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80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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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0-1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72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弥勒市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培养社会主义人才、团结并带领全市文艺工作者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1) 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负责对团体会员的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2)研究制定文学、戏剧、摄影、民间文学、书法、舞蹈、音乐、曲艺、美术、电影、电视等精神产品项目等规划;组织全市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创作优秀作品;抓好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办好文艺刊物。(3)挖掘、收集、整理民族文化精华,并整理出版。(4)开展市内外各项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党派、各民族文艺工作者间的团结友谊,沟通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团体的民主协商对话渠道,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纽带作用。(5)负责管理本部门所属作家和戏剧、音乐、摄影、美术、曲艺、书法、民间文艺家等协会工作;负责领导直属单位《弥勒文化》的编辑工作;负责指导市内及企业文艺业务工作;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致力繁荣民族文学艺术事业,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6)组织实施各种类型文学艺术专业性活动和评奖活动,多渠道培养各民族作家、艺术家,多出作品、精品。(7)完成市委、州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弥勒市学艺术界联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对弥勒发展提出的“四个定位”、州委对弥勒的“三个发展”工作要求,围绕市委“3456”发展思路,贯彻落实省、州文联工作要求,以“加强各文艺家协会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出人才出精品”为重点,团结全市文学艺术界,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充分调动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作热情,繁荣发展弥勒文学艺术事业,文艺创作再创佳绩,全年共有148件作品在州级以上获奖或入选。主要从以下几主面抓好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文艺活动异彩纷呈三是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文艺创作硕果累累
2020年工作重点:一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繁荣发展文艺事业。号召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文艺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加强文艺队伍建设,为造就一批德艺双馨艺术家,培育一批高水平创作人才而努力。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按照已制定的《弥勒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推动全市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基本职能由联络、协调、服务拓展为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
三是认真抓好文艺惠民活动,进一步强化思想道德建设。要通过文艺下乡,文艺扶贫,用文艺正能量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抵制各种不良文化的侵蚀。
四是继续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结合乡村社区实际、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文艺志愿服务,要把文艺志愿服务常态化。在重要纪念日和节假日期间开展示范性活动,在日常文化生活中开展定期定点经常性专项性活动,倾力打造文艺志愿者活动品牌。
五是以文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文艺创作。力争2020年文艺作品取得新成果。
六是全力以赴抓好其它工作。综合抓好脱贫攻坚、意识形态、社区共驻共建及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州文联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59,097.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097.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55231.65元,下降13%。减少的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7,877.15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877.15元,占总支出的99.19%;项目支出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7691.65元,减少1.4%。减少的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7,877.15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7691.65元,下降1.4%。减少的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为财政追加补助摄影家协会活动经费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877.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7691.65元,下降1.4%。减少的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4,70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4%。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895713.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9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92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78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986.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3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82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02元,支出决算为10,352.00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52.00元,完成预算的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餐标,确保只减不增。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600.00元,增长3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00.00元,增长33.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红河文学创作笔会在弥勒举办,产生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35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5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文化艺术工作者等相关工作产生接待8批次,接待人次42人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720.00元,与上年增长26988元,增长的原因为日常公用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55,075.62元,其中,流动资产45,316.36元,固定资产9,759.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067.3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不57,569.57元,固定资产减少51,497.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