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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852-68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2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4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法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加社会自治功能,加强镇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弥阳镇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州委“13611”和市委“3456”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落实见效、有所突破”的工作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镇呈现出党建经济和社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积极推进“艰苦奋斗、增收节支、加强监管、确保平衡、共渡难关”的财政工作作风,坚持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工作思路,合理把握财政收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科学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镇职工团结一致,发扬艰苦创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财政改革,缓解财政供求矛盾,着力克服财政经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弥阳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镇国民经济稳步增长,财政收支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基本正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设置六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财政所。 

  3.事业单位6个,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48,330,227.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21,377.11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850元,占总收入的0.02%。2017年度收入为39,165,976.00元,较上年相比增加9,155,401.11元,增长23.38%,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拨入2017事业单位年绩效工和行政单位人员综合考评奖;拨入预发2018年行政单位人员综合考评奖、预发事业单位人员18年绩效工资;(2)本年一事一议项目以指标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45,351,380.88元。其中:基本支出43,108,792.02元,占总支出的95.06%;项目支出2,242,588.86元,占总支出的4.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度总支出合计46,489,112.50元,(其中基本支出41,183,177.50元,占总支出的88.59%,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项目支出5,305,935.00元,占总支出的11.41%,主要是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经费、红烟产业园宿母依二次搬迁工作经费、太平湖森林公园环湖路土地流转工作经费、创卫工作道路硬化和排污改造等工程、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08,792.02元。比上年增加1,925,614.52元,增加4.67%,2018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及以前年度由业务主管部门列支的相关经费今年并入乡镇列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40,325.47元,占基本支出的72.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956,951.57元,占基本支出的27.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2,588.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3,346.14元,项目支出是按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而形成的各项支出。本年的项目支出明细为:大树小组农村文化室建设、小古城老年活动室建设、城关社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十百千万工程”、白塘子村进村道路补助、阿乌村委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54,03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6%。与上年46,426,212.50元相比减少2,272,181.62元,下降4.89%,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23,77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8%。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等单位的正常运转,支持各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单位的正常开展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71,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党校单位的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23,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9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4%。要用于社保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69,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计生办人员工资支出及办公经费、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医保补助费、离岗乡村医生相关补助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0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支付土专员及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卫生保洁劳务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4,867,85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7%。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办公经费、村委会社区小组干部补助、中山豆棚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补助、47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尾款补助、上母乃村级活动设施补助、弥东三道桥排水沟道路及场地硬化补助、人畜共居改造补助、城关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厨房维修费、吉山社区道路维修费、母乃村委会道路修缮补助、雨普村基础设施建设、丫普龙村委会河埂倒塌修缮补助、盘龙社区渠道塌方修复补助、阿乌干沟哨活动场所建设和丫普龙小组切割排污沟、支付城关社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十百千万工程”、支付白塘子村进村道路补助、支付阿乌村委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6,92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是支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0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393.02元,完成预算的4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911.02元,完成预算的6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82元,完成预算的8.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做到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开。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7,978.88元,下降2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416.88元,下降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62元,下降-35.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做到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911.02元,占93.94%;公务接待费支出15,482元,占6.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911.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911.0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下村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8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4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0,002.36元,与上年7,943,146.01元相比减少3,763,143.65元下降47.38%,原因是市级对乡镇的转移性支付资金减少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购买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资产总额76,127,035.47元,其中,流动资产59,285,909.53元,固定资产16,841,125.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5,310.9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0,487.28元,固定资产增加24,823.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8,88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是林业站处置公务用车1辆;出租房屋220平方米,账面原值 636,086.8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4,649.4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559.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559.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实现项目决算支出为2,242,588.86元。(其中:支付大树小组农村文化室建设200,000.00元、支付小古城老年活动室建设80,000.00元、支付城关社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十百千万工程”798,588.86元、支付白塘子村进村道路补助164,000.00元、支付阿乌村委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等)。年末结转797,411.14元。其中:2130199款年末结转(弥财预指〔2018〕156号城关社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十百千万工程”结转1,411.14元,已于2019年初作为财政结余收归财政;2130701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结转796,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分析:(1)弥财预指〔2018〕223号白塘子村进村道路补助款结余16,000.00元(2018年9月30日拨入180,000.00元,已按进度拨款164,000.00元,拨款结余16,000.00元);(2)弥财预指〔2018〕223号上母乃小组活动室补助款结转180,000.00元(2018年9月30日拨入,按工程进度达不到付款条件,作为财政结转列入下年度按工程施工程序进行拨付);(3)弥财预指〔2018〕225号太和营小组美丽宜居乡村项目补助结转600,000.00元(2018年9月30日拨入,按工程进度达不到付款条件,未支付工程款,作为财政结转列入下年度按工程施工程序进行拨付) 

  综上所述项目支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良好,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弥阳镇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目标100分,自评97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推进乡村产业培植。 

  2.推进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综合治理,改善环境卫生,美化环境 。 

  3.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 。 

  4.助力扶贫攻坚,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管理发展成效明显。 

  推进乡村产业培植:完成大棚番茄种植、杂交玉米制种、中药材等;园林绿化及花卉园艺、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扶持种养大户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完成弥勒品元园艺有限公司鲜切花种植基地三期大棚扩、发展温室养鸡、生猪家庭农场、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推进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二增一拆”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继续巩固“创卫”成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治两污”“除四乱”“清六堆”、户容户貌整治等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狠抓环卫机制落实。 

  推进乡村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等。 

  深入整治违法违规建筑。严格执行农村建房规划建设许可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有效遏制“两违”新增量。完成“大棚房”整治实地清查核查工作。 

  推进乡村绿色建设。开展“见缝插绿、村庄补绿、道路植绿”工程、完成森林督查违法图斑造林。 

  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镇、村、组三级河长制体系, 

  持续整治“四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严格控制会议、公文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办公用房的标准。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广泛听取工商联和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系。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全镇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依法治镇工作不断推进,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