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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807-93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47501000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市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生产和流通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拟订全市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发展多种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服务体系、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承担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基层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市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目标,以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弥勒为主题,落实州委“三个发展”“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工作要求和市委“3456”工作思路,围绕建设“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抓好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红发〔2016〕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按照全国总社六届五次理事会、省供销合作社第四代表大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化和创新服务为重点,着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夯实供销基层组织基础,着力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水平,着力加快供销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推进供销系统脱贫攻坚,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全市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精准脱贫攻坚和建设团结进步美丽弥勒作出积极的贡献。 

  荣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百强市级社”称号;竹园供销社、虹溪供销社荣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基层社标杆社”称号。 

  1.传统业务平稳推进 

  抓好农资保障,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把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和服务工作作为促进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利益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弥勒农资”在我市市场占有率保持在65%左右,较好地发挥了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确保了全市农资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建成“弥勒农资连锁”直营店13家,化肥中转库3个。 

  抓“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供销社指导协调发展的专业合作社163个(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的125个)。现建成1个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2个省级示范合作社,4个州级示范合作社。 

  抓综合服务社建设。把抓综合服务社建设作为时下延伸供销经营服务网络、搞活农村流通,开展为农服务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广大农民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购销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扩大了农村消费,优化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有效发挥了供销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完善乡村日用消费品现代流通网络,丰富城乡市场。 

  以原有的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为基础,通过合作联合的方式,引进有实力的日用品经营企业为龙头,结合供销社系统在食盐、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优势,实现连锁配送经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真正做到便民超市进村,服务农村消费者,解决农民“买好”“买实惠”的问题,并以乡村便民超市建设为重点,吸引个体经营户加入乡村流通网络,共同打造覆盖全市城乡的消费品流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成日用消费品配送店460个,从业人员200人,乡镇配送比例达70%,村级配送比例达50%。 

  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不断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提供市场供求信息,为“三农”提供综合信息服务,有效搞活了农产品流通,为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今年以来,维护基层站点15个,采集发布供求信息、地方特产、农业信息、价格行情、弥勒风光、弥勒美食、农业科枝、乡镇简介、市场分析等20多项农业相关信息500多条,网站点击率20万次以上,促成农产品交易额500万元以上。 

  2.发展后劲日趋夯实 

  供销金融业务有序开展。市供销社社员股金余额达5.9亿元,用于“三农”占用款保持在60%以上,有力促进了我市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2341.5万元(其中“三农”贷款共计2341.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67万元,上缴各项税费43万元,实现净利润209万元。 

  基层社综合改革成效初显。全市各基层供销社紧紧围绕“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西二供销社建盖“供销宾馆”,入住率达60%左右;弥阳供销社积极配合城市棚改工作,改建“蓝天艺术幼儿园”,使教学环境上升到全市优质水平;虹溪供销社集中力量抓股金发展,股金规模占全市股金的30%以上;新哨供销社融入建制镇建设,建盖商住楼实现了社有资产增收;农资公司在抓好农资供应主业的同时,投资矿冶、“红河水乡”旅游产品建设,发展“农资小额贷款公司”等,呈现投资、收益多元化特点;竹园供销社配强班子,实现企业扭亏为盈;朋普供销社涉足测土配方施肥,促企业增收;土产公司做强烟花爆竹产业促企业发展。 

  3.安全维稳工作抓紧抓实 

  一年来,2件信访事项均根据职权范围积极进行了化解。 

  4.扶贫、党建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市供销社对口帮扶巡检司镇拉里黑社区62户,抽调1名机关干部常驻贫困村并安排工作经费 1.5万元,安排2万元帮助挂钩联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干部职工4次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收家治家、测算2019年收入等工作,积极宣传扶贫政策,鼓励贫困户增强脱贫信心,增强内生动力。做到系统数据、档案资料、户户清、明白卡填写内容与扶贫对象真实情况相一致。切实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做好帮扶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党建工作中,坚持每月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坚持每月1次集中理论学习,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此外,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保密、信息、防邪等各项工作,推动了供销工作的有力开展。 

  5.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供销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度融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落实内政治生活、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制度。 

  6. 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法制建设等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供销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供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坚持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了《供销社新闻发言人及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供销工作情况。建立了《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向宣传部门报送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舆情信息和线索。认真抓好机关文化建设,着力推进机关干部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力推进供销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结合供销实际,将综治维稳目标责任纳入机关工作目标一并考核。认真排查单位内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人员,有无集体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现象,有无违法犯罪苗头,实现了“六无”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693,17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2,883.84元,占总收入的90.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0,292.99元,占总收入的9.21%。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3,445,841.5对比,增加92,957.6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430,000元相比,减少9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企业少交管理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20,133.40元。其中:基本支出3,567,133.40元,占总支出的95.89%;项目支出153,000.00元,占总支出的4.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823,137.76对比减少103,004.3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级“供销综合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7,133.40元。与上年3,608,137.76元对比,减少41,004.3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000.00元。与上年215,000.00元对比,减少62,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合作社建设,基层社提升改造,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2,883.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3%。与上年3,445,841.5对比,增加92,957.6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下属党总支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1,91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6%。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92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60,2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5%。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00.00元,支出决算为908.00元,完成预算的1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8.00元,完成预算的18.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支出缩减力度较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22.00元,下降5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2.00元,下降59.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没有因公出国境和公务购车及运行费用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支出缩减力度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0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工作,下级基层供销社的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国内接待接待1批次1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033.00元,与上年对比175,881.00,对比减少8,848.00元,降低5.0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会经费财政预算支出标准减低,工会经费相应支出减少,加之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种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832.45元、物业管理费2,013.05元、公务接待费908.00元、工会经费11,173元,其他交通费用124,326.5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6,7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84,414.74元,其中,流动资产46,040.54元,固定资产38,374.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640.9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6,932.10元,固定资产减少15,708.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4,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

  供销发展资金:为改善我州“三农”融资环境,加快推进我州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设立“供销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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