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82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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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1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711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总工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弥勒市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是中共弥勒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全市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弥勒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作风建设工作,着力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
2、围绕依法治市要求,着力推进法治工会建设。
3、围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目标,着力推进新时期职工维权帮扶工作。
4、围绕服务大局工作目标,着力推进职工建功立业活动。
5、围绕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6、围绕新时期工会职责任务,着力推进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如下:
1.弥勒市总工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24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244.78万元增加1.07万元,是因为2018年度在职工资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及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增加等诸多因素形成差额。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24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5万元,占总支出的97.97%;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244.78万元增加1.07万元,是因为2018年度在职工资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及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增加等诸多因素形成差额。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85万元。比上年244.78万元减少3.93万元,是因为2018年度在职工资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及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增加及送温暖活动经费5万元在项目支出中支出等诸多因素形成差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送温暖活动经费比上年增加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244.78万元增加1.07万元,是因为2018年度在职工资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及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增加等诸多因素形成差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2901款财政补助收入2,042,231.00元,支出2,042,231.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5,857.00元(基本工资502,864.00元,津补贴567,766.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1,987.00元,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90,240.00元,预发综合绩效考评奖312,000.00元,机关工作人员2017年综合考评奖202,000.00元,事业人员2017年绩效工资99,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58.00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32,500.00元,工会经费17,978.00元,小汽车燃修费6,1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1,800.00元为公务员车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916.00元(其中:60.00元为独生子女奖励, 107,856.00元为住房公积金)。
2、2012902款财政补助收入50,000.00元,支出5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0.00元作为送温暖活动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送温暖活动,对特困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等进行慰问。
3、2012999款财政补助收入33,200.00元,支出33,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200.00元,按弥财产业指[2018]1号文要求用于2018年春节“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帮扶补助的资金33,200.00元。
4、2080501款财政补助收入146,671.00元,支出146,67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6,671.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休人员李元书离休费142,671.00元。
5、2080505款财政补助收入186,388.80元,支出186,388.80元。全部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未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未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5万元,与上年的42.73万元减少30.48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弥勒市总工会经党委、政府批准召开2017年弥勒市第一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增加会议费支出28.9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总工会资产总额42.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2.60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34.76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7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减少19.87万元减少原因是报废达到使用年限不能使用的通用设备23件价值18.36万元及家具用具3件1.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项目支出5万元,是送温暖活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送温暖活动,对特困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等进行帮扶慰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送温暖活动通过对特困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等进行慰问及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补助,从物质上、精神上、就业上、子女就学上给予了帮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认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制定了《收支预算、决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工会资产管理制度》、《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各类资金均明确相应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从总体结构来说,2018年经费收支趋于合理状态,经费收入稳定,经费支出体现了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要求,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加,基本确保工会工作正常运转。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在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保证了各项工作经费及时到位。我单位厉行节约,坚持把有限的专项经费用在刀刃上,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较好地保证了工会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弥勒市总工会2018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送温暖活动:送温暖工程是由全总发起实施的为困境中的职工排忧解难的工程。从1992年起,全国总工会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组织各级工会与党政部门一道,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1994年,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职工群众的意愿,全总将一年一度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以更大的力度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使送温暖活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做到有一个困难职工建立一份困难职工档案,切实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7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