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745-32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9-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项工作;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并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工作稳扎稳打,县域经济发展得到新提升
着力抓好风险防控。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建全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制度,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政府存量债务逐步化解,政府债务结构不断优化,政府债务成本持续降低,债务风险有序释放。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67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6.29亿元,争取债券置换资金1.94亿元,全年置换、偿还、清理核销存量政府债务12.36亿元。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互联网金融、民间融资市场风险排查和防治力度不断加强。金融生态持续优化。国有独资公司转型市场化发展步伐加快,市农投公司获批10亿企业债券发行,发行成功5亿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降低全社会各类营商成本,巩固营改增税制改革成果,共减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项税收达3.73亿元;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民生支出38.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4%。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更多优质企业。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51.77亿元,同比增长9.87%,各项贷款余额171.72亿元,同比增长10.4%,存贷比68.2%,中小企业贷款余额77.29亿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弥勒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建立弥勒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100万元,支持和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发展。筹措企业奖励扶持资金9,276万元,集中扶持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重点产业,提升科技水平、产品改造升级、达规企业奖励及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建设。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政策。筹措贴息资金2,539万元,发放“贷免扶补”扶持创业贷款4,87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119万元,形成市场、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培育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全市科学技术支出732万元。投入园区建设资金4,600万元,食品加工园孵化园初见成效,园区聚集企业36户,从业人员达5,211人。食品加工园孵化园5.3万平方米标准厂房投入使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竣工投入使用,俊港中药饮片、有机油茶产业化示范及精深加工项目等26个项目入驻园区,产业聚集与示范作用初步凸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300万元,以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推行组团服务机制,支持实施省州市重点项目215个。甸溪河治理工程(一期)基本建成,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弥蒙铁路、石泸高速开工建设,弥玉高速建设稳步推进,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形成。继续推进PPP项目建设。全市6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项目库,总投资73.36亿元。其中财政部PPP示范项目4个,总投资21.43亿元。红河水乡旅游建设项目(一期)--湿地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和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弥勒市“一水两污”建设、红河“东风韵”庄园文化旅游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顺利推进。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围绕“绿色弥勒、宜居弥勒、创新弥勒、活力弥勒”,将产业、脱贫、生态、文旅等功能有机融合为一体,力求产业定位“特而强”,功能叠加“聚而和”,建筑形态“精而美”,加快太平湖森林小镇、红河“东风韵”小镇、红河水乡小镇、可邑小镇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5.28亿元,4个特色小镇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均位于全省前15名,获以奖代补资金6亿元,占全省的27%,全州的50%。
2.落实财税政策措施,财政收入质量取得新提高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源是财政之基、发展之源,财源建设是做大财政“蛋糕”、解决财政问题的主要“抓手”,事关全市发展大局,是一项打基础、谋长远的系统性、战略性工作。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以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基础财源巩固稳定、发展壮大支柱财源、新兴财源蓬勃发展的结构优化的财源构成体系,提升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财税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按月召开财税运行分析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财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弥勒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等办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将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落实到税种,按月倒逼、按周细化,建立奖惩机制,调动抓征管、增收入的积极性。强化财政收入组织管理。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构建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积极践行“放管服”,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坚持“小税种大管理”理念,精征细管、强征严管、智征精管,狠抓征管措施落实,扎实抓好汇算清缴。全面强化税务稽查,做实“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工作,深挖增收潜力,堵漏增收,有效防范“跑、冒、滴、漏”,逐步提高税收收入占比,稳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使用安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财政票据管理为切入点,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建立健全“以票治费、以票管收、以票促收”的管理机制,有效的避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现象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对减免、停征、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政策实施到位。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扬“盯、关、跟”精神,采取“按月跟踪、按季督查、定期分析、年终考评”方式,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更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成33.8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3.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新进展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年农林水支出52,843万元。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投入农业资金15,370万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18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基本建成,黑果坝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园、江边万亩芒果等一批示范种植基地初见成效。新哨镇夸竹村委会、西三镇蚂蚁村委会两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温氏新哨种猪场投入运营,新广农牧65万套种鸡项目开工建设。加强生态环保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弥勒。投入林业资金8,640万元、节能环保资金5,379万元,整合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完成营林造林16.68万亩,累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1个、州级生态文明村117个,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建设资金8,115万元,实施农村引水安全及小河流治理项目,龙泉水库工程、小宿依水库工程、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洗洒水库扩建、太平雨补水库输水干渠工程加快推进。建成各类水利工程5,341件,新增高效节水面积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巩固提升3.6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全力保障精准脱贫工作。把精准脱贫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全年统筹整合扶贫资金84,919万元,其中中央、省、州、市级到位的财政扶贫资金16,376万元,扎实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力促“五个一批”政策落地生根。扎实推进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综合运用以奖代补等政策,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含增量)24个,美丽乡村项目7个,四位一体项目1个,乡村振兴示范试点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4,567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3,015万元,受益村民5,725户2.1万人;投入资金1,282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抓实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交通运输资金27,096万元,实施通村油路项目90个540公里、未通客车建制村安防项目10个127公里。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等各种惠农补贴8,119万元。兑付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林(渔)业燃油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贴1,747万元。
4.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公共服务能力取得新突破
保障教育持续发展。投入教育资金107,843万元,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全面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及时足额兑现,“全面改薄”及教育专项工程稳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农政策,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58,848万元,推进弥勒儿童福利院、西二镇敬老院建设,启动弥勒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2个乡镇敬老院、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推进职业培训等工作,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拨付孤儿及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7,232万元,重点用于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等生活补助;进一步落实养老体系建设,发放10,218名企业职工、67,584名城乡居民、3,74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30,856万元。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55,088万元,加快推进健康弥勒行动计划,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不断加强,分级诊疗、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全年累计报销城乡医疗保险支出34,222万元;投入城乡医疗救助金及健康扶贫资金2,043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开通贫困户就医“绿色通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城乡社区资金172,242万元,支持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提高,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乡村环境不断改善。兑付2017年鼓励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1,886万元;投入资金64,467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民主街片区、拖白片区、吉山路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工程;投入资金500万元,实施弥勒大道南延线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力促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2,878万元,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馆、非遗展览馆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推进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拓展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力保社会公共安全。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7,060万元,实施西三公安业务用房、司法局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支持政法部门反恐禁毒、缉枪制爆,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能力。
5.全面深化财税改革,财政管理水平取得新成绩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全市130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拓展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专户清理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全面推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审批采购项目587次,预算金额27,50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4,910万元,节约资金2,5941万元,节约率9.43%。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做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培训工作,培训会计人员355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推进财政绩效管理。组织开展全市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求的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完成2018年各级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2017年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评分94.8分,评价结果良,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成立“三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扶贫资金管理、财政收支真实性检查,防范财政风险。开展“小金库”、规范津贴补贴、棚改危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交通城建、企业发展财政资金等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定清理收回本级财政重新安排资金7,115万元,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了财务收支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241,60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41,60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2,898,629.80元,增长18.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70,829.80元,增长19.0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800元,增长9.8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库区基金征管考核经费预算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537,846.59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2,417.28元,占总支出的94.67%;项目支出935,429.31元,占总支出的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增加0.6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7.60%,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5.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9.91%,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0.25%。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调整支出口径,住房公积金支出并入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另外正常晋升及调标增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调整支出口径,住房公积金支出并入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及抚恤金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减少了各项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购入的办公设备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02,417.28元。较上年减少4.7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4.2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77.34%。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支出口径,住房公积金支出并入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各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5,429.31元。按上级要求,本年度调整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至项目支出,故上年度无项目支出而本年度增加。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农业项目管理工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4,217.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较上年增加247,583元,增长1.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34,05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指导全市经济建设、社会保障、教科文事业、行政政法、企业等方面的财务管理;用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用于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编制及执行;用于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用于金财工程财政信息平台建设;用于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开展;用于财政信息公开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0,1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9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农业项目管理工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元,支出决算为51,842元,完成预算的2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842元,完成预算的27.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减少了接待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849.75元,下降2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789.75元,下降25.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减少了接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1,84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84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84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项目管理、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一事一议、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002.08元,较上年减少4,542,097.80元,下降78.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按上级要求将各项业务工作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56,926,075.54元,其中,流动资产21,986,204.42元,固定资产34,939,871.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6,840,941.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6,718,740.7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22,20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220,60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56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846.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846.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