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75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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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34201000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A.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B.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弥勒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C.承担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D.承担职责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做好受上级委托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E.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F.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煤矿除外)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G.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煤矿除外);根据弥勒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H.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I.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J.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职责范围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考核发证工作;督促组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K.负责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重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L.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方向,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以防范事故为中心,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按月、按季深入开展经常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提质增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弥勒市安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抓手,以防范事故为中心,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按月、按季深入开展经常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建设,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今年截至目前,市安监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未发生一起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监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个。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今年收入为5010132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增加587347.8元,同比增长13.28%。今年支出为4810229.2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0218.2元,同比增长6.89%。其中基本支出3910390.0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37163.05元,同比增长15.92%。项目支出899839.2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81.3%,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8.7%。与2017年相比减少226944.85元,同比减少20.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9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07%。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今年收入为5010132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增加587347.8元,同比增长13.28%。
(2)今年支出为4810229.2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0218.2元,同比增长6.89%。其中基本支出3910390.0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37163.05元,同比增长15.92%。项目支出899839.2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81.3%,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8.7%。与2017年相比减少226944.85元,同比减少20.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9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今年支出为4810229.2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0218.2元,同比增长6.89%。其中基本支出3910390.0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37163.05元,同比增长15.92%。项目支出899839.2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81.3%,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8.7%。与2017年相比减少226944.85元,同比减少20.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9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07%。
(一)基本支出情况
今年支出为4810229.2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0218.2元,同比增长6.89%。其中基本支出3910390.0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37163.05元,同比增长15.92%。项目支出899839.2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81.3%,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8.7%。与2017年相比减少226944.85元,同比减少20.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9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今年支出为4810229.2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0218.2元,同比增长6.89%。其中基本支出3910390.0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37163.05元,同比增长15.92%。项目支出899839.2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81.3%,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8.7%。与2017年相比减少226944.85元,同比减少20.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9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07%。罚没款返还做公用经费328622元,2018年使用277439.2元;州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费122400元;市政府对云南艺阳石材有限公司西三麟马石灰岩矿山关闭补偿款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今年支出为4810229.2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0218.2元,同比增长6.89%。其中基本支出3910390.07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537163.05元,同比增长15.92%。项目支出899839.2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81.3%,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8.7%。与2017年相比减少226944.85元,同比减少20.1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9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今年收入预算数为3253196元,收入决算数为5010132元,收入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54%。
(2)今年支出预算数为3253196元,支出决算数为4810229.07元,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47.86%。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253196元,决算数为3910390.07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20.2%。项目支出中,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899839.2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100%。原因是罚没款返还做公用经费328622元,2018年使用277439.2元;州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费122400元;市政府对云南艺阳石材有限公司西三麟马石灰岩矿山关闭补偿款5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130501.38元,比上年199500元减少34.59%,比预算215000减少39.3%。公务接待费为34184元比上年93100元减少63.3%,比预算114000减少70.01。公务用车运行费96317.38元,比去年106400元减少9.47%,比预算数101000元减少4.64%。原因是不断节省接待等开支,减少三公经费使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8500,比去年6800增加25%。原因是安全生产改革及机构改革推进,各级会议次数增多。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6900,同比增加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130501.38元,比上年199500元减少34.59%,比预算215000减少39.3%。公务接待费为34184元比上年93100元减少63.3%,比预算114000减少70.01。公务用车运行费96317.38元,比去年106400元减少9.47%,比预算数101000元减少4.64%。原因是不断节省接待等开支,减少三公经费使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8500,比去年6800增加25%。原因是安全生产改革及机构改革推进,各级会议次数增多。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6900,同比增加6.8%。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667650.07元,比上年数586392.8增加13.86%,变动原因是工作量增大,增加监察和考核督查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情况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资产负债变动为今年报废笔记本电脑5台,总原值33100元,购入笔记本电脑5台、打印机1台、三门柜一个、电视机1台,总原值4301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购入笔记本电脑5台、打印机1台、三门柜一个、电视机1台,总原值43019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8万元,其中对挂联村乌稠村委会和托谷村委会扶贫产业补助各3.5万元,共计7万元,安全生产宣传费1万元。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要达到以下目标:1、事故预防和控制;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推进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4、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5、开展宣传教育培训;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7、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8、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9、强化应急救援管理;10、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见效。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