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806-79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弥勒市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预防和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3)对交通参与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4)对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管理; 

  (5)对辖区内五小车辆驾驶人的培训考试。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市公路里程达到4036.9公里,城区街道86.7公里,125900辆(汽车65515辆),机动车驾驶人126925人,电动自行车54037辆。2019年,大队接处警交通事故5310起,一般程序案件57起,47人死亡、5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8009元。侦破交通肇事逃逸16起。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与2018年相比事故四项指数平稳有降,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向好。 

  (一)源头隐患清零行动。今年以来,开展公路隐患排查19次,排查治理公路隐患32个,道路路面病害维修4处,正在施工3处。深入企业定期检查844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82家次,联合约谈5家次。车驾管方面,今年以来,办理驾驶证业务16150起,机动车业务27430 起,电动自行车业务8189起,“车管下乡”办证17次1064本,检车14次2329辆。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2832人次,满分教育学习394人次,监销报废汽车523辆。 

  (二)路面秩序净化行动。今年以来,大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和事故预防工作主线,采取“白+黑”、“网上+路上”、“常态+专项”、专班下乡等警务模式,组织开展了酒驾醉驾常态整治、假牌套牌假证专项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专项整治、三轮车违法载客整治、城市交通乱点整治、“逢五”“逢十”统一行动等共10个专项行动,加强了路检路查力度,其中夜查行动天数累计达到102天,及时消除遏制了一批“致乱、致堵、致祸”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3068起,其中夜查行动天数累计达到224天,查处酒驾645起、醉驾76起,无证驾驶591起,客车超员11起,行政拘留86人,拖扣车辆2447辆次。 

  (三)农村安全守护行动。今年以来,大队成立下乡组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组织开展了农村面包车专项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专项整治,严查农村无牌无证、酒驾醉驾、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三轮车非法改装、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起,其中酒驾醉驾264起,客车超员11起,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人员42人。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千灯万带”工程和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千灯万带”工程示范建设完成4处,完成农村一级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3个,公路生命防护工程2处。全力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对“两员”、派出所民警、辅警等开展手机APP系统应用培训3次,农村面包车录入率达83.55%,劝导日志录入人均18条。 

  (四)宣传警示曝光行动。今年以来,召开媒体通气会7次,邀请媒体记者采访报道18次,到市电台直播6次,深入企业、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87次,发放宣传资料6.5万份,制作更新宣传栏展板122块,组织开展“五个一”进驾校活动183期9243人次。媒体宣传形成矩阵,通过省州市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大队新媒体“微信、微博、头条、短信、抖音”和农村大喇叭,开展全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曝光提示和交警队伍、工作动态、交管资讯、“放管服”措施等的广泛宣传。今年以来,在中央级报刊、电视、网络刊稿11条,在省级报刊、电视等刊稿145条,大队新媒体开展交通违法曝光484条2104起案例,农村大喇叭广播122次,编发手机短信21万条,编发微信、微博、头条945条,抖音623条,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成为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和交管信息发布的主阵地。 

  (五)其他工作统筹推进。今年以来,圆满完成女子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全省看守所监狱安全工作会议、阿细跳月节等会议、赛事、节庆活动和各级领导弥勒调研等交通安全警卫工作任务达81场次。贯彻落实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16项措施。按照州市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扶贫攻坚、数据交通建设、枫桥经验推广、营商环境整治、公路治超等工作,城区新增违停抓拍等设备25套,数据交通一期工程全面推进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综合中队,法宣中队,勤务保障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一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二中队,新哨中队,交通机动中队,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一中队,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二中队,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中队,竹园中队,共11个中队。 

  弥勒市交警大队行政编制63人,本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5人,协管员135人。本年退休2人,调出3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35人,主要是辅警。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729,06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29,061.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0.35万元,下降3%,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有上级专项经费黄标车补贴870万元,增大了上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2,793,837.70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7,722.62元,占总支出的69.67%;项目支出9,946,115.08元,占总支出的30.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47,722.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9.97万元,下降12.62%,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省级安排黄标车专项补助款5,475,400元为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46,115.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8,389.53元,主要原因本年追加基建项目经费4,862,658.36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为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基建项目支出(数据交通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竹园中队业务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均为在建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93,837.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08,699.82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的黄标车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支出列支461,160元,其次本年大队在建数据交通管控平台项目,该项目支出增加了本年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620,86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7%。主要用于购置装备、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证辖区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2,51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0,45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1,400元,支出决算为561,087.34元,完成预算的4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9,193.34元,完成预算的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4.00元,完成预算的1.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经费支出和审批制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4,720.84元,下降2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1,017.84元,下降2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03.00元,下降66.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9,193.34元,占99.66%;公务接待费支出1,894.00元,占0.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9,193.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9,193.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组、业务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1,584.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4,518.45元,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保障正常工作开展追加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6,375,578.18元,其中,流动资产6,203,967.11元,固定资产27,265,269.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906,341.8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96,850.1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28,763.33元,固定资产减少17,148,818.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减少4,276,794.7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807,37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元;出租房屋578平方米,账面原值3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7,533.0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1,923.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1,923.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1,923.3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