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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821-56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6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9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镇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镇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突出特色、率先发展,融入滇中、开放发展,风清气正、保障发展,全面落实州委“13611”工作思路和市委“3456”发展战略,按照“党建领镇、农业稳镇、工业强镇、物流活镇、生态靓镇”的发展思路,切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五项任务,深入实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精准扶贫脱贫、项目建设攻坚、城乡环境提升、绿色生态朋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

  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8.95亿元,增长20.9%;完成工农业生产总值18.45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完成8.25亿元),增长44.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9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8万元;争取上级资金450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1亿元;新签省外协议资金2亿元,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7亿元;弥勒农村商业银行朋普支行存款余额首次突破8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0元,增长1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朋普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朋普镇人大

  2.朋普镇党委

  3.朋普镇政府

  4.朋普镇社团

  5.朋普镇计生办

  6.朋普镇财政所

  7.朋普镇党校

  8.朋普镇广播站

  9.朋普镇文化站

  10.朋普镇劳保所

  11.朋普镇合管办

  12.朋普镇农经站

  13.朋普镇农科站

  14.朋普镇农机站

  15.朋普镇林业站

  16.朋普镇兽医站

  17.朋普镇水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390,81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32,958.46元,占总收入的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7,860元,占总收入的0.2%。与上年相比增加72.65%,主要原因为一体化执行后,大部分资金纳入预算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002,199.26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6,199.26元,占总支出的93.82%;项目支出1,546,000元,占总支出的6.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38.16%,主要原因为一体化执行后,大部分资金纳入预算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56,199.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08%,主要原因为一体化执行后,大部分资金纳入预算核算;扶贫及各项中心工作增多,如棚户区改造、环境卫生整治等,本镇贫困村两个均地处偏远山区,加之车辆老化,各车辆发动机及底盘损坏严重大修,导致维修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6,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18%,主要原因为去年列入项目的支出,今年列入基本支出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4,739.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1%。与上年相比增加32.73%,主要原因为一体化执行后,大部分资金纳入预算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19,01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5%。主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大、社团、财政所的基本支出及其他其他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消防员劳务补贴支出。

    5.教育(类)支出148,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党校的基本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3,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2,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主要用于劳保所、合管办及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及其他其他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2,41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计生办的基本支出及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90,91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69,68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636,92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8%。主要用于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农经、林业站、水务所的基本支出及其他其他项目支出;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总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村组运转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8,22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安监站安全生产大检查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可乐村委会石板沟滑坡搬迁避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7,800元,支出决算为570,571元,完成预算的9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9,797.51元,完成预算的9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773.49元,完成预算的83.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5,633.82元,增长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5,399.17元,增长3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765.35元,下降1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扶贫及各项中心工作增多,如棚户区改造、环境卫生整治等,本镇两个贫困村均地处偏远山区,加之车辆老化,各车辆发动机及底盘损坏严重大修,导致维修费用增加(大约13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797.51元,占63.06%;公务接待费支出210,773.49元,占3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797.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9,797.5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朋普镇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773.4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773.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朋普镇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4,025.2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1,925.96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今年扶贫及各项中心工作增多,如棚户区改造、环境卫生整治等,本镇两个贫困村均地处偏远山区,加之车辆老化,各车辆发动机及底盘损坏严重大修,导致维修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部门资产总额23,719,381.87元,其中,流动资产7,868,756.5元,固定资产15,163,500.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87,12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3,52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9,515.3元,固定资产增加55,98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8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13,859,300.16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3,859,300.16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636,285.34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3,223,014.82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8年度实际采购金额(财政性资金)为13,287,774.64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3,287,774.64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571,525.52元,节减率为4.12%,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591,277.32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45,008.02元,节减率为7.07%。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12,696,497.3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526,517.5元,节减率为3.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朋普镇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为: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红财行〔2017〕22号朋普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五居民小组修建公共服务中心经费3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100%。主要产出和成果:朋普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五居民小组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480平方,完善了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弥财预指〔2018〕53号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100%。主要产出和成果:弥勒市小寨民俗文化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公共浴室,工程所在地点为朋普小寨村,西临翠微山、北临小寨清真寺、南接小寨村庄规划路。公共浴室项目即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健康洗浴问题,又给外来群众提供便利,同时还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小寨、走进小寨、爱上小寨,可谓一举多得。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弥财发〔2018〕12号农村公益性事业支出24.6万元,项目资金到位24.6万元,执行数为24.6万元,完成100%。主要产出和成果:农村公益性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各村修沟修路、提升人居环境等,改善农村村容村貌。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经济效益:资金管理使用更规范,经费使用合理有效的保障朋普镇日常工作运转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大大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2、社会效益: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提高公民的满意度,在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政府形象、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行政管理开支和各种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部分增支因素,“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本单位制定了绩效管理相关方案,并根据工作实际要求的变化,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设。由镇政府主导,财政所主要负责每年预算编制工作。坚持量入为主、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将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管理,成立朋普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对部门所属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指导和检查,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绩效考核体系建设,目标设定是最重要的,如果目标设定不合理,那就会失去绩效考核的意义。我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朋普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对中心预决算进行了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全力争取和实施重点项目建设,严格监管专项资金;积极开展了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2、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绩效监控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运行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的控制和管理活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1)绩效监控方式。依据绩效监控主体的不同,可将绩效运行监控分为预算部门自行监控和市财政局重点监控两种方式,以预算部门自行监控为主,市财政局重点监控为辅。

  (2)绩效监控实施程序。第一,确定监控目标。在核对财政支出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第二,开展绩效监控。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监控,归集监控信息。第三,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监控信息,对照重点监控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第四,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第五,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监控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监控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监控发现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2018年公开表格201909160311012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