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8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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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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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000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向相关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3.承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4.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承担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受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有序推进领导定期接访、视频接访、联合接访和信访包案
(1)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密切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印发《关于2018年度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的通知》(弥办发〔2018〕15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到信访局接待来访群众。继续执行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接访工作制度。对市领导接访的信访事项中的重点信访案件,立案并按时限要求办结,由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信访人。市领导接待日共接待34批113人次,办结33批109人次,其余正在办理时限内。
(2)扎实开展视频接访,破解地理限制“上访难”
自2014年8月开通了州、市、乡镇三级视频接访以来,确保了领导接访制度的落实,也有助于解决一些涉及多部门协调的问题。通过面对面接访、面对面交办、面对面回复,降低群众上访成本,便利了群众,提高了群众诉求的效率。州、市级领导视频接访13批16人次,其中: 州级领导视频接访3批 3人次,市级领导视频接访10批13人次,已全部办结。
(3)重要信访案件开展联合接访,实现资源整合
对到市委市政府大规模集体上访和重要信访案件开展联合接访,迅速通知涉事乡镇和职能部门的相关领导及时到市信访局联合接访。共同面对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次进行答疑解惑,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共开展联合接访34批812人次。
(4)继续实行领导包案,推动信访积案化解
紧紧围绕“事要解决”工作目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认真梳理排查信访积案,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要求进行交办,共交办29件信访积案,其中:省级领导包案化解案件1件,已经化解;州级领导包案化解案件1件,已经化解;市级领导包案化解件22件,已化解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市级领导包案稳控件5件,正在办理中。
2. 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1)加强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
做好全国、省、州、市“两会”、南博会期间信访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各区域各部门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严格执行“每日工作零报告”制度,市委信访工作联席办形成综合情况按时上报州委信访工作联席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劝返工作前置,组成劝返工作组到省、州,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上访,并随时启动工作预案。
(2)抓实信访业务培训
2月23日—24日,组织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干90余人在市行政中心和弥勒移动分公司三楼会议室开展2017年信访工作考核暨2018年业务培训。邀请州信访局副局长段和平、《红河信访》编辑白雪为信访专干开展信访信息写作培训,市信访局各业务科室就信访舆情、云南信访信息系统运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培训。10月12日,组织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干100余人召开2018年下半年信访工作推进会议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培训会议。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加大信访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信访事项“三率”水平和工作成效、扎实推动2018年信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3. 严格执行依法逐级走访办法,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建设
(1)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严格执行依法逐级走访办法
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和受理办理程序,扎实做好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共向群众出具《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50件,《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3件。
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信访问题按时限要求得到有效解决。1—12月,全市群众来访300批1562人次,办结286批1425人次,14批137人次正在办理中。
(2)做好办信工作,来信及时录入系统
坚持来信来访必登,及时将信访事项信息及受理、办理环节各项文书统一录入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目前,弥勒市36个有关部门、12个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接入并启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全市共收到来信97件,其中21件为本地自收信件,76件为上级转交信件,办结90件,7件正在办理中。
(3)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保证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建立和完善信访件督办制度,坚持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信访件采取发函督办的形式进行督办,收到较好的效果。共发出督办函7件,促进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4)认真开展复查复核,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充分发挥复查复核在解决信访案件中的作用,创新机制,严把关口,不断提高复查办案质量,有力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推动了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共收到信访案件复查申请6件,其中:受理办结并已录入云南信访信息系统1件;不予受理4件,退回原办理单位重新办理1件。
4. 大力推广网上信访,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
大力推广网上信访,推行手机信访、微信信访,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在全市12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推行网上信访代理工作,为不熟悉电脑操作的群众提供指导和代为网上信访。共收到网上信访件438件,已办结425件,13件正在办理中。其中人民网52件,办结47件,5件正在办理中;领导信箱23件,办结22件,1件正在办理中;微信信访46件,办结45件,1件正在办理中;手机信访6件,已全部办结。网上信访占全市信访总量的52.46%,已成为信访主渠道。
5. 扎实推动2018年度重点工作,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1)启动“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
以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服务创新和监督评议为抓手,全面启动“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制作全局12名人员公示牌,在“群众诉求中心”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悬挂《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图》《接待人员职责》《群众诉求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对群众的诉求及时转办交办,首接责任人对信访案件全程跟踪督办,对即将到期的信访案件发函督办7次。推行彝汉双语接访服务群众,有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因语言障碍表达诉求难的问题,共接访少数民族群众50批 179人次。在接访窗口显著位置设立“群众诉求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广泛征集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打好“四大重点”信访矛盾攻坚战
认真对照“四大重点”攻坚战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范围,对全市信访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共梳理排查出重点领域信访案件16件,已全部办结。共收到省信访局督办“四大重点”信访案件3件,其中,重点群体信访案件2件,已办结;重点问题信访案件1件,已化解。收到州信访局督办“四大重点”信访案件7件,其中,重点群体信访案件2件,已办结;重点问题信访案件1件,已化解;重点人员信访案件4件,已办结。
(3)开展信访案件评查工作
制定弥勒市信访案件评查方案,成立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评查工作流程,并将实施方案印发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对照评查范围对信访案件进行自查,并梳理报送3件信访案件作为市级评查信访件,弥勒市同时按州局要求上报3件案件参加州信访局评查。8月10日,组织12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开展乡镇交叉评查工作。10月12日,组织开展信访案件市级评查工作,在参与评查的38件信访案件中,评分达到100分的有22件,其余信访件皆为98分以上。提请州局评查的3件案件已完成评查。通过信访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13,25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3,25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收入2179479元,同比上升16.60%,原因是工资福利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658,755.61元。其中:基本支出2,164,020.4元,占总支出的81.39%;项目支出494,735.21元,占总支出的1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支出2154472.64元,同比上升23.41%,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4,020.4元。上年基本支出1706551.09元,同比上升26.81%,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4,735.21元。上年支出447921.55元,同比上升10.45%,主要原因是2018年群体访突出,信访维稳工作严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8,755.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4472.64元,同比上升23.41%,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5,40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6%。其中:2010301项支出2000674元,2010302项支出8304元,2010308项支出486431.21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3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400元,支出决算为105,224.99元,完成预算的9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156.99元,完成预算的5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068元,完成预算的34.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045.32元,下降1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50.43元,下降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94.89元,下降22.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156.99元,占62.87%;公务接待费支出39,068元,占37.1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156.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156.9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06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06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于信访维稳,联合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200元,上年支出138672.09元,同比降低0.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913元,邮电费250元,物业管理费1952元,差旅费6265元,培训费5928元,公务接待费1369元,劳务费2100元,工会经费31351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272元,其他交通费79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977,342.65元,其中,流动资产144,217.65元,固定资产833,1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377.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5,377.79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和信访工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努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信访群众工作局的具体指导下,弥勒市信访群众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信访群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以解决初信初访为重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经济效益。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信访群众工作局的具体指导下,弥勒市信访群众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信访群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以解决初信初访为重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3.社会效益。一是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形成全市齐抓共管、互相联动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4.行政效能: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及《红河州信访局关于开展网上信访代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全市始终将网上信访代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为了方便群众网上信访,市信访部门积极协调市网管中心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设立了“网上信访”窗口,链接到云南省信访网站,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进行网上信访。目前,已全部开通弥勒市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的网上信访代理系统,为快捷高效解决信访问题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成立由市信访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工作人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着重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评价。逐步把预算支出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效率上来,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支出管理全过程,构建注重绩效、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规范的业务专项经费管理新机制。结合业务专项的绩效目标,不断完善评价指标,采取自查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加强本单位预算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对预算管理的形式、范围、原则、预算构成、预算原则、预算调整、预算调整程序、预算监督等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
2.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根据年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党史研究室本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厉行节约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按需拨付,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尽可能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采取单位监控与财政监控的方式有效的监管整体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同时,为科学、准确地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1)按照做好各块经费的合理分配工作,保证了我局各专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
(2)严格实行专项资金规范运作,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有效性。
(3)工作经费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均衡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纪律,确保招待费、会议费、学习考察费、交通运行费压减比例达到管控目标和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使各项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全局工作得到积极有效的开展。
(4)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突出资金绩效,我局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年初召开局务会,研讨全局各科室工作职能及资金需求。同时对日常支出,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2018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受理来信来访835件(批)次,同比下降8.04%。其中:来信97件,同比上升56.45%;网上信访438件,同比下降1.57%;来访300批1560人次,同比批次下降25.19%,人次上升18.09%(其中:个体访226批336人次,同比批次下降32.34%,人次下降31.15%;集体访74批1224人次,同比批次上升10.45%,人次上升46.94%)。群众进京上访5批6人次,同比批次下降16.7%、人次下降14.3%。到省委、省政府上访37批105人次,同比批次上升37.03%、人次上升90.9%。到州委州政府集体上访50批133人次。同比批次下降3.84%、人次下降40.88%。
(2)经济效益。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社会效益。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成信访合理事项依法有序解决,及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4)行政效能: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及《红河州信访局关于开展网上信访代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全市始终将网上信访代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为了方便群众网上信访,市信访部门积极协调市网管中心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设立了“网上信访”窗口,链接到云南省信访网站,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进行网上信访。目前,已全部开通弥勒市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的网上信访代理系统,为快捷高效解决信访问题提供了便利条件。
5.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弥勒市信访局
2019年9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