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92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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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20100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爱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组织开展除害防病活动,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市爱卫办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节假日、爱国卫生月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州级、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改厕、以春秋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爱卫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目标明确,思路清晰。
1.积极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
4月初市爱卫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弥爱卫发[2017]5号)文件,号召全市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5种15245份,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共出动车辆2119台次,清理污水沟219056米,清除垃圾2188.13吨,清除违章占道1100处,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9021张,清理卫生死角5978处。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与重大政务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一是结合各传统重大节日制定下发相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件,指导全市开展好爱国卫生工作。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做好“3·09” “5·31”,“9.14”云南省经济运行分析会,全州扶贫工作会议、锦屏后海环境卫生整治等重大政务活动和专项环境卫生整治。
三是积极参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城市清洁“街长制”督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清洁城市“街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办发〔2017〕122号)要求,市爱卫办配合市人居办做好两周一次的清洁城市“街长制”督查工作。督查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拍照存档、实时记录、反馈以弥勒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形式通报表扬环境卫生较好街区、复查整改情况和对本期存在问题街区提出整改要求并报送整改材料等方式方法,督查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力求敦促街长制责任单位工作到位,推动弥勒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上新台阶。针对全市清洁城市“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10月13日-2018年1月12日,对全市32个片区清洁城市“街长制”开展工作共督查7次,以文件形式发出督查通报7次。
3.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2017年是我市创卫工作的攻坚关键之年。即将迎来省级对国家暗访存在问题整改的考核验收、国家技术评估、综合审定、社会公示和命名等重要节点,市爱卫办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落实各项责任指标,争取资金1300万余元,完善市政设施、农贸市场建设、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卫设施等,做好迎接国考的各项准备工作。2月12-15日迎来了省爱卫会对我市创卫工作国家暗访存在问题整改进行考核验收,最终省级专家组认为我市创卫暗访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整改到位,一致同意通过验收;3月22-25日我市迎来了全国爱卫办的国家技术评估工作,并顺利通过技术评估,2017年4月12日全国爱卫办对全国通过暗访和技术评估的申报创建城市进行审定,审定后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社会公示,我市顺利通过了审定和社会公示。6月23日正式收到全国爱卫办的命名文件,全国爱卫办于7月27日在山东威海授予弥勒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誉。
4.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2017年,我市1个省级卫生乡镇(新哨镇)、6个省级卫生村顺利通过复审;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个(竹园镇)、省级卫生村14个;州级卫生村14个;市级卫生村27个。
二是卫生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卫生单位创建和评选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弥勒市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努力为广大职工营造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通过评选一批卫生管理成效突出的卫生先进单位,发挥其在创卫爱卫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2017年创建卫生单位10个。
5.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开展好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蟑等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有效控制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做到早安排、早部署。2017年春秋季灭鼠防病工作,全市共计使用溴敌隆母液3617.5公斤,全市召各乡镇各部门开专题会议26余次,开展群众宣传动员920余次,培训工作人员1400余人次,宣传动员覆盖群众96.4万人次,出动人员17000人次,车辆450台次,投放灭鼠毒饵47.9吨,清运垃圾242余吨。
二是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2016年3月、9月、2017年2月先后投入资金72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聘请专业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累计消杀餐饮经营单位1260家,机关单位162家,街道126条,城中村、城郊结合部144个,商超超市81家,学校42家,宾馆酒店462家。
三是开展夏秋季节灭蚊工作。为切实防控寨卡病毒、登革热等夏季蚊媒传染疾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迎接60周年州庆,根据《弥勒市2017年爱国卫生灭蚊防病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弥政办发〔2017〕136号)文件要求,2017年全市蚊密度较高,周边有蚊媒传播疾病的实际,投入资金18.6万元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灭蚊防病”活动,有效的控制市内病媒生物蚊虫类密度水平,为全域旅游营造洁净环境,切实做到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
6.加大农村改厕力度
2017年5月市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2016年农村改厕项目实施的巡检司镇、西三镇、弥阳镇、东山镇、西二镇5个乡镇进行项目考核验收,并拨付相关乡镇剩余的20%专项资金。通过农村改厕项目的实施和带动,使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7.14%以上。
7.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2017年完成市扶贫办及挂联乡镇扶贫办所安排的各项工作,2017年对单位所挂联的贫困户23户56人开展《西三镇五个一批》进行了11次入户走访贫困户。共投入资金2.52万元,购买化肥、冬樱花和天竺葵等农资帮助挂包贫困户,提升了村庄绿化整体水平,个人捐资3700元帮扶挂钩贫困户。
8.创卫“街长制”工作。
根据云南省爱卫会《云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市爱卫办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从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启动开始,结合我市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实行“街长制”督查工作,对全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2016年至今共发出文件通报67次,查找到存在问题338处,整改落实320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爱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爱卫办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爱卫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38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收入合计307.10万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2017年是我市创卫工作的攻坚关键之年,拨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调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爱卫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43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0万元,占总支出的18.89%;项目支出349.09万元,占总支出的81.11%;与上年的支出合计285.78万元,增长50.60%,主要原因为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的国家技术评估工作,对我市城区市政设施、农贸市场建设、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卫设施进行了完善。还聘请专业病煤生物防制公司,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病煤生物消杀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爱卫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30万元。与上年的基本支出69.90万元,增长16.31%,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工资福利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独生子女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率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爱卫办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09万元。与上年的项目支出215.88万元,增长61.71%,主要原因是我市创卫工作的攻坚关键之年,为顺利取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2017年春秋季灭鼠防病工作,全市共计使用溴敌隆母液3617.5公斤,全市召各乡镇各部门开专题会议26余次,开展群众宣传动员920余次,培训工作人员1400余人次,宣传动员覆盖群众96.4万人次,出动人员17000人次,车辆450台次,投放灭鼠毒饵47.9吨,清运垃圾242余吨。
二是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2016年3月、9月、2017年2月先后投入资金72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聘请专业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累计消杀餐饮经营单位1260家,机关单位162家,街道126条,城中村、城郊结合部144个,商超超市81家,学校42家,宾馆酒店462家。
三是开展夏秋季节灭蚊工作。为切实防控寨卡病毒、登革热等夏季蚊媒传染疾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迎接60周年州庆,根据《弥勒市2017年爱国卫生灭蚊防病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弥政办发〔2017〕136号)文件要求,2017年全市蚊密度较高,周边有蚊媒传播疾病的实际,投入资金18.6万元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灭蚊防病”活动,有效的控制市内病媒生物蚊虫类密度水平,为全域旅游营造洁净环境,切实做到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
2.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2017年,我市1个省级卫生乡镇(新哨镇)、6个省级卫生村顺利通过复审;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个(竹园镇)、省级卫生村14个;州级卫生村14个;市级卫生村27个。
二是卫生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卫生单位创建和评选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弥勒市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努力为广大职工营造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通过评选一批卫生管理成效突出的卫生先进单位,发挥其在创卫爱卫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2017年创建卫生单位10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爱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的财政拨款支出285.78万元,增长50.60%,主要原因为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的国家技术评估工作,对我市城区市政设施、农贸市场建设、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卫设施进行了完善。还聘请专业病煤生物防制公司,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病煤生物消杀工作。2017年全市蚊密度较高,周边有蚊媒传播疾病的实际,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灭蚊防病”活动,有效的控制市内病媒生物蚊虫类密度水平,为全域旅游营造洁净环境,切实做到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2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7%。其中行政运行72.1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4.6万元,用于省级专项农村改厕资金;其他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44.45万元,用于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经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及2016年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爱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预算的27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36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预算的254.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压缩了“三公”经费,但2017年是弥勒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攻坚关键之年,接待省级对国家暗访存在问题整改的考核验收、国家技术评估期间的“三公”经费支出增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4万元,增长1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2万元,增长9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57万元,下降5.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多主要原因为是市爱卫办因工作需要和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政府领导协调从卫计局长期借用一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保有量,但有运行维护费。2017年是弥勒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攻坚关键之年。为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对国家暗访存在问题整改的考核验收、国家技术评估。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聘请国家级专家一名担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顾问,多次邀请不同专业组外省国家、省级专家到现场指导、培训创卫工作,接待费及车辆运行费支出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4万元,占30.49%;公务接待费支出9.87万元,占69.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为0辆。无公务用车保有量,但有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开展政务活动卫生督查,省、州、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考核,挂包帮转走访下乡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创卫工作中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对国家暗访存在问题整改的考核验收、国家技术评估。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聘请国家级专家一名担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顾问,多次邀请不同专业组外省国家、省级专家到现场指导、培训创卫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爱卫办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爱卫办资产总额11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47万元,固定资产17.41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0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58.76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58.76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58.76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55.8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87万元,节减率为5.14完成,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55.8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87万元,节减率为5.14%,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55.8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87万元,节减率为5.14%;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市爱卫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已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82.37万元,支出430.3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市爱卫办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我单位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本会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用于保障省级专项农村改厕资金的拨付。
六、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经费、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经费、2016年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
八、“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