等片区景点打造和景区升级,发展农家乐餐饮、家庭宾馆和旅游产品、农副产品等业态,促进产旅融合,助农增收,蚂蚁村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全镇各景区周边发展农家乐20余户,户均年增收7.5万元;发展家庭宾馆、客栈10余家,户均年增收5万元;景区为周边村民提供导游、文艺表演、保安、环卫等各类服务岗位用工700余人次,年劳务服务性工资收入达500余万元。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可邑小镇圆满召开,小镇创建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奖励。实现旅游总收入2163.94万元,门票收入达1582.96万元,接待游客数149.5万人次。
(三)致力社会民生事业,群众满意度与日俱增。牢固树立“民为邦本、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着力办好民生实事,群众满意度与日俱增,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社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小学学龄人口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未发生辍学情况。深入推进“全面改薄”[1]工程建设,投资37.5万元硬化凤凰小学球场1500平方米、建设土木基小学厕所1座。大力推行两孩政策,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64对,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125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351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率100%。文化育民、文化惠民、文化乐民功能不断提升,全镇建有文化室36个,篮球场50块,摔跤训练房1间,天然摔跤场、露天舞台10块,文艺队34支、演员1200余人。2018年,演出文艺节目560个,培训文艺骨干1140人次。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世界文化遗产日”“红色文艺轻骑兵” 等主题文化活动,成功举办了中国·弥勒第九届阿细跳月民族节西三片区民族传统摔跤比赛暨民族歌舞展演活动。社会保障事业稳步提高。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8.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98.44%,参合农民就诊4.26万人次,减免费用76.11万元。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优扶对象生活补助金、医疗救助金等各类补贴533.36万元。24户无房户及住房困难户申请到公租房,向254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9.08万元。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6起,成功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1.7万元。把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全镇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完成土地权属确认面积8.08万亩,已颁发证书5816本,为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和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向部队输送优秀青年10名,其中男兵9名、女兵1名,完成兵员征集任务180%。民族宗教、防震减灾等工作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四)聚焦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从强基础、抓发展、促增收、保脱贫等方面入手,苦干实干,全镇贫困村和贫困户逐步呈现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整合省、州、市扶贫专项资金407.2万元,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持等9个专项扶贫项目。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纳入项目库项目4198个,项目总投入资金1397.82万元,2018年实施项目291个,投入资金757.32万元。确保脱贫措施有效。围绕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目标,紧盯291户895人贫困人口,确保因户因人脱贫措施精准有效。产业扶持535户1843人;低保兜底204户581人;教育扶贫489人;公益性岗位扶贫15户;金融扶贫387户;“雨露计划”[2]教育扶贫24户;就业扶贫技能培训152户。95户313人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3.97%。
(五)全力抓实综合治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制度,全力做好缠访、闹访户的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确保了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和省、州、市“两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社会稳定,受理信访件39件,化解20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56件,调处成功53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发现和铲除野生大麻1000余株;收缴各类枪支131支,炸药22.4公斤。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查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个,4件举报均不属实,全镇未发现涉黑涉恶行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不断强化“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针对采石场、矿山、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成年度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任务,弥勒市滇红石材厂、弥勒市万利石材有限公司、石林建业石材有限公司弥勒市青土厂采石场实现重组整合。2018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0余次,排查并整改隐患220余项,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打击无证非法开采饰面用石灰岩矿点50个,查处违法占用林政案件7起。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和震慑效果。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政府效能明显提升。一年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顽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政府效能。认真执行镇人大的决定、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56件,办理率达100%,解决率达33.9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开展工作纪律督查50余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77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查处信访举报件15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2人。设立镇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信访、国土、民政等16个服务窗口部门,受理事项2535件,办结事项2532件,办结率达99.8%。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增强镇政府、各站所和各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镇政府机关、站所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3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共 14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合 计 | 14 | 0 | 无变化 |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14 | 0 | 无变化 |
行政单位 | 2 | 0 | 无变化 |
事业单位 | 12 | 0 | 无变化 |
其他 | |||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14 | 0 | 无变化 |
行政单位 | 2 | 0 | 无变化 |
事业单位(含行业) | 12 | 0 | 无变化 |
民间非营利组织 | |||
企业 | |||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14 | 0 | 无变化 |
一级预算单位 | 14 | 0 | 无变化 |
二级预算单位 | |||
三级预算单位 | |||
四、按事业单位分类 | — | ||
行政类 | — | ||
公益一类 | — | ||
公益二类 | — | ||
生产经营类 | — | ||
暂未明确类别 | — |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339,382.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28,991.97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391元,占总收入的0.45%。
A、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228,991.97元,其中: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8,131,454元,与上年5,990,344元相比增加2,141,110元,增长35.74 %,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放在2018年发放1,342,500元,二是2018年补发增资调标所致。
205类教育收入223,947元,与上年258,131元相比减少34,184元,下降13.24%,主要原因是2017年党校10月份调出1 人所致。
203类国防支30,000元,上年无,缺乏可比性。
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507,426元,与上年数506,177元相比增加1,249元 同比减少 0.25%,变化不大。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420,402.4元,与上年1,607,241元相比减少186,838.6 元,减少11.62%;主要是自2017年政府退休人员毕绍荣死亡,补发其丧葬费所致。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709,191.5元,比上年数186,400元增加522,791.15元,同比增加280.47%;主要是自2018年补发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离岗补助69,980元、乡村医生相关补助资金186,030元、计生宣传员员工资奖学医疗补助等227,077.5元(上年是以往来款返到计生办使用)所致。
211类节能环保支出20,000元,上年无,缺乏可比性。
212类城乡社区事务收入1,702,800元,与上年457,800元增加1,245,000元,同比增加271.95%。原因2018年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1,300,000元(土地出让金:2017年度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及空挡期建房和超面积建房户补助资金和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已脱贫住危房900,000元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00元)所致。
213类农林水事务收入10,937,976元,与上年4,412,217元相比增加6,525,759元,增加147.9%,主要是今年上级补助一事一议项目5个,金额6,260,000元所致。
214类交通运输收入 206,795.07元。2017年类交通运输款项0元,缺乏可比性。
215类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收入9,000元,2017年10,000元,减少1,000元,同比减少10%。。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财政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数629,448元相比减少629,448元, 增幅为100%。原因2018年起住房公积记入跟各单位主款走。
229类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330,000元,上年没有,缺乏可比性。
B、事业收入0元,2017年事业收入6,877元,比上年减少6,877元,同比减少100%,缺乏可比性。
C、其他收入110,391元,其他收入71,920元,增加39,471元,增幅54.88%,主要为:①财政局补助财政所往来款建设标准化补助增加67,045元和代扣税款手续费收入3,536元。②上级补助政府往来款39,810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753,319.99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6,320.17元,占总支出的98.82%;项目支出196,999.82元,占总支出的1.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5,872.87元(其中:基本支出7,795,872.87元。),与上年6,697,970.74元(其中:基本支出6,647,970.74元,项目支出50,000元)元相比增支1,097,902.13元,增加16.3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放在2018年发放和补发增资调标所致。
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6,440元,上年无,缺乏可比性。
205类教育支出222,204.24元,与上年285,609.98元相比减支63,405.74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2017年党校10月份调出1 人所致。
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1,777.88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78.06元,项目支出156,999.82元),比上年数498,203.57元(其中:基本支出356,176.26元,项目支出142,027.31元)元增加支出13,574.31元,增支2.72%,变化不大。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914.34元,与上年1,603,881.76元相比减支228,967.42元,增幅14.28%。主要是一是2017年政府退休人员毕绍荣死亡,补发其丧葬费;二是劳保所调出1人所致。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490,629.51出,比上年数176,018.51元增加314,611元,增加178.73%,主要是自2018年补发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离岗补助69,980元、乡村医生相关补助资金186,030元、计生宣传员员工资奖学医疗补助等17,549元(上年是以往来款返到计生办使用)所致。
211类节能环保支出20,000元,上年无,缺乏可比性。
212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00,05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50元。),与上年数65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00元,项目支出310,000元)增支745,050元,增幅113.75%,主要一2018年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970,000元(用于2017年度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及空挡期建房和超面积建房户补助资金770,000元和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已脱贫住危房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0元。)。
213类农林水事务支出4,921,431.15元(其中:基本支出4,881,431.15元,项目支出40,000元),与上年数4,671,320.07元(其中:基本支出4,462,320.07元,项目支出209,000元)元相比增加250,111.08元,增加5.35%,变化不大。
214类交通运输支出0元,上年700,000支出,缺乏可比性。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元;与上年629,448元相比减少629,448元,增幅100%,原因是从2018年1月起,原住房公积款项跟各单位主款走,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已取消。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56,320.17元。2017年基本支出14,579,945.32元,增加1976374.85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放在2018年发放和补发增资调标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45%。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5,872.87元(其中:基本支出7,795,872.87元。),与上年6,697,970.74元(其中:基本支出6,647,970.74元,项目支出50,000元)元相比增支1,097,902.13元,增加16.3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放在2018年发放和补发增资调标所致。
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6,440元,上年无,缺乏可比性。
205类教育支出222,204.24元,与上年285,609.98元相比减支63,405.74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2017年党校10月份调出1 人所致。
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1,777.88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78.06元,项目支出156,999.82元),比上年数498,203.57元(其中:基本支出356,176.26元,项目支出142,027.31元)元增加支出13,574.31元,增支2.72%,变化不大。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914.34元,与上年1,603,881.76元相比减支228,967.42元,增幅14.28%。主要是一是2017年政府退休人员毕绍荣死亡,补发其丧葬费;二是劳保所调出1人所致。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490,629.51出,比上年数176,018.51元增加314,611元,增加178.73%,主要是自2018年补发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离岗补助69,980元、乡村医生相关补助资金186,030元、计生宣传员员工资奖学医疗补助等17,549元(上年是以往来款返到计生办使用)所致。
211类节能环保支出20,000元,上年无,缺乏可比性。
212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00,05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50元。),与上年数65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00元,项目支出310,000元)增支745,050元,增幅113.75%,主要一2018年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970,000元(用于2017年度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及空挡期建房和超面积建房户补助资金770,000元和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已脱贫住危房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0元。)。
213类农林水事务支出4,921,431.15元(其中:基本支出4,881,431.15元,项目支出40,000元),与上年数4,671,320.07元(其中:基本支出4,462,320.07元,项目支出209,000元)元相比增加250,111.08元,增加5.35%,变化不大。
214类交通运输支出0元,上年700,000支出,缺乏可比性。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元;与上年629,448元相比减少629,448元,增幅100%,原因是从2018年1月起,原住房公积款项跟各单位主款走,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已取消。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999.82元。①文化站弥财预指(2018)109号第二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蚂蚁村文化活动中心)150,000元建设补助②2018年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1,300,000元(土地出让金:2017年度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及空挡期建房和超面积建房户补助资金和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已脱贫住危房900,000元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00元)。
2018年项目支出,使用了①2017年文化站文化站红财教〔2016〕159号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50,000元建设补助结余6999.82元②文化站弥财预指(2018)109号第二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蚂蚁村文化活动中心)150,000元建设补助③使用了弥财预指(2018)237号和弥财预指(2018)242号各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72,92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5%。2017年为15,880,281.05元,支出减少207352.06元,原因为人员的增加、减少,减少幅度较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85,48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80599.32元、商品和劳务支出1932652.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075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9175.1元、资本性支出998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用于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办公费16440元。
5.教育(类)支出222,20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9367.24元、商品和劳务支出25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1,77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8190.44元、商品和劳务支出178457.4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13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4,91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8087.54元、商品和劳务支出21754.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071.8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0,62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3085.78元、商品和劳务支出30781.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132元、资本性支出156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用于办公经费支出2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0,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商品和劳务支出43005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921,43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85165.68元、商品和劳务支出908461.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5209.14元、资本性支出12594.4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6,000元,支出决算为132,071.65元,完成预算的3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957.65元,完成预算的6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14元,完成预算的15.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数,纪委严格审查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公务用车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42,284.64元,下降-6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474.64元,下降-3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810元,下降-85.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政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数,纪委严格审查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公务用车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57.65元,占77.2%;公务接待费支出30,114元,占2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57.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957.6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11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11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必要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5,856.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0%,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算科目发生变动,实际支出与上年相当。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费、修缮费及车辆运行费等领域,有力的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西三镇部门资产总额36,285,430.08元,其中,流动资产15,632,642.21元,固定资产20,652,784.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76,907.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103,281.3元,固定资产增加73,625.82元,在建工程-3元,无形资产增加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0368.1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1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66008.1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2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支出项目为弥财预指〔2018〕109号蚂蚁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15万元,弥财预指〔2018〕237号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2万元,弥财预指〔2018〕242号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2万元,因项目建设款拨款在年底,其余弥财预指〔2018〕224号西三镇花口村乡村振兴试点试验项目500元未在本年度实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西三镇一年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开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评价的单位、个人等明确主体责任,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促使预算编制更科学、更规范,合理分配资金,使资金发挥发挥更大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制定目标管理制度,优化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卫生大幅度提升,大力带动了农村生产积极性。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成集镇大街路面修复、绿化、亮化工程建设,完成垃圾中转站房屋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1043户,完成农村改厕400座,可邑村、腻黑村成功申报为中国传统村落,村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旅游产业发展欣欣向荣,特色小镇专题片制作费支出使可邑小镇旅游人数明显提升。建成国家AAAA级可邑小镇景区,蚂蚁哨民族特色旅游村、戈西“忘忧谷”度假村投入运营,蚂蚁哨“文化农庄”示范村、锦屏后海旅游项目顺利推进。接待游客数112.5万人次。
2、社会效益。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粮食增产增收,烟草效益不断壮大,畜牧产业取得新成绩,生态建设进一步巩固,旅游产业迈出坚实步伐,农村公路建设掀起高潮,水利设施不断完善,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全面发展,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民主法治体系不断健全。
3、行政效能:一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坚持实行效能督查例会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对重点工作进行效能督查,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二是完善规章制度。通过规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制度管人,按原则办事,营造风清气正、勤勉务实的良好氛围,政务服务工作日趋规范。三是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小金库”,促进农村财务管理更具科学性和民主化;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推进厉行节约,严打奢侈浪费,创建“机关廉政食堂”,严格公务接待和公车、财务管理,机关干部职工清正廉洁意识显著提高。四是为民服务工作更扎实。利用为民服务中心热情、耐心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窗口做好接访答访工作,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