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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820-72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449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弥勒市粮食局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的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年度计划;负责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计划;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2、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依法实施粮食市场监管、依法做好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助农业部门搞好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和指导农户搞好粮食品种结构调整;负责对救灾、救济和应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

  3、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军粮供应工作,保障市内驻军的粮油供应。

  4、指导所属企业拟定经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和实施;监督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收集、整理、提供、运用粮油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5、贯彻执行各项专储粮的管理办法,做好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粮食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粮食产业发展科、粮食行政执法科。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履职尽责强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1. 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的主动性,推动学习党章党纪长效化,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时刻用纪律规矩衡量和校正思想、作风、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完成奠定了基础。

  2. 深化拓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到联系村和挂联户开展扶贫工作,将自身业务与帮扶工作有机结合,组织机关人员到联系村和挂联户与群众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深入到联系户家中和场边地头,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并积极宣传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进一步调动和保护村民的种粮积极性和切身利益,切实把上级党委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在将自身业务与挂联工作相结合的同时,局机关挂联干部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到各挂联户中开展帮助收家治家活动,为挂联户送去了手提袋、毛巾和洗衣粉,把党的惠农政策送到贫困户家中。

  3. 认真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一是根据省州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细化职责任务,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考核内容等事项,建立起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考核机制,确保层层传导粮食安全责任。二是积极做好迎接上级考核准备工作。始终将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作为首要任务,以州政府对市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情况的考核为抓手,切实加强沟通衔接,查找工作中不足和差距,确保2018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目前,各项迎检工作正准备。

  4.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力度,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强化监管考核和监督检查,层层签订责任状,并于春秋两季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着重对下属国有企业所辖库区的消防、储存、出入库等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开展安全检查48人次,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5.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一是积极向省粮食局申报投资50余万元的粮食智能库6个,并已获准,预计2019年方可组织实施。二是积极争取“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项目。目前已编制完成《弥勒市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经市发改局等部门批准后上报省、州相关部门审批。

  6.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进行核对清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  

  二、多措并举真抓实干,职能工作创新发展

  1. 认真做好粮食购销工作。一是结合弥勒实际,严格落实“抓粮源、保供给、稳粮价”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抓好粮食购销工作,为全市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二是把夏秋粮食收购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秋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为夏秋粮食收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三是积极开展库存销售和清仓腾库,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加快库存粮食销售、腾仓并库等办法,备足收购仓容,满足农民售粮需求。四是对收购工作人员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业务技能培训,使全市粮食收购工作人员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五是主动与市农发行等金融机部门通与协调,争取收购资金信贷支持,鼓励企业加大自筹资金力度,提前准备收购资金,妥善解决好收购资金供应问题,确保夏秋粮食收购资金能及时、足额支付。六是坚决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一手粮、一手钱”,严禁“打白条”。截至目前,共计收购粮食7004354公斤。  

  2. 强化地方储备粮油管理。一是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监管,严格落实储备粮轮换制度,储备粮油数量真实,确保了市政府核定的地方储备粮油规模的落实到位。二是指导承储企业健全完善储备粮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把握轮换时间和机遇,最大限度地减少轮换成本和费用,确保地方储备粮油常储常新和质量安全。三是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准备充分,落实到位,应急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布局合理,责任明确,应急保障和协调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3. 依法管粮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对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粮食承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粮食收购企业的库存粮油数量、质量及粮食库存实物,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认真抓好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并及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三是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全市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执法工作36人次。

  4. 安全储粮水平全面提高。强化出入库原粮质量和卫生监管,按时完成粮食品质质量抽样调查和上报工作,地方储备粮油和库存商品粮全部达到质量合格、储存安全。同时,健全完善农户科学储粮指导服务体系,宣传推广科学储粮新技术,全市安全储粮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5. 军粮供应工作进一步优化。严格遵守 “军粮供应服务公约”,对所供部队粮油,坚持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持续维护我市军供工作供应稳定、服务良好、军地满意的局面。

  7. 增产增收基地得到有效保障。建立种粮大户档案,宣传紧密型订单粮食的优越性和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农民扩大优质粮食生产,提高种植效益。2018年,全市共落实紧密型订单粮食面积4.5万亩,预计实现粮油经济产值36000万元。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作为一个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粮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健全廉政谈话、警示诫勉等制度。着力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构建符合粮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年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 履行职责抓党建。紧紧围绕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责任分工和联系点,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目标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及民主评议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在全系统形成了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3. 不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加强粮食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严格执法纪律和执法程序,为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依法管粮的积极作用。二是以践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讨论活动为抓手,对照查摆、整改促进。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个严禁”、州委“十不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精神境界、激发干事热情、提升作风效能,使干部职工聚精会神干工作、心无旁骛抓落实。

  4.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针对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后遗留问题多、涉军人员多,下岗职工思想不稳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日制度,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采取政策宣传、疏导化解和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等措施,使重点遗留问题逐步得到妥善解决或正在解决,确保了系统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有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粮食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9人,无编制数,只有控制人数。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粮食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42458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4586.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205839.74元对比增加2218746.26元,主要是增加粮食工程补助资金和增加补助收储公司业务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粮食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475697.18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731.50元,占总支出的57%;项目支出2351965.68元,占总支出的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3354218.16元对比增加2121479.02元,主要是增加粮食工程补助资金和增加补助收储公司业务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3731.50元。与上年1297862.30元对比增加1825869.20元,主要是增加补助收储公司业务工作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1965.68元。与上年2056355.86元对比增加295609.82元,主要是增加粮食工程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粮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5697.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222559.51元对比增加2253137.67元,主要是增加粮食工程补助资金和补助收储公司业务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支出2017年改革性补贴。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5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抚恤金、遗属生活费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是食品安全监管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99296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2%。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收储公司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粮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2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58.00元,完成预算的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58.00元,完成预算的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单位从严控制、厉行节约原则、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逐年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32254.00元减少19096.00元,下降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096.00元下降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从严控制、厉行节约原则、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逐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8.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联系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粮食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6123.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2573.6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补助收储公司业务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粮食局资产总额340304.73元,其中,流动资产315394.73元,固定资产249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367.3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367.30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44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