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91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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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21
- 有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00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二)人员情况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6年,根据红办发〔2015〕49号、弥办发〔2016〕141号文件,我市设立市监察局,加挂市预防腐败局牌子,市纪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能。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清正廉洁教育规划。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建议、检查指导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党(工)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弥勒市纪委监察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属独立的会计核算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7年,市纪检监察局机关共设10个内设机构,主要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机关行政编制42名。其中:市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1名副书记兼任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2名(其中一名为正科级专职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2名、10个内设机构各设正职一名。
(二)人员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行政编制数为4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1人,其中:副处级4人,正科级11人,副科级17人,主任科员3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人员14人,离休1人,遗属人员5人。人员变动情况主要是根据弥组通[2017]34号、42号和弥党组字[2017]44号文件,年内调入3人,调出1人。编制增加主要是按照弥编发[2017]2号文件,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增加编制5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扎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纪律检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入经费754.34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入经费797.91万元相比,减少43.57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增加改革性补贴,人员调入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808.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11101款594.8万元,占总支出的73.5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款85.83万元,占总支出的10.6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款51.06万元,占总支出的6.31%,2080501款14.49万元,占总支出的1.79%,2080505款62.4万元,占总支出的7.7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0.39万元,原因是:增发改革性补贴和人员调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中:行政运行2011101款59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5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款8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款5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1%,2080501款1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9%,2080505款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1%。全年基本支出中,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弥勒市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8%。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余252.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91万元,完成预算的71.8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的4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原因控制行政成本,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减少5.15万元,下降21.5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万元,增长1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5万元, 下降4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行政成本,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8万元,占42.99%;公务接待费支出13.63万元,占57.0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专项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3万元。接待272人,主要用于省、州纪检监察工作调研,全市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交流,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入人员,购置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的差旅费、日常办公开支、办公设备购置、执勤执法用车运行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弥勒市纪委资产总额181.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4万元,固定资产148.17万元(其中:车辆73.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4.4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09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核消划转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3.5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3.5万元。主要是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3.5万元。
2.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3.36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14万元,节减率为4%,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3.5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14万元,节减率为4%。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3.36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14万元,节减率为4%。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预定的绩效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决算完成水平,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动“晒账本”,按时按质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