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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918-61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1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开展备灾和救灾;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工作;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工作;兴办符合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及经济实体;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完成市人民政府委托的有关事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弥勒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红十字会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州委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识新常态、融入新常态,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得到较好落实。2016年,在红十字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优秀奖,在市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均考核为优秀。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筹资取得新进展,人道救助能力不断增强。  

  积极探索筹资渠道,推动项目筹资和平时筹资相结合,不断增强人道救助能力。一是加强筹资平台建设,强化平时筹资能力。今年3月在德友汽车服务公司新设置募捐箱1个,并充分利用开展红十字宣传活动、应急救护培训等,积极向群众传播红十字精神,拓展筹资渠道。截至10月,分别到德友汽车服务公司及沃尔玛等超市清点募捐箱捐款8929元,为丫普龙小学、弥东小学等学校困难学生购买学习用品。二是深入开展“博爱送万家”传统品牌活动,帮助易受损人群。通过前期对困难群众及困难学生摸底调查,自筹资金13500元,为13所学校红十字会病贫孤残的27名学习成绩优异的困难学生每人送去500元的慰问金,鼓励他们热爱生活,努力学习。自筹资金23400余元,购买棉被300床,分发到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红十字会,慰问易受损群众。积极协调、动员,凝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单位,到东山镇新寨小学、巡检司德万小学、西二镇四道水小学、红升幼儿园等开展关爱慰问活动,为321名学生、5名坚守教育事业教师、50名山区贫困儿童、留守儿童送去价值96912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慰问金等。争取到上级红十字会价值84310元的物资,对虹溪镇小水塘村麻风病休养员、乌稠村贫困户、竹园、弥阳等乡镇困难群众、弥勒慈安精神病医院患者开展慰问。三是抓好博爱家园生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积极争取新一期项目。截至目前,针对博爱家园生计项目召开督导会9次,指导督查21次。配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州红十字会就我市博爱家园生计项目一期、二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考察。我市实施博爱家园生计项目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目前,正积极争取第四期博爱家园生计项目落户我市。四是争取省红十字会假肢安装项目,免费帮助肢残人员安装换装假肢。在了解掌握我市肢残人员情况后,与肢残人员签订到昆安装换装协议,1—10月共组织20名肢残人员到省假肢项目中心免费安换装假肢,免除费用16.4万元。五是争取基金会支持,推动关爱救助困难先天性心脏病儿童。1—10月共组织3批6名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到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手术介入治疗,对符合手术指征的3名患儿进行了免费手术介入治疗,由慧中慈善基金会补助手术治疗费4.29万元。争取中国红十字会天使明心基金会救助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16人,补助手术治疗费36.14万元。六是争取博爱图书角项目,积极改善学生课外阅读条件。争取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滇苗助学项目落户我市西一镇长冲小学,并为该校捐赠价值1.3万余元的学习用品、书柜等;联合爱心人士在朋普镇小寨明德小学建立首个“彩虹书屋”,为该校捐赠价值14866元的图书829册;向丫普龙、弥东、西二补蚌、五山中心校、育才五所小学共捐赠价值5万余元的科普类图书871册及学习用具,有效改善了学生的课外阅读条件。  

  (二)组织建设稳步推进,红十字工作不断拓展。  

  强基础、拓思路、宽领域,不断发展基层组织,为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步伐。按照“大中小学广覆盖、街道社区促发展、乡村组织重培育、企业单位求突破、医疗机构强作用、志愿组织展活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在机关、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截至10月,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均成立了乡镇红十字会,全市有学校红十字会17个、企业红十字会2个、城市社区红十字会员小组6个、农村红十字会员小组14个,团体会员单位35个,成人会员2034人,青少年会员1294人,公益服务站点6个。  

  二是稳步推进志愿服务及会员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动员热心公益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志愿者行列,今年新招募志愿者16人,累计招募红十字志愿者103人。组织志愿者到敬老院、特殊学校、街头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及无偿献血;组织2名志愿服务队骨干志愿者参加州红十字会举办的2017年志愿者培训暨造血干细胞捐献着纪念日联谊活动;协调配合中华女子学院到育才小学开展调研和志愿服务活动;推荐1名乡村医生志愿者参加“曜阳关爱行动——云南乡村医生培训班”学习;积极组织3个团体会员单位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三)红十字核心业务深入开展,人道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按照《慈善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找准工作定位,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五进”工作,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应急救护培训,截至10月,到市内各驾校开展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应急救护培训61期,4762名学员参训并通过考试取得救护员合格证书。邀请北京急救专家,联合市直属机关工委对27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讲座;邀请州红十字会讲师,联合市委组织部为52名中青年干部进行应急救护培训;到丫普龙小学、西三镇中心学校等学校对2300余名师生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到弥东小学为400余名教师、学生及家长传授“急救与家庭意外伤害”急救知识;到弥勒烟用物资有限公司为70余名企业员工进行健康知识、急救知识培训,提升公众应急救护能力和健康意识。二是认真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给予绝症患者生的希望。截至10月,招募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40名,累计156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2人,累计4人。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开展好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无偿捐献事业的发展。  

  (四)统筹规划,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五个一批”、“一户一法”的工作措施,深入挂钩联系点巡检司镇乌稠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和“三评、四定、五查五看”的工作方法,认真开展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并在原来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自身情况帮助40户挂钩联系户制定帮扶对策及措施。截至10月已回访10次,召开见面会和群众会4次,支持乌稠村委会及3个小组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经费4万元;博爱周期间,为挂联贫困户送去价值2.5余万元的运动服、拖鞋、旧衣物等慰问物资;协调为挂联村委会70户贫困户免费安装价值23.296万元的饮水净水机70台。  

  (五)履职尽责,积极推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认真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9月市委副书记、大树片区街长杨天东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到大树片区责任街道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发挥联络单位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了实施方案,对片区内的街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卫生保洁工作进行责任划分,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积极与各责任单位间建立完善信息沟通、协调服务、跟踪问效等,合力推动任务落实,切实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当作一项长期工程,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截至10月,召集相关负责人到片区开展整治活动3次,组织单位内部职工到片区打扫卫生7次,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7次。加强平时督促检查及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检查,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主要领导带队开展“连心桥”家访活动,增进了解,帮助职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截至10月,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2次,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次,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 10次,开展党员活动10次,讲党课4次,专题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进行作风纪律学习15次,撰写读书心得3篇,修订完善单位管理制度6个,对单位工作纪律检查9次。  

  (六)强化宣传,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提高公众对红十字会知晓率和红十字会公信力。一是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红十字运动知识、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及红十字会工作职责等,共悬挂宣传标语1条,展出宣传展板1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份、环保袋500个。二是以“5·8世界红十字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宣传。先后到养老院及丫普龙小学、西三镇启航幼儿园等学校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和爱心义诊活动、地震演练等活动。在街头大力开展红十字会法、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3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条、展出宣传展板10块,组织2名医疗服务志愿者为200余名群众义诊。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在东山镇举行“弥勒市2017年腊月暖冬行动物资发放活动”,并组织开展爱心义诊,爱心春联免费赠送,红十字知识宣传等活动,免费为群众测量血压100余人,摆放宣传展板11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宣传环保袋500个,发放物资价值9.2万余元,受益群众3000余人次。四是组织800名个人会员、红十字工作者、红十字青少年参加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暨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活动。各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在博爱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红十字法竞赛试题4800余份。五是结合世界急救日开展宣传活动,向弥东小学400余名教师、学生及家长传授“急救与家庭意外伤害”急救知识,受到广大师生欢迎。六是积极上报工作信息89条,被省红十字会采用4条、州红十字会21条、《弥勒信息》13条、《弥勒政情》5条、市人民政府网站13条、弥勒手机报2条、《弥勒周末》4条。刊发《博爱弥勒》六期信息80条,充分利用弥勒电视台、市红十字会工作QQ群、志愿者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红十字会工作。  

  (七)创新思路,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一是修订完善AB岗工作制度、请假及公休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效能建设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开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新局面。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职责,为适应新形势,我会与市级有关部门及各驾校积极协商,分析当前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应急救护培训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进一步理顺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应急救护培训机制,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持续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单位设办公室、赈灾救济科、综合科3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15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对增加35.5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15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增支34.2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红十字会机关机关运行费支出155.84万元。比上年增支34.2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增资及工作量加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43%;人均支出19.4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支34.2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增资及工作量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款)支出1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行政运行(2081601)支出9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1602)支出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4%。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23.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公用车改革后单位的车辆所有权调拨到市公务用车平台,相应的车辆运行费就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开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2.82万元,下降9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5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万元,下降88.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车改革后单位的车辆所有权调拨到市公务用车平台,相应的车辆运行费就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开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县市之间工作学习和交流。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费用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印刷、水电、电话、物管、差旅、维修、培训、会议、接待、购买急救包、聘用人员工资、工会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十字会资产总额30.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3万元,固定资产19.20万元(其中:其他资产19.2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0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是车辆无偿划拨到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无采购计划。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相关附件:

附件【P0201808214070098112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