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913-57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343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自成立以来,主要职责之一:进行煤炭行业主管,对辖区内的有证煤矿进行安全监管和技术服务工作;职责之二: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对辖区内非法小煤窑进行炸封;职责之三: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对市内煤炭经营流通秩序进行整顿。多年来,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弥勒市煤炭工业总公司是二块牌子一套人马,经费实行自收自支;2005年8月31日中共弥勒县委十届第50次常委会议重申弥勒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是行政单位,会议明确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为我县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具体职责为:一是对本地区煤矿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二是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三是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五是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对煤矿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连续6年实现生产安全无事故。
2、引导关闭退出煤矿2个(弥勒市拖白煤矿、小冲冲煤矿),化解过剩煤炭产能14万吨,提前1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
3、完成2个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达标考评,整项工作走在红河州产煤县市前列,为弥勒经济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内部机构编制为4个科室,即煤炭安全监管科,煤炭生产技改科,办公室,煤炭行业管理科
1.……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煤炭局有正科2名(其中实职正科1人),主任科员1人,实职副科2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1人职级晋升为副科),办事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1人由社保和市财政共同承担、2人由社保承担)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2016年12月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被纳入公车改革范围,不在拥有车辆编制)。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1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21万元,占总收入的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5万元,占总收入的3.5%。2017年总收入比上年减少6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207.03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3.3万元。2017年度年初结转结余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收入减少是因为2016年度项目资金拨入较多,实拨项目资金1435.55万元,2017年项目资金较少,仅有231万元。由于关闭退出煤矿—弥勒市拖白煤矿、小冲冲煤矿均主动放弃上级奖补资金,所以2017年项目资金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0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4万元,占总支出的18.35%;项目支出817.1万元,占总支出的81.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总支出比上年减少78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73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789.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总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支付项目资金1606.65万元,而2017年仅支付项目资金817.1万元,其中有63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016年度关闭退出煤矿—羊乃箐煤矿奖补资金),2017年度关闭退出煤矿—弥勒市拖白煤矿、小冲冲煤矿均主动放弃上级奖补资金,导致2017年项目支付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5.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4%;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4.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3%;对个人和家庭补1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比上年增加2.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比上年减少1.34万元)。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43.50万元,比上年增加3.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56万元,占基本支出21.54%,比上年增加2.04万元,津贴补贴85.62万元,占基本支出46.62%,比上年增加了18.14万元,奖金1万元,占基本支出0.55%,比上年减少了1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7.32万元,占基本支出9.43%,其他工资福利0万元,比上年减少20.62万元(2016年度聘用人员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份补发公务员7-12月份改革性津贴及部分人员正常晋升;2017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4.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3%,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其中办公费1.13万元,占基本支出0.615%,比上年减少2.21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08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04万元、咨询费2.0万元,占基本支出1.09%,比上年增加了0.20万元、差旅费5.20万元,占基本支出2.83%,比上年减少了0.91万元、培训费0.6万元,占基本支出0.33%,比上年增加了0.6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占基本支出1.58%,比上年减少了0.83万元、工会经费1.82万元,占基本支出1%,比上年增加0.38万元、福利费0.57万元,占基本支出0.31%,比上年增加了0.49万元,劳务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7万元,占基本支出0.15%,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0万元,占基本支出5.28%,比上年增加9.7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扶贫点困难户,扶贫工作经费、补助扶贫点改造公共设施)。
2017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比上年减少1.34万元。(其中离退休费4.54万元,占基本支出2.47%,比上年减少3.91万元、住房公积金11.30万元,占基本支出6.16%,比上年增加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核发,减少1名退休人员,财政仅核发双渠道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保障已关闭煤矿人员稳定,煤炭局共支付项目资金817.10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677.45万元,占项目支出82.9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113万元,占项目支出13.8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6.65万元,占项目支出3.26%。去年同期1606.65万元,下降了49.14%。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关闭煤矿中央、省、州、市奖补资金较多,2017年度我市关闭了小冲冲煤矿及拖白煤矿,两煤矿主动申请放弃各级奖补资金,要求将所关闭产能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款项用于职工安置、清偿债务等。节能环保支出677.45万元,其中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638万元,属2016项目结转资金),是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矿井羊乃箐煤矿奖补资金,占项目支出82.91%,上年同期849万元,减少171.55万元,减少20.21%;吉田煤矿完成升级任务税收奖励39.45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113万元,属弥勒市煤炭工业总公司缴纳非税收入,经批准作为煤炭监管监察经费使用,占项目支出13.83%,比上年同期减少461.46万元,下降了80.33%。下降原因是2017年度弥勒市煤炭工业总公司技术服务费没有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6.65万元—吉田煤矿完成升级任务税收奖励,占项目支出3.26%。吉田煤矿完成升级任务税收奖励两项共计66.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3.01万元,增长了186.27%.主要原因分析 :2017年度弥勒市吉田煤矿缴纳资源税较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21万元,占本年支出98.65%。比上年同期减少791.13万元,下降了44.49%。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关闭煤矿中央、省、州、市奖补资金较多,2017年我市关闭了小冲冲煤矿及拖白煤矿,两煤矿主动申请放弃各级奖补资金,要求将所关闭产能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款项用于职工安置、清偿债务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5%。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2.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4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17.1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2017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42.50万元,比上年增加3.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56万元,占基本支出23.26%,比上年增加2.04万元,津贴补贴85.62万元,占基本支出50.33%,比上年增加了18.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7.32万元,占基本支出10.18%,其他工资福利0万元,比上年减少20.62万元(2016年度聘用人员工资)。2017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2%,比上年减少4.13万元。(其中办公费1.13万元,占基本支出0.66%,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08万元、差旅费3.17万元,占基本支出1.86%,比上年增加0.93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占基本支出1.70%,比上年增加1.69万元、工会经费1.82万元,占基本支出1.07%,比上年增加0.38万元、劳务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7万元,占基本支出0.16%,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占基本支出1.41%,比上年减少2.40万元)。2017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比上年减少1.34万元。(其中离退休费4.54万元,占基本支出2.67%,比上年减少3.91万元、住房公积金11.30万元,占基本支出6.64%,比上年增加2.57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17.1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其中:节能环保支出677.45万元,主要用于对关闭矿井羊乃箐煤矿进行职工安置、因煤矿产权纠纷被河北武安法院强制执行,占项目支出82.9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113万元,主要用于弥勒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人员工资。占项目支出13.8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6.65万元,主要用于对吉田煤矿完成升级改造任务税收奖励,占项目支出3.26%。去年同期1606.65万元,减少49.14%。
2.外交(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4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81.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被纳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取消车辆编制数,所以没有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5万元,下降5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3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19.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被纳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取消车辆编制数,所以没有车辆运行维护费。业务招待费实行定点分口接待(特别是省州领导及人员住宿费自行刷卡)给我局节约大量的招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没有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已经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已经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已经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煤炭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用餐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万元,比上年15.9万元减少了4.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仅核发人员工资,我局公用经费紧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煤炭局办公费1.13万元、差旅费3.17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工会经费1.82万元、印刷费0.08元、其他交通费0.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资产总额197.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69万元,固定资产0.35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0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6.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2.6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XX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万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XX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公开方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弥勒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辆公务用车是向煤炭公司借用,公车改革后煤炭局将借用车辆归还煤炭公司,所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少62.64万元。
2、由于2016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较多,导致煤炭局资产变动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53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