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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803-64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1000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综合专项治理行动。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举办各类公益性展览、讲座、文化艺术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3.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4.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5.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6.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7.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8.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弥勒市图书馆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主要职能:购置新书,加工处理入库,供公众借阅和利用;征订报纸和期刊供读者阅读;收集我市各种地方志、各类出版物、各种文献典籍入藏,提供给我市各界人士查阅和使用;市图书馆兼作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弥勒市支中心、弥勒市农家书屋管理中心,对弥勒市13个乡镇128个村级基层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指导,同时对弥勒市142个农家书屋点的建设管理作业务指导。

  弥勒市文物管理所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开展文物研究,文物收藏展览,弘扬民族文化。文物保护理论研究;文物档案资料与研究;文物维修与保护设计方案咨询;文物保护科技人员培训;文物保护咨询。

  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的旅游投诉案件;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旅游投诉;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协调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依法对全市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监督检查,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负责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在旅游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经营活动;联合市公安、市场监管、发改、卫健等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治理检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共计1115.56万人次,同比增长12.23%,旅游收入共计123.4308亿元,同比增长28.90%。旅游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位居全州前列。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成市级游客中心、太平湖森林公园游客中心投入使用;建成锦屏山生态停车场(停车位1200个)、东风韵生态停车场(停车位1000个);稳步推进喜来登、源宿、美憬阁3个高端度假酒店建设;圆满完成州级下达9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均达到A级及其以上标准,完成32座旅游厕所点位信息采集上报;太平湖森林小镇汽车旅游营地建成并进入试运营。

  加快全域旅游品质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专家评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反馈问题积极整改,全力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二是以高A级景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景区服务功能,东风韵小镇、锦屏山风景区、太平湖森林小镇、红河水乡4个景区被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可邑小镇、湖泉生态园2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景区综合接待服务水平实现提升。

  加快景区智慧化建设。一是加快实施“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工程,不断丰富上线资源,完成各景区名片编制、4A景区手绘地图、AI识景信息采集、旅游厕所点位信息上线,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6个智慧停车场、13座智慧厕所、接入慢直播37路,铺设景区指引标识1222处、景区二维码2144处,湖泉生态园、可邑小镇、东风韵小镇等重点景区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二是启动智慧景区建设,以弥勒东风韵艺术小镇为试点,抓住旅游数字化、智慧化发展契机,加快推进景区智慧化数字化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弥勒旅游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大行业规范管理。一是修改完善《弥勒市文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指导打造福德堂·喜乐院、牛哆啰音乐农庄等一批本土民宿客栈示范样板;二是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技能,组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5期,培训人数达920人次,切实有效提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三是启动涉旅企业诚信指数评价工作,对全市1690家(其中旅行社11家、住宿376家、餐饮1298家、旅游汽车公司3家、租赁车公司2家)涉旅企业进行诚信指数评价,规范全市涉旅企业诚信经营;四是继续深入推进“互查体验”工作,组织25名社会监督员入住25家不同规模酒店,提出意见和建议65条,并督促相关酒店进行整改。

  加强文旅融合品牌宣传。一是全力抓实线上营销工作,全年在弥勒旅游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185条,受众20万余人,弥勒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推文204条,活动11次,受众5万余人;二是强势推进线下宣传工作,全年高铁站旅游咨询点、春节期间各咨询点共接待游客咨询81000余名,发放弥勒旅游宣传资料(手绘地图、宣传折页、单页)68600余份,为44800余名游客提供景区景点、住宿、餐饮对接服务(预计全年共接待游客咨询10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为6万余名游客提供咨询服务);三是积极参加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2019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2019年第十九届中越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等推介会,向海内外参展商宣传推介弥勒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产品,扩宽弥勒旅游客源市场;四是加大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力度,与云南艺术学院进行校地合作,设计独具弥勒文化特色的服饰、明信片、生活用品等系列文化旅游产品,设计作品在云南艺术学院“2019 创意弥勒”特色文化主题创意活动开幕式及第十届阿细跳月节中展出。

  推进旅游市场严打严管工程。一是打造放心购物市场环境,在高铁站游客服务中心设立弥勒市游客购物退货受理中心,在湖泉生态园、可邑小镇、锦屏山风景区、太平湖森林公园、红河水乡、东风韵等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设立游客购物退货受理点,统一受理游客退换货诉求,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处理游客退货诉求1起,退货诉求处理时长1小时,游客对处理情况非常满意;二是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开展旅游市场及安全检查104次、出动检查人员328人次、累计检查旅游企业207家次,其中宾馆酒店73家次,旅行社及服务网点49家次,景区景点70家次,旅游汽车公司15家次,受理旅游纠纷18起,受理游客反映情况25起,舆情5起,均全部办结,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072元;三是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市区部分娱乐场所和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酒吧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突击检查2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702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户715户次(其中网吧216户次,歌舞娱乐场所278户次,印刷企业122户次,电影放映单位18户次,电子游艺32户次,书报音像39户次,三小印刷10户次),依法查处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1户,配合公安部门查处3家黑网吧,已责令停业;三是高效处置旅游投诉,1-10月,12345政府热线综合平台收到12件,信访件及地方领导留言收到3件,云南旅游综合监管平台3件,“一部手机游云南”收到投诉40件,所有投诉均按时限办结,办结率达100%。其中“一部手机游云南”40件投诉均在24小时内办结,平均办结时间为2小时3分,超过5小时办结4件,游客对办结满意率明显提升,满意件数40件,全年实现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旅游投诉。

  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市图书馆、市文化馆总分管制建设,依托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为群众提供更加实惠的公共文化服务;二是投资1.2亿元的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已进入装修阶段,目前正在征集博物馆展品;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投入68万元稳步推进弥阳镇铺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城西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江边乡小倮份村委会基层文化活动室3个基层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四是加大免费开放力度,湖泉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文化馆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场地全年对群众免费开放,社会艺术培训、群众广场舞蹈推广、服装道具等公共文化项目免费提供群众使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资源效用。

  不断丰富群众文化活动载体。一是重视节日文化氛围营造,以主办、联办、协办等方式组织开展春节系列文化活动、第十届阿细跳月民族节、“创意红河·福地弥勒”2019红河州第三届文化产业博览会文艺演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决战脱贫攻坚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等各类大、中、小型文化活动30多场(次),镇、村(社区)文艺活动390多场(次),实现月月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二是不断丰富馆藏资源,今年以来累计上架新书4622册,全馆馆藏纸质图书137219册,电子图书16万余册,馆内纸质图书外借87886册次,服务读者100839人次;分馆及流通点借阅图书31047册,服务读者44800人次;三是积极打造精品阅读活动,成功举办第八届“弥图杯”新春征联活动、第四届“4·23”世界读书日“经典美文”诵读比赛、儿童故事大王比赛、端午传统民俗体验活动、老年“诗书韵”文化活动、“盛世颂华章,礼赞新中国”主题朗读比赛、“阅读伴我成长”读书演讲比赛、“弥图”读书会等活动,引领全民阅读氛新风尚;四是加大免费开放力度,共派出辅导老师110人次,辅导业余文艺队伍110支2250课时5100人次,辅导文艺节目85个,组织文艺活动18次,观看群众62000余人,举行各类培训班31次,培训人次10000余人。

  不断加大文艺精品创作推陈出新。一是加大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积极创作一批反映当代现实题材、具有弥勒文化底蕴的文艺精品,结合美丽中国、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文旅融合等主题,编创《回来吧》等一批本土音乐;二是文艺作品实现新突破,油画作品《静静的码头》入围“美丽黄河口·全国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这是我市本土绘画作品首次入选国家级别绘画展览,该作品的入选也让我市文艺骨干首次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三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组织2期“三区”人才培训班,指导学员创作完成13首原创歌曲。

  不断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并重。一是强化非遗传承人、传习点管理培训,在全州率先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对各级传承人和传习点进行目标考核,鼓励非遗传承人和各传习点进行帮、带、传;二是加大文物修缮保护力度,完成省级文保单位虹溪文笔塔和虹溪石牌坊主体修缮工程,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加强孙髯翁墓保护修缮的建议和提案,投入21万元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孙髯翁墓进行周边环境改造,栽种梅花等绿植,打造“万树梅花一布衣”的景观效应,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三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积极开展好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以“我们的节日—走进端午”为主题,组织非遗文化展示和文艺展演活动,展出非遗歌舞、民族传统服饰和竹园红糖等非遗技艺,让市民和游客感受弥勒传统文化魅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弥勒市文化馆、弥勒市图书馆、弥勒市文物管理所、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13人,主要是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期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509,01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13,210.78元,占总收入的98.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5,800.00元,占总收入的1.55%。与上年34,493,444.80元对比,减少8,984,434.02元,下降26.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34,493,444.80元对比,减少9,380,234.02元,下降27.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文化划入中央、省、州三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及中央旅游发展基金下达指标减少,故本年收入数与上年收入数差异过大;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95,8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同级政府部门划入的工作经费(文旅局247,500.00元、图书馆59,000.00元、文化馆89,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4,533,250.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6,691.47元,占总支出的63.33%;项目支出8,996,558.55元,占总支出的36.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218,131.61元对比,增加17,315,118.41元,增长239.88%。其中:人员经费12,344,645.61元,与上年2,594,812.80元对比,增加9,749,832.81元,增加375.74%,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3,192,045.86元,与上年3,145,947.85元对比,增加46,098.01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一些协会经费及非税收入安排的业务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996,558.55元,与上年1,477,370.96元对比,增加7,519,187.59元,增长508.9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进行合并,文化划入中央、省级、州级和市级项目资金,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36,691.47元。与上年同期数5,740,760.65元比对,增加9,795,930.82元,增长170.6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96,558.55元。与上年同期数1,477,370.96元比对,增加7,519,187.59元,增长508.9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进行合并,文化划入中央、省级、州级和市级项目资金,相应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6,06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3%。与上年同期数6,340,760.65元比对,增加17,145,302.42元,增长270.4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676,20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9%。主要用于:

  (1)2070101行政运行4,966,045.72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900.00元,主要反映单位日常运行工作经费支出;

  (3)2070104图书馆1171095.37元,主要反映图书馆事业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工会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

  (4)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600,000.00元,主要反映艺术团演员生活补助;

  (5)2070108文化活动65,775.00元,主要反映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费经支出;

  (6)2070109群众文化2,497,500.00元,主要反映文化馆事业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工会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

  (7)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921,050.73元,主要反映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及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经费支出;

  (8)2070112文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4,800.00元,主要反映日常运行工作经费支出;

  (9)2070113旅游宣传1,030,000.00元,主要反映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经费支出;

  (10)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8,391,133.76元,主要反映旅游执法大队和文管所事业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服务支出;

  (11)2070204文物保护295,914.95元,主要反映熊庆来故居消防工程建设支出;

  (12)2070205博物馆280,000.00元,主要反映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布展业务支出;

  (13)207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主要反映补助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支出。

  (14)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3,274.61元,主要反映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及文化人才工作者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0,37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600.00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2,173.36

  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份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82,998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遗属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59,49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4,933.26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3,770.31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0,788.00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3,289.75元,支出决算为206,793.86元,完成预算的8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262.59元,完成预算的9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531.27元,完成预算的58.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我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采取了有效措施,切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如:局办公室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调度,能合并的公务出行尽量合并,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日常公务接待中,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而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5,935.51元,增长2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均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5,905.14元,增长6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969.63元,下降41.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是反映原旅发委数据,而2019年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原文广局、原旅发委、原景管中心),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数增长。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是反映原旅发委数据,而2019年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原文广局、原旅发委、原景管中心),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数增长。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日常公务接待中,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262.59元,占79.92%;公务接待费支出41,531.27元,占2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262.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262.5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物管理所、图书馆、旅游执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531.2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531.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机关及外地来我单位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1,358.84元,与上年同期数3,145,947.85元对比,减少174,589.01元,下降5.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的支出相应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67,599,021.11元,其中,流动资产162,838,559.74元,固定资产4,760,461.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02,779.1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311,679.77元,固定资产增加3,791,099.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无增减,无形资产无增减,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05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45平方米,账面原值375,186.1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4,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7,599,021.11

  162,838,559.74

  4,760,461.37

  1623636.43

  99216.95

 

  3037607.9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7,1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3,43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7,18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行政运行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9.住房公积金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0.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