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82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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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1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03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拟订弥勒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拟订市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弥勒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政策的执行。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组织编制和分解下达弥勒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弥勒市2018年计划建议。2018年计划(草案)报告及计划主要指标,经政协弥勒市一届一次会议协商,通过弥勒市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人代会后又将主要计划指标以(弥发改〔2018〕1号)文件分解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
(2)邀请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开展关于《弥勒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科学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提出了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调整、充实和完善弥勒市“十三五”规划投资项目储备库,经梳理调整,“十三五”期间拟实施项目732项,估算总投资3586.35亿元,比评估前增加1274.3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2069.53亿元,比评估前增加97.48亿元,中期评估报告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提交市人大专题会议审议。
(3)扎实抓好项目的储备、筛选、上报和审批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上级资金补助。2018年弥勒市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共215项,争取到各级项目补助资金6.6513亿元,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比实现“双提升”(产业投资预计增长20%;占投资总额的36.5%,民间投资预计增长22%,占投资总额的41.5%),有效投资在补短板、强弱项、促转型、增后劲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一是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2018年8月,全省特色小镇现场推进会在弥勒召开,弥勒市四个特色小镇均被列为省财政奖补支持的15个示范特色小镇名单,占到了全省的四分之一,成效显著,共获得6亿元奖补资金,为弥勒市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4个特色小镇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到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5.4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2%。太平湖森林小镇68栋木屋酒店、会议中心和木屋展示区27栋木屋建筑对外运营,完成大地艺术景观、生态艺术展示中心工程建设;“东风韵”小镇双创园商业部分主体封顶,青年艺术酒店已投入营业,完成绿化景观提升、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红河水乡喜来登、源宿酒店主体工程及副楼工程已完工,福朋、臻品之选酒店正进行施工图设计,文化创意区繁华天地、玲珑大街正抓紧主体工程建设;可邑小镇游客接待中心、会客厅展示中心主体已完工投入使用,花口板块养老公寓主体完工,可邑古村落板块村庄美化工程稳步推进。
二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弥勒市纳入国家规划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441户2092人,涉及7个乡镇11个安置点。其中,2016年,整村搬迁和部分搬迁185户926人,实现入住率、拆除率100%,已完成市级验收;2017年城镇安置和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256户116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已竣工并完成镇级初验,实现2018年5月31日已搬迁入住256户1166人,入住率为100%,旧房拆除246户,拆除率为96.09%。
三是有序推进弥蒙铁路建设。我局在州铁建办的统一安排下,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弥蒙铁路建设相关工作。目前,已交付永久红线用地为922.13亩,占设计永久红线用地71.45%。提供临时用地379.91亩,占设计用地的76.96%。已交付白沙坡隧道进口用地106亩,计划春节前完成还控制性工程用地和配套临时用地供地。目前,弥勒站房扩建征集方案意见已基本完成,设计单位正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四是认真研究、梳理上报项目,上报“补短板、增动力”项目共180项,总投资2283.88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127.76亿元,2019年-2020年计划投资804.2亿元,2021年-2022年计划投资1255.93亿元。其中: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共105项,总投资1469.51亿元;产业发展补短板项目75项,总投资814.37亿元
(4)加强价格检查工作
共出动车辆14台次,执法人员261人次,检查涉及重点领域及行业企业经营者84个,严密防范哄抬价格及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二是组织开展了电力价格、涉企收费、殡葬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208.41万元,国家已明令取消仍继续收取的收费394.06万元,自立名目、扩大范围收费5.15万元。1至12月共办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76件,已办结73件,退款3715.09元,作出行政处罚1件,罚款金额1500元。共计审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11家,录入率达100%。截至12月11日,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358件,认定金额1476.1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52,126,67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978,140.4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8,533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651,435,473.4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内容增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9,823,035.45元。其中:基本支出6,087,877.37元,占总支出的3.81%;项目支出153,735,158.08元,占总支出的96.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61,143,735.45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内容增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87,877.37元。与上年对比比去年增1,508,577.37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发生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735,158.08元。(含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80,000元、轨道交通客流预测报告编制等费900,000元、弥蒙铁路征迁补偿129,000,000元、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15,000,000元、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654,700元等。)比上年增加59,635,158.08元,增加原因项目增加,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08,851.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比上年增加61274051.48元,增加原因项目增加,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57,44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8,655,158.0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4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441,414.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7%。主要用于弥蒙铁路征迁补偿;
12.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主要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客流预测报告编制;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1,600.00元,支出决算为286,461.7元,完成预算的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461.7元,完成预算的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4,313.71元,下降2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493.5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820.21元,下降13.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86,461.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6,461.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6,461.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往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27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167,274元,增加原因: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日常工作的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622,840,853.14元,其中,流动资产622,044,226.94元,固定资产796,62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9,679,976.4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89,765,848.49元,固定资产减少85,8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735,158.08元。(含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80,000元、轨道交通客流预测报告编制等费900,000元、弥蒙铁路征迁补偿129,000,000元、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15,000,000元、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654,700元等。)比上年增加59,635,158.08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
2.经济效益。4个特色小镇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到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5.4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2%。弥蒙铁路已交付永久红线用地为922.13亩,占设计永久红线用地71.45%。提供临时用地379.91亩,占设计用地的76.96%。已交付白沙坡隧道进口用地106亩,按时完成还控制性工程用地和配套临时用地供地。弥勒站房扩建征集方案意见已基本完成,设计单位正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3.社会效益。太平湖森林小镇68栋木屋酒店、会议中心和木屋展示区27栋木屋建筑对外运营,完成大地艺术景观、生态艺术展示中心工程建设;“东风韵”小镇双创园商业部分主体封顶,青年艺术酒店已投入营业,完成绿化景观提升、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红河水乡喜来登、源宿酒店主体工程及副楼工程已完工,福朋、臻品之选酒店正进行施工图设计,文化创意区繁华天地、玲珑大街正抓紧主体工程建设;可邑小镇游客接待中心、会客厅展示中心主体已完工投入使用,花口板块养老公寓主体完工,可邑古村落板块村庄美化工程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高原特色农业、食品加工园、红河卷烟厂、太平湖森林公园、甸溪河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了投资实物量。
4.行政效能。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为目的,在有效开展财政支出合法合规性的基础上,从财政政策的落实、资金管理及支出进度两个方面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结果作为预算执行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关注,推动提升预算执行绩效,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市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合理安排各项预算开支,组织实施好全市项目审批、申报与管理工作,完成弥勒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等各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达到弥勒市经济趋稳向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落实。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市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结合本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好发改局预算基本支出、项目前期费支出资金,做好弥勒市项目库项目储备,项目申报,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将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指导督促项目实施。积极申报省、州重点工程,向国家争取项目资金,促进弥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完成,达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制定《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
(2)以制度为准绳编制预决算。遵守《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依据,按照单位人员、车辆编制、类别、单位固定资产情况、预算单位组织的收入情况等信息认真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在年度预算范围内进行审批,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和报销。若需要调整预算应及时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差异率控制在5%的目标值。年终认真编制部门决算,保证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本单位2018年度预决算财政信息已经按要求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3)健全财务制度。2018年积极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手续,杜绝违规支出。重大经费开支、项目及专项资金开支事项实行局领导班子决策制度,由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4)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局留存公务用车1辆(价格监测中心),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严禁公车外借,公车私用,公务用车用油、报销、维修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办理和维修。
(5)规范财务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财务一般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报账款与借款;设备购置及向社会购买服务一律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办公用品采取集中定点采购;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坚决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完善审批、预算手续,做到附件依据齐全,杜绝一切超标准、超预算的开支;从严从紧控制聘用人员,严格聘用审批程序和合同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机关财务自查自审,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组织整改。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本次预算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总分值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评定分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评定分数80-89分的为良;评定分数60-84分的为中;评定分数小于60分的为差。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根据外部发展环境变化调整、充实和完善弥勒市“十三五”规划投资项目储备库,经梳理调整,“十三五”期间拟实施项目732项,估算总投资3586.35亿元,比评估前增加1274.3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2069.53亿元,比评估前增加97.48亿元,中期评估报告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提交市人大专题会议审议。发改局坚持季分析、月调度,全市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动能加快培育,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呈现出“六稳”、“五增”的特点。
(2)经济效益。
一是积极发挥发改局职能,重点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4个特色小镇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到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5.4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2%。太平湖森林小镇68栋木屋酒店、会议中心和木屋展示区27栋木屋建筑对外运营,完成大地艺术景观、生态艺术展示中心工程建设;“东风韵”小镇双创园商业部分主体封顶,青年艺术酒店已投入营业,完成绿化景观提升、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红河水乡喜来登、源宿酒店主体工程及副楼工程已完工,福朋、臻品之选酒店正进行施工图设计,文化创意区繁华天地、玲珑大街正抓紧主体工程建设;可邑小镇游客接待中心、会客厅展示中心主体已完工投入使用,花口板块养老公寓主体完工,可邑古村落板块村庄美化工程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高原特色农业、食品加工园、红河卷烟厂、太平湖森林公园、甸溪河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弥蒙铁路等项目的推进,形成了投资实物量。
二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弥蒙铁路建设相关工作。已交付永久红线用地为922.13亩,占设计永久红线用地71.45%。提供临时用地379.91亩,占设计用地的76.96%。已交付白沙坡隧道进口用地106亩,弥勒站房扩建征集方案意见已基本完成,设计单位正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3)社会效益。
一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弥勒市纳入国家规划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441户2092人,涉及7个乡镇11个安置点。实现2018年5月31日已搬迁入住256户1166人,入住率为100%,旧房拆除246户,拆除率为96.09%。通过搬迁对象精准、规划方案精准、项目建设精准、产业扶持精准等措施落实,加快建成了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走出一条以易地扶贫搬迁助推贫困地区发展的新路子。
二是认真做好价格检查工作。共出动车辆14台次,执法人员261人次,检查涉及重点领域及行业企业经营者84个,严密防范哄抬价格及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二是组织开展了电力价格、涉企收费、殡葬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208.41万元,国家已明令取消仍继续收取的收费394.06万元,自立名目、扩大范围收费5.15万元。1至12月共办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76件,已办结73件,退款3715.09元,作出行政处罚1件,罚款金额1500元。共计审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11家,录入率达100%。截至12月11日,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358件,认定金额1476.18万元。
(4)行政效能:
认真组织编制和分解下达弥勒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弥勒市2018年计划建议。2018年计划(草案)报告及计划主要指标,经政协弥勒市一届一次会议协商,通过弥勒市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人代会后又将主要计划指标以(弥发改〔2018〕1号)文件分解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
邀请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开展关于《弥勒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科学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提出了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调整、充实和完善弥勒市“十三五”规划投资项目储备库,经梳理调整,“十三五”期间拟实施项目732项,估算总投资3586.35亿元,比评估前增加1274.3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2069.53亿元,比评估前增加97.48亿元,中期评估报告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提交市人大专题会议审议。
扎实抓好项目的储备、筛选、上报和审批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上级资金补助。2018年弥勒市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共215项,争取到各级项目补助资金6.6513亿元,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比实现“双提升”(产业投资预计增长20%;占投资总额的36.5%,民间投资预计增长22%,占投资总额的41.5%),有效投资在补短板、强弱项、促转型、增后劲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5.年度工作总结
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