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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919-50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弥勒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市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力推进 

  (1) 投资6000万元的弥勒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和投资3500万元的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于年初竣工投入使用。 

  (2)计划总投资为20.61亿元的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封顶,累计完成投资15.15亿元,预计2019年投入使用。 

  (3) 重点民营医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湖泉圣仁医院体检中心投入运营,圣洁医院迁建项目完成门(急)诊楼和住院综合楼主体工程和装饰装修,预计2018年投入使用。 

  2.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1)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规划、方案。年内市委市政府先后研究制定下发了《弥勒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弥勒市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健康弥勒2030”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1个规划、方案,明确了我市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任务、措施。 

  (2)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对市中医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和具体控制费用目标进行了分解,实施了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指标控制及监测。2017年我市公立医院门(急)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控制在116.52元内,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控制在3236.27元内,医疗费用增幅控制目标为8%以内。中医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补助10%,医院强化内部管理、节约成本自行消化10%等进行补偿。 

  (3)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药品保障供应制度建设。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相关制度,强化基本药物领导机构建设,完善药事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加强药品购销领域廉洁自律行为,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监督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年直接为看病群众减轻1200.66万元的医疗负担。 

  (4)推动医联体建设,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制定实施了《弥勒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弥勒第一医院、市中医医院均与我市16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市中医医院与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3家上级医院签订了帮扶协议,建立了医疗协作关系;弥勒第一医院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医疗联合体及双向转诊协议。同时,通过远程会诊中心与昆明、广州、上海、北京各大医院专家建立了良好的会诊关系和转诊条件。为患者转院转诊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群众就医安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见成效。 

  (5)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护士执业资格报名考试和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申报工作。2017年,共完成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23人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01人,高职三专考试75人报名工作;与11名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签订了就业协议。抓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共组织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培训1418人次,其中: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42人,在岗乡村医生到卫生院跟班学习546人次,抓好2016级乡、村两级44名在职在岗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组织100名考生参加州卫计委举办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共组织1852人购买继续医学教育“医博士”学习卡进行学习,在云南省内公开选聘30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3.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实施了《弥勒市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采取精准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市域内全部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全市共筛查出因病致贫人口2543户,因病致贫率33.54%;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3个贫困乡镇、15个贫困村已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村卫生室,达标率达100%,有医护人员93人,乡村医生 56人,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得到保障。 

  4.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下发了《弥勒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全市成立了166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数750人。年内签约居民总数196541人,签约率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35.21 %;重点人群签约146176人,签约率为68.9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48027人,签约率为100%。  

  5.基本公卫、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491777人,建档率为89.68%。全市婴儿死亡率4.07‰,低于8‰的控制指标,高危孕产妇管理及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为13.13/十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6%,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际补助4907人,补助覆盖率99.51%,实际补助金额196.28万元,免费为7024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筛查,免费为3700对已婚育龄夫妇实施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发放叶酸营养素3700人份22200瓶,施行白内障手术315例,超额完成州级下达的250例年度任务,全市174名尿毒症患者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90%的比例在医院进行“一站式”结算补偿,各医疗机构设置了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疾病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辖区0—6岁儿童常规免疫各疫苗、各剂次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调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报告及时率与处置率均达100%,全市无鼠疫、霍乱、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等甲类或重大传染病发生,结核病、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持续有序推进,4月25日,我市顺利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 

  6.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804人次,执法车辆486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卫生单位2240户次,开展各类卫生专项检查活动10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35户,办理延续7户,变更21户,注销32户,不予受理7户,审核卫生许可证345户;受理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申请16户,注销1户,办理变更注册13户;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14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8件,立案查处17件,当场处罚44件,合计罚款金额4.82万元。没收一批药品器械8件,价值约合人民币2000元。取缔无证行医窝点8个。 

  7.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全市生育水平未出现大幅波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兑现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资金666.492万元。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扎实推进,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建档率及录入率达96%和94%,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060本,并与513对外出已婚育龄夫妻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合同书》。 

  8.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充分发挥卫生、计生宣传网络健全优势,对宣传资源进行整合,投入资金在城区制作了80块健康宣传栏,制作具有本地特色、群众喜爱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两孩生育政策以及各类健康知识宣传品35万份,防艾知识小围裙、宣传袋及宣传折页等宣传品7万份,利用各种纪念日采取上街设点、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等形式,免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和咨询服务,向群众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弘扬婚育新风、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分别是: 

  1.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2.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3.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弥勒市中医医院 

  6.弥勒市弥阳卫生院 

  7.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 

  9.弥勒市西一卫生院 

  10.弥勒市巡检司卫生院 

  11.弥勒市西三卫生院 

  12.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 

  13.弥勒市东山卫生院 

  14.弥勒市江边卫生院 

  15.弥勒市五山卫生院 

  16.弥勒市西二中心卫生院 

  17.弥勒市东风中心卫生院 

  18.弥勒市虹溪中心卫生院 

  19.弥勒市锁龙寺中心卫生院 

  20.弥勒市朋普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1,17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51.94万元,占总收入的41.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3,554.98万元,占总收入的57.2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70.21万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0,435.70万元,减少20.22%;财政补助收入减少17,309.34万元,减少50.23%;事业收入增加7008.75万元,增加42.36;其他收入减少135.11万元,减少22.3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计局代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收入19239.82万元,17年没有代编,所以17年虽然卫生计生合并,增加了事业收入,但是总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却比16年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0,80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8.01万元,占总支出的82.96%;项目支出6953.80万元,占总支出的17.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2,349.93万元,减少23.24%,基本支出增加7381.74万元,增加27.89%,项目支出减少19731.67万元,减少73.94%,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计局代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支出19239.82万元,17年没有代编,所以17年虽然卫生计生合并,增加了基本支出,但是总支出和项目支出却比16年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48.01万元。比上年增加7381.74万元,增加27.89%,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合并人员经费增加以及调整增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9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3.80万元。比上年减少19731.67万元,减少73.94%,主要原因是去年的项目支出中含社保科要求代编的新农合资金支出19239.82万元,今年的项目支出中不含新农合筹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6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综合医院84.16万元,中医(民族)医院16.36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735.46万元,乡镇卫生院335.86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98.16万元,卫生监督机构10万元,妇幼保健机构104.1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835.1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832.06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71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7.8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万元,计划生育机构22.62万元,计划生育服务124.38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73.9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1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2万元。开展工作情况: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规划、方案。年内市委市政府先后研究制定下发了《弥勒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弥勒市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健康弥勒2030”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1个规划、方案,明确了我市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任务、措施。 

  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对市中医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和具体控制费用目标进行了分解,实施了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指标控制及监测。2017年我市公立医院门(急)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控制在116.52元内,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控制在3236.27元内,医疗费用增幅控制目标为8%以内。中医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补助10%,医院强化内部管理、节约成本自行消化10%等进行补偿。 

  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药品保障供应制度建设。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相关制度,强化基本药物领导机构建设,完善药事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加强药品购销领域廉洁自律行为,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监督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年直接为看病群众减轻1200.66万元的医疗负担。 

  推动医联体建设,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制定实施了《弥勒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弥勒第一医院、市中医医院均与我市16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市中医医院与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3家上级医院签订了帮扶协议,建立了医疗协作关系;弥勒第一医院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医疗联合体及双向转诊协议。同时,通过远程会诊中心与昆明、广州、上海、北京各大医院专家建立了良好的会诊关系和转诊条件。为患者转院转诊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群众就医安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见成效。 

  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护士执业资格报名考试和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申报工作。2017年,共完成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23人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01人,高职三专考试75人报名工作;与11名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签订了就业协议。抓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共组织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培训1418人次,其中: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42人,在岗乡村医生到卫生院跟班学习546人次,抓好2016级乡、村两级44名在职在岗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组织100名考生参加州卫计委举办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共组织1852人购买继续医学教育“医博士”学习卡进行学习,在云南省内公开选聘30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实施了《弥勒市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采取精准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市域内全部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全市共筛查出因病致贫人口2543户,因病致贫率33.54%;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3个贫困乡镇、15个贫困村已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村卫生室,达标率达100%,有医护人员93人,乡村医生 56人,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得到保障。 

  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下发了《弥勒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全市成立了166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数750人。年内签约居民总数196541人,签约率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35.21 %;重点人群签约146176人,签约率为68.9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48027人,签约率为100%。  

  基本公卫、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491777人,建档率为89.68%。全市婴儿死亡率4.07‰,低于8‰的控制指标,高危孕产妇管理及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为13.13/十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6%,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际补助4907人,补助覆盖率99.51%,实际补助金额196.28万元,免费为7024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筛查,免费为3700对已婚育龄夫妇实施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发放叶酸营养素3700人份22200瓶,施行白内障手术315例,超额完成州级下达的250例年度任务,全市174名尿毒症患者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90%的比例在医院进行“一站式”结算补偿,各医疗机构设置了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疾病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辖区0—6岁儿童常规免疫各疫苗、各剂次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调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报告及时率与处置率均达100%,全市无鼠疫、霍乱、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等甲类或重大传染病发生,结核病、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持续有序推进,4月25日,我市顺利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 

  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804人次,执法车辆486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卫生单位2240户次,开展各类卫生专项检查活动10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35户,办理延续7户,变更21户,注销32户,不予受理7户,审核卫生许可证345户;受理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申请16户,注销1户,办理变更注册13户;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14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8件,立案查处17件,当场处罚44件,合计罚款金额4.82万元。没收一批药品器械8件,价值约合人民币2000元。取缔无证行医窝点8个。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全市生育水平未出现大幅波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兑现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资金666.492万元。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扎实推进,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建档率及录入率达96%和94%,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060本,并与513对外出已婚育龄夫妻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合同书》。 

  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充分发挥卫生、计生宣传网络健全优势,对宣传资源进行整合,投入资金在城区制作了80块健康宣传栏,制作具有本地特色、群众喜爱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两孩生育政策以及各类健康知识宣传品35万份,防艾知识小围裙、宣传袋及宣传折页等宣传品7万份,利用各种纪念日采取上街设点、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等形式,免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和咨询服务,向群众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弘扬婚育新风、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55%。比上年减少17295.58万元,减少49.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计局代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支出19239.82万元,17年没有代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费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97.34万元,主要用于市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6.46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9.96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抚恤费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2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3%,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各种项目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63.95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 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21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3)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37.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91.35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建设项目工作经费支出以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出。 

  (5)21001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165.97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医院人员经费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支出。 

  (6)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735.46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7)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385.97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5983.11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14个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乡村医生补助支出。 

  (9)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1217.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院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支出等。 

  (10)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524.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213.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1108.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儿童先心病筛查工作及妇幼健康工作经费支出。 

  (1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862.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832.06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白内障患者复明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工作支出。 

      (16)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传染病疫情网络上报经费支出。 

     (17)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支出。 

     (18)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支出33.5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支出。 

     (19)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42.9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补助,部分计生家庭新农合个人参合费补助,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以及流动人口管理专项经费支出。 

     (20)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651.2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奖优免补项目经费支出,计生协会聘用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1)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1万元,主要用于民营医院发展补助以及卫生科研人才培养支出。 

  (22)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建设支出。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95万元,支出决算为31.20万元,完成预算的6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7万元,完成预算的8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43.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等支出均比上年同期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1.44万元,下降5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XX万元,增长/下降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55万元,下降5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9万元,下降50.7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卫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等支出均比上年同期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XX万元,占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7万元,占72.34%;公务接待费支出8.63万元,占27.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XX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XX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XX万元,购置车辆XX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计生办人员上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XX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XX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7.02万元,主要原因乡镇卫生院上缴医疗收入返回的支出今年比去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单位资产总额100302.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187.80万元,固定资产18709.67万元(其中:房屋6159.87万元、车辆709.78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050.95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141.2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647.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326.45万元,无形资产309.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42.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2.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146.1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32万元;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2246.53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2246.53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025.04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39.73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181.76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2012.48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34.05万元,节减率为10.42%,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2246.53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34.05万元,节减率为10.42%,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979.64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45.4万元,节减率为4.43%;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38.44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29万元,节减率为3.25%;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994.44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87.32万元,节减率为15.85%;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弥财发〔2017〕68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以局长付双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验收工作。依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制度,按照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清晰列出绩效评价的目标,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对每一个目标进行绩效评价。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核查。通过自查和抽查,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卫生和计生生育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