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850-37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2
  • 有效性
    有效

竹园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8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制定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梳理社会主义新风尚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以赴抓机遇稳增长,经济实力持续增强 

  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50,970万元,增长7%;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1,800万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05,945.92万元、24,900万元,比年初分别增长11.4%、16.3%;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98万元,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80元,增长10%。 

  2、全力以赴抓转型促融合,产业升级步伐加快 

  完成土地确权面积68856.72亩、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3043本,发证率达99.34%,全镇规模流转土地达23577亩,引进云南中绿亿有限公司在者甸建成1157亩柑橘种植示范基地,示范区内培育农业企业9家、建成规模经营生产基地9个,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家庭农场2户,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1个,辐射带动全镇发展蔬菜种植55000亩。全镇农业总产值达66,287万元、增长7.9%,其中蔬菜种植产值达35,704万元;畜牧业总产值达30,583万元、增长19%。 

  3、全力以赴抓项目补短板,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投资1100万元开工建设竹园镇花园路延长线,投资300余万元建成5条11.18公里农村道路,投资37.5万元建成那庵村委会阿阳小组划船地道路。投资3578.48万元实施甸溪河4公里治理工程;投资1400万元完成雨补输水干渠竹园东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497.6万元建成那庵皎左坝塘并通过省级验收,投资127.96万元建成4024米的板凳寨坝塘灌溉输水管道工程,投资106万元建成117件家庭小水窖,投资93.17万元完成涉及土桥、赵林、矣果三个村委会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投资13.68万元完成竹园社区、矣果村委会421米渠道支砌的农田水利维修养护。 

  4、全力以赴抓生态重保护,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投资700余万元完成15个村内道路硬化、村级活动场所等村组公共设施项目建设;投资50余万元新购置垃圾清运车2辆、绿化喷洒车1辆及专用垃圾箱20个、垃圾桶60只,不断完善集镇环卫设施,着力提升集镇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竹园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竹园镇人民政府 

  2.竹园镇兽医站 

  3.竹园镇农机站 

  4.竹园镇财政所 

  5.竹园镇党校 

  6.竹园镇文化站 

  7.竹园镇广播站 

  8.竹园镇劳动保障所 

  9.竹园镇合管办 

  10.竹园镇计生办 

  11.竹园镇林业站 

  12.竹园镇水务所 

  13.竹园镇农科站 

  14.竹园镇农经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园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24,361,879.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61,879.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8.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的调整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22,483,644.13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4,944.13元,占总支出的87.95%;项目支出2,708,700.00元,占总支出的12.05%。与上年对比增加33.74%,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的调整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74,944.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5%,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8,7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3.22%,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一事一议资金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龙潭村委会芭一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150,000.00元、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500,000.00元、城乡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经费360,000.00元、农村公益事业支出217,000.00元、绿水村委会绿水塘小组一事一议项目180,000.00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一事一议项目140,000.00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花园村委会〕700,000.00元、村组运转工作经费161,700.00元、花园村委会构皮寨村小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150,000.00元和土桥村委会新街子村小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83,644.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74%,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的调整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61,74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5.教育(类)支出210,75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2,64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0,26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工资、遗属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43,7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2,114,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维护和垃圾箱、车购置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7,730,20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村委会建设等项目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91,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养护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安全布标制作和安监车检测维修支出; 

  15. 其他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村小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200.00元,支出决算为210,042.42元,完成预算的5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090.87元,完成预算的4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951.55元,完成预算的73.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0,868.12元,下降4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5,499.77 元,下降5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368.35元,下降30.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实施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90.87元,占60.98%;公务接待费支出81,951.55元,占39.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090.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090.8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951.5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951.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项工作交流学习、检查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园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968.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8%,主要原因是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竹园镇资产总额21,933,560.15元,其中,流动资产13,331,039.57元,固定资产8,602,518.58元(其中:房屋4,468,987.17元、车辆2,385,231.41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1,748,3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5,544.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09,900.86 元,固定资产增加534,356.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0;报废报损资产0 项;出租房屋848.32平方米,账面原值9,752,57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2,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我单位2018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8,001,135.58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8,001,135.58元,非财政性资金0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268,660.00元,占政府采购计划总额的3.36%;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7,732,475.58元,占政府采购计划总额的96.64%;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元。 

  (2)我单位2018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7,500,347.09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500,788.49 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228,4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28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5%;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2,708,700.00元, 与上年项目支出相比增加903.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一事一议资金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龙潭村委会芭一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150,000.00元、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500,000.00元、城乡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经费360,000.00元、农村公益事业支出217,000.00元、绿水村委会绿水塘小组一事一议项目180,000.00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一事一议项目140,000.00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花园村委会〕700,000.00元、村组运转工作经费161,700.00元、花园村委会构皮寨村小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150,000.00元和土桥村委会新街子村小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15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良好的实现了绩效目标。  

  2.经济效益:资金管理使用更规范,经费使用合理有效的保障竹园镇日常工作运转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大大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3.社会效益: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提高公民的满意度,在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政府形象、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行政管理开支和各种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部分增支因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竹园镇在中共弥勒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依法履职,勇于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我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竹园镇2018年度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对中心预决算编制情况进行了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全力争取和实施重点项目建设,严格监管专项资金;积极开展了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2、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全过程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②完善监控方式。采取自行监控和重点监控两种方式。对纳入监控范围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③强化结果应用。对于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项目,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完善项目管理;对于跨年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