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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904-09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6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科技进步及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地方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受理、审核、推荐国家和省州级的科技项目,并受委托对科技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列入本部门预算的市级科学事业费,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市级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支持市内重大的科研试验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示范;负责全市专利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受理、审核、推荐国家省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事项;负责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科普和科技保密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负责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和管理。  

  9.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10.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1.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2.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科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科技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农业资源开发等工作。  

  13.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农村经济实力稳步增长。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51.7亿元,可比增长6.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30.9亿元,可比增长6.3%;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225.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6亿元,增长9%;农村经济总支出达164.7亿元,同比增加13.8亿元,增长9%;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21.1亿元,同比增长18.9%;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63.4亿元,同比增长32.8%;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4.5亿元,同比增2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3336元,同比增10%。  

  2.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围绕《弥勒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完成《弥勒市高原特色农业南盘江干热河谷水果产业发展规(2018-2022年)》等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一带两区一河谷”高原特色农业布局,稳步推进全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一是稳固粮食产业。突出抓好优质稻及优质玉米等粮食产业,建设以中部地区种植优质稻、东西两山种植玉米为主的粮食主产区,调顺优势粮食产业区域布局。2018年,全市完成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40.35万亩,其中:完成粮食总播面积达83.1万亩,总产达27.9842万吨,比上年增长11.69%。二是调优蔬菜产业。围绕企业+基地”、“企业+基地+农户”、“企业+经合组织+农户”等多种生产模式,引进广州绿天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都新星成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特色蔬菜种植,同时不断巩固提升竹园镇骏源、青园公司蔬菜基地、朋普镇黑果坝农业产业园、新哨镇万亩韭黄产业带、竹园镇万亩莲藕产业带等规模化种植,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发展。2018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25.84万亩,总产达38.57万吨,比上年增0.3%。三是调强水果产业。以和源石榴庄园、国惠农业产业园、东风葡萄观光带及低热河谷水果产业带为依托,大力推进5个10万亩水果产业。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芒果种植27767.4亩,苹果种植7523亩,石榴种植33493亩,柑橘种植46766亩,葡萄种植10.2万亩。全市水果种植面积达26.95万亩,总产达26.28万吨,比上年增10.2%。四是调大花卉产业。稳步推进弥勒市花卉产业园区建设,截至目前,园区已入驻花卉企业15户,流转土地26351.7亩,完成投资12.0375亿元,种植花卉苗木15601.24亩。年内引进的云南品盛红花卉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和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意向性投资30000万元,目前两家花卉企业已开工建设。另外实施弥勒市省级现代花卉产业园省级补助建设项目,总投资12942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365万元,建设花卉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花卉大数据中心。截至目前,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5.71万亩,综合总产值达5.8亿元。  

  3.农产品质量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2018年全市检测各类果蔬37批次,总抽样品3569个,合格率达100%,定性定量检测水果及蔬菜农残规范样品51个、重金属规范样品12个,5家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严格做好农业安全行政执法。2018年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立案办结55件行政处罚案件,查获农资18177.7公斤(含8380公斤种子鲜穗),罚款14.6万元上缴国库。  

  4.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参与确权涉及的12个乡镇128个村委会(社区)1066个村(居)民小组已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确权面积126.76万亩,确权承包地块数78.62万块,确权户数10.76万户,确权人口43.29万人,共颁证106331本,颁证率97.58%。已于2018年9月18日完成全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成果县级自检自查、初步验收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2018年,全市新增流转土地10181.53亩,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6.51万亩。全年调处纠纷案件87件,其中: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4起;因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2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6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2起;因征地引发的纠纷10起;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起。三是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弥勒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弥阳镇章保二组、城关六组列为弥勒市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房屋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扎实开展工作。四是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2018年,组织12家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及潜力的农业企业申报认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正在着手评审工作;新增州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9个。截至目前,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48个、种植大户105户、认定的示范性家庭农场22个;州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23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户、州级重点龙头企业18户)。  

  5.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落实中央惠民资金。2018年,市农科局承担的各类强农惠农中央补贴资金5377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817万元,已于2018年6月30日前兑付到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手中。补贴涉及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134个村委会(社区),1102个村(居)民小组,受益农户106047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0万元,目前完成560万元,占补贴资金的100%,补贴机具1324台,受益农户1151户。二强化农业防灾救灾工作落实。2018年,弥勒市实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38.06万亩,因灾共理赔441.66余万元,向受灾乡镇发放了价值80余万元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灾后恢复生产。  

  6.产业扶贫稳步推进助推农民增收。一是编制了《弥勒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工作方案》,大力扶持发展水果、蔬菜、花卉、养殖、生态林业、乡村旅游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重点产业。细化制定了《关于印发弥勒市2018年度产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分解部门、乡镇产业扶贫职责任务,强化鼓励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动员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2018年,全市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1167户42507人,全市共有112家新型经营主体(其中:企业49家、合作社61家、种养大户1家、家庭农场1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11167户42507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二是强化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建设。积极参与全市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牵头完成2018年-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库评审工作,完善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2018年,安排中央、省、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99万元实施到户小产业扶持项目,共覆盖130个村(居)委会856个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5246户19377人;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0万元,用于实施专项产业项目16个,覆盖12个乡镇153个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1753户6508人、非贫困户443户1978人;安排社会帮扶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实施东山苹果基地建设项目、五山乡皇冠梨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虹溪镇花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江边万亩芒果园基地建设项目、西二镇软籽石榴柑橘种植基地种植项目,每个项目100万元。三是强化产业发展技能技能和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要求,积极做好“乡镇点菜,部门买单”产业发展技能培训指导服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全市2018-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根据各乡镇每季度产业发展培训需求“菜单”,整合农科、畜牧等部门力量,每月对有产业发展技能需求的乡镇进行“因单下菜”产业扶贫培训技能指导服务,实现全市12个乡镇农科技能指导全覆盖。2018年,共组织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服务1120余次,发放科技材料22603份,开展贫困人口生产技术培训12187人次,贫困人口技能培训3331人次,指导乡镇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建成江边万亩芒果、西二万亩柑橘、五山千亩皇冠梨和千亩柑橘、西三者衣蔬菜等产业扶贫基地。  

  7.科技工作快速发展。一是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通过产业信息到农家、技术服务到农家、科技培训到农家、惠农政策到农家等形式,共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78758人/3181次,其中:专业培训26651人/506次,现场会33313人/540次,以会代训118794人/2135次;印发技术资料54426份,出黑板报、墙报3574期,广播电视宣传12169次。完成“绿色证书”培训24期1350人;实用技术培训3280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二是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技术。2018年,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培训6期1100人;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41万亩次,完成40万亩任务的102.5%,防治率达138%,防治后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18年,全市申请专利70项,授权专利57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四是强化综合科技成果转化。申报科技项目19项,落实科技经费210万元;申报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5家企业获研发经费投入补助102.3万元。五是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2018年,全市建成10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六是强化农机农艺结合。2018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3.87万千瓦特,农机作业面积112.49万亩,全市机械化水平达53%。2018年,弥勒市荣获“云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荣誉称号,目前,由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正在申报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七是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完善“云农 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建设花卉产业大数据平台,并以此为依托,推进全市农业大数据建设。  

  8.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一是以规划为引领,着力推进乡村振兴。《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送审稿,正在修改完善《弥勒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弥勒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2018-2020》,将新哨镇夸竹社区、西三镇蚂蚁村委会纳入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包装储备了蚂蚁片区生态宜居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新哨一二三产业创新园、竹朋一二三产业创新园等9个乡村振兴项目,项目投资总额达78. 94亿元。弥勒市可邑小镇乡村振兴战略试点示范项目被列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是三产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促进乡村振兴转型升级。弥勒市被列为首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市(产城融合型),弥勒市太平湖被列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产城融合型),弥勒市现代花卉产业园创建列入云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弥勒市列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市、“云药之乡”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落地弥勒,目前,全市建成10个双创基地。  

  9.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一是稳步推进“绿色食品牌”打造。以“强产业、提品质、创名牌、育龙头、抓有机、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为目标,突出有机化、规模化、商品化、名牌化,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市水果、蔬菜、花卉、优质稻、中药材、特色养殖6大产业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农产品溯源系统和标识管理稳步推进,全培育云南名牌产品企业10家,12个产品,具有一定规模的涉农企业37家,先后引进了广州绿天然蔬果无土栽培、云南中绿亿蔬果、西安华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花卉等重点项目,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2018年,组织6家企业10个农产品申报“三品一标”认证,目前已有1家企业2个产品(蜜桔、弥橙)获绿色食品认证;2家企业,5个产品(芒果、韭菜、西兰花、荷兰豆、菜豆)获得无公害认证,其余申报认证农产品正待做环境评价及抽样送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24家企业的42个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认证面积达25.69万亩。二是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围绕“一控二减三基本”要求,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结合绿色植保防控等生物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18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6.4%,农膜回收率达76.5%,全市减少化肥用量239吨,减少农药用量33.77吨。  

  10.重大项目稳步推进。围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投资导向,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国惠农业产业园项目2018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1-12月完成投资4900万元,完成建设100亩葡萄种植、200亩葡萄大棚建设,新栽1000亩石榴,2000亩石榴滴管安装,3000米铁丝网围栏建设及已建项目的正常管护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6105万元;弥勒市桃花谷庄园田园综合体项目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元,1-12月完成投资2000万元,完成特色水果种植2146亩(其中:早香蜜桃1700亩、苹果150亩、李120亩、樱桃50亩),田园生态景观绿化植树4万余株,建设畜水池5个总库容14.5万m3,修筑园区道路18.8km,钢屋架生产车间1个2700m2(长100m、宽27m),钢架连体阳光温室180亩,建设种苗繁育基地50余亩,年供苗能力达100余万株,安装变压器2台套,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6994万元;弥勒市“苹果沟”田园综合体项目2018年计划投资1500万元,1-12月完成投资1500万元,完成种植烟富系列、嘎啦系列、富士系列的优质脱毒苹果树6600株,面积达650亩,苹果新品种脱毒苗基地,目前第一批种苗已嫁接结束,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570万元;弥勒市2017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项目实施耕地休耕试点面积2万亩,完成兑付休耕项目资金996.41万元。另外,西三镇北部片区水果种植示范项目、江边乡万亩芒果示范园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2.市农民科教培训中心  

  3.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4.市人民政府糖业办公室  

  5.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6.市种子管理站  

  7.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8.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9.市农机监理站  

  10.市渔业管理站  

  11.市植保植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5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532,861.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32,861.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度收入合计122,562,919.60元。本年度与上年相比减少61,030,058.00,减幅49.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55,009.60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7,910.00元,占总收入的0.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1,303,186.81元。其中:基本支出31,474,365.15元,占总支出的31.07%;项目支出69,828,821.66元,占总支出的68.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度总支出83,594,390.97元,本年度较上年度支出增加17,708,795.84元,增幅21.18%。其中:基本支出25,256,076.39元,占总支出的30.21%;项目支出58,338,314.58元,占总支出的69.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度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加快了上年结转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了上年度结转项目实施工程进度,拨付大量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74,365.15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度基本支出25,256,076.39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基本支出增加6,218,288.76元,增幅24.62%,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度增加了2017年1-12月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评奖及2018年综合考评奖;2、弥财非税指[2018]24号预算指标通知书返回2017年10-12月非税收入业务工作经费及弥财非税指[2018]54号非税收入返回增加;3、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正常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28,821.66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度项目支出58,338,314.58元,本年度较上年支出增加11,490,507.08元,增幅19.70%,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大量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应用科技与研究开发项目支出2,397,633.20元;  

  2.科技奖励项目支出300,000.00元;  

  3.食品安全事务项目支出4,000.00元;  

  4.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目支出36,156.00元;  

  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6,997,691.87元;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000.00元;  

  7.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4,717,448.59元;  

  8.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0,000.00元;  

  9.执法监管项目支出13737.00元;  

  10.防灾救灾项目1,037,506.40元;  

  1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目支出9,964,135.00元;  

  1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5608039.60元;  

  13.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14,744,399.00元;  

  14.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支出2717715.50元;  

  15.其他农业支出10,420,359.50元;  

  16.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支出300,000.00元;  

  17.其他农林水项目支出5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83,68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88,094.76元,本年度较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5,590.34元,增幅21.31%,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8,42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农机推广站教练车运行费、教练员工资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697,6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应用科技与开发项目支出2,323,000.00元;科技奖励项目支出30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4,8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80,72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56,992.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事务支出4,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6,156.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997,69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8%。主要用于虹溪花卉园区水利项目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76,684,943.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467,574.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5,375.83元;事业运行20,462,927.37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717,448.5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0,861.08元,完成预算的7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817.08元,完成预算的7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044元,完成预算的75.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9,993.32元,下降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069.32元,下降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24元,下降4.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817.08元,占42.57%;公务接待费支出167,044元,占57.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817.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817.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勤执法、项目实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04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0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指导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1,642.38元,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61,887.00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909,755.38元,较上年增幅1.97倍。主要原因是市场成本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116,276,239.95元,其中,流动资产82,039,097.49元,固定资产33,437,220.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99,92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116,551.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577,599.05元,固定资产增加461,04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799,922元,无形资产增加799,922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房屋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53,7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271.37平方米,账面原值4,794,721.8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79,955.2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6,414.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0,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5,194.2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69,828,821.66元。其中:2060402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397,633.20元;2069901款科技奖励支出300,000.00元;2101016款食品安全事务支出4,000.00元;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6,156.00元;2129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6,997,691.87元;213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元;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4,717,448.59元;2130109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0,000.00元;2130110款执法监管支出13,737.00元;2130119款防灾救灾支出1,037,506.40元;2130121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9,964,135.00元;2130122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5,608,039.60元;2130124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14,744,399.00元;2130135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2,717,715.50元;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10,420,359.50元;2130701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300,000.00元;21399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500,000.00元。 

  2018年预算项目:农产品安全监测费50,000.00元。项目概况:为了更好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努力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能力、风险预警能力,为支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8年对我市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地的蔬菜、水果开展抽样监测。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内控制度、质量管理管理水平基本达标,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要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宣传。通过会议、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的宣传力度,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全局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有效引导各方面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绩效结果应用,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工作氛围。  

  2.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务人员内控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加强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操作。进一步梳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晰预算绩效审核、抽查和评价等业务流程,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3.逐步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绩效目标、绩效报告、评价结果等信息除在本部门内部公开外,交市财政统一对社会公开。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2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方面,设定了预算编制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项目支出安排率、年初预算完成率、年初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控制率、“三公”经费空置率、政府采购执行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安全性、职责履行、完成及时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科学合理设定指标值,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内部自身的监督。严格内部控制,制定完善了各类制度办法,事前对预算编制审核汇总,事中监控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预算整体支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事后检查核证对预算的审核汇总,局内部充分重视自身的预算监督工作。  

  (2)财政监督。自觉接受财政监督。监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是财政部门固有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的重要表现,也是财经法规正确执行和财政资源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从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布置,到预算执行的结束,财政部门始终在履行监督职能,考核整个预算过程的绩效情况。  

  (3)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和邀请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政府审计部门是监督整个预算过程的重要部门。  

  以上三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的监督机制。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1)评价对象: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评价目的: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综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文件精神,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展需要。  

  (3)评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4)评价内容。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包括制定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部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工作总结等。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2018年,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结合部门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等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较上年明显减少,预算完成率100%,预算调整率保持在3倍以内。按规定时间、规定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经费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资产管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配置合理、出租收入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1)经济效益  

  农村经济实力稳步增长。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51.7亿元,可比增长6.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30.9亿元,可比增长6.3%;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225.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6亿元,增长9%;农村经济总支出达164.7亿元,同比增加13.8亿元,增长9%;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21.1亿元,同比增长18.9%;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63.4亿元,同比增长32.8%;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4.5亿元,同比增2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3336元,同比增10%。  

  惠农补贴助农增收致富。市农科局承担的各类强农惠农中央补贴资金5377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817万元。补贴涉及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134个村委会(社区),1102个村(居)民小组,受益农户106047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0万元,目前完成560万元,占补贴资金的100%,补贴机具1324台,受益农户1151户;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贴资金885.05万元,享受补贴农户8.5万余户,其中:发放禁牧草原补贴资金273.225万元,享受补贴农户2.5万余户;发放草畜平衡草原补贴资金611.825万元,享受补贴农户7.3万余户。  

  农业保险作用显著。2018年,弥勒市实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38.06万亩,因灾共理赔441.66余万元,向受灾乡镇发放了价值80余万元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灾后恢复生产。  

  合作社创收惠农。 2018年10月份购机至今,合作社通过为农户进行机耕、机播、机收,获得总收入50余万元,纯收入约28万元。  

  市场扩展效益显著。组织17家企业参加省内外会展推介5场次。会展直接促进农产品销售638.94万元,其中现场销售43.94万元,订单签约销售175万元,意向性签约销售420万元。  

  (2)社会效益  

  稳固粮食产业。2018年,全市完成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40.35万亩,其中:完成粮食总播面积达83.1万亩,总产达27.9842万吨,比上年增长11.69%;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25.84万亩,总产达38.57万吨,比上年增0.3%。  

  发展特色产业。全市水果种植面积达26.95万亩,总产达26.28万吨,比上年增10.2%;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5.71万亩,综合总产值达5.8亿元。  

  提升农产品质量。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2018年全市检测各类果蔬37批次,总抽样品3569个,合格率达100%,定性定量检测水果及蔬菜农残规范样品51个、重金属规范样品12个,5家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48个、种植大户105户、认定的示范性家庭农场22个;州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23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户、州级重点龙头企业18户)。  

  维护专利技术。2018年,全市申请专利70项,授权专利57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  

  发展绿色农业。已有1家企业2个产品(蜜桔、弥橙)获绿色食品认证;2家企业,5个产品(芒果、韭菜、西兰花、荷兰豆、菜豆)获得无公害认证,其余申报认证农产品正待做环境评价及抽样送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24家企业的42个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认证面积达25.69万亩。  

  发展农业科技。申报科技项目19项,落实科技经费210万元;申报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5家企业获研发经费投入补助102.3万元。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2018年,全市建成10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发展智慧农业。完善“云农 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建设花卉产业大数据平台,并以此为依托,推进全市农业大数据建设。  

  (3)行政效能  

  严格内部控制。全局各部门、各站所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及本年度负责实施的项目,建立内部的绩效管理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实现压力传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在进行年度绩效目标评价后,将评价反馈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开展,绩效计划的重要依据,更好地开展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实现行政效能最优化。围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投资导向,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严格效能管理。在绩效管理与行政效能结合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某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了各类项目和日常工作的更好落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效增强了绩效管理对于部门中心工作和全市农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引起了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使得部门领导在部署工作时都同时提出绩效考评要求,实施过程中随时关注绩效考评情况。  

  严格财务报销。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规定的会议标准执行,控制会议规模及不必要的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差旅费严格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等报销标准的通知》(弥办发〔2018〕53号)文件执行,切实做到节约资金、节支增效,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效应。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明确项目实施具体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项目层面的内部控制。同时抓好自我评价、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执行力,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级及单位相关财务制度,财务人员分工明确,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对每一笔资金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发挥最大效率。  

  严格农业安全行政执法。2018年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立案办结55件行政处罚案件,查获农资18177.7公斤(含8380公斤种子鲜穗),罚款14.6万元上缴国库。 

  严格农村产权制度。全市参与确权涉及的12个乡镇128个村委会(社区)1066个村(居)民小组已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确权面积126.76万亩,确权承包地块数78.62万块,确权户数10.76万户,确权人口43.29万人,共颁证106331本,颁证率97.58%。 

  严格农民培训。共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78758人/3181次,其中:专业培训26651人/506次,现场会33313人/540次,以会代训118794人/2135次;印发技术资料54426份,出黑板报、墙报3574期,广播电视宣传12169次。完成“绿色证书”培训24期1350人;实用技术培训3280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 

  严格知识产权保护。2018年,全市申请专利70项,授权专利57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 

  严格农机安全。2018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3.87万千瓦特,农机作业面积112.49万亩,全市机械化水平达53%。2018年,弥勒市荣获“云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荣誉称号,目前,由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正在申报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已在各下属单位公开说明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中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