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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市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残疾人联合会作为市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和扶贫等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康复、文化、体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维权、社会保障、用品用具供应、无保障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残联开展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科学制定了“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方案,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我市分别出台了《弥勒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方案》(弥政发〔2017〕257号)、《弥勒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弥政办发〔2018〕15号),为“十三五”时期加快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精准康复工作。紧紧围绕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不断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康复服务进社区、到家庭。筹资147.62万元资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4113人次,残疾群众参合率达99.9%以上。建成市级残疾人康复站1个、乡(镇)康复室13个、乡(镇)康复训练点2个,配备专兼职康复员14人和村(社区)康复协调员144名,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知识普及、信息咨询、辅助器具和转介服务。与市中医医院、弥勒第一医院、市特殊教育学校、慈安精神病专科医院等单位合作,建立残疾人康复托养训练站,深入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共为7529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占有康复服务需求总数12602人的59.74%,其中免费适配辅助器具2387人。
3.教就扶贫工作。截至2017年年末,全市适龄残疾青少年随班就读335人,参加特殊教育105人,残疾人子女在校生1537人;在校残疾学生全部享受“二免一补”政策。修订完善《弥勒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办法(试行)》,助学帮扶对象范围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中技)教育到考录为大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全覆盖,2017年共发放助学金54.67万元。举办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培训班1期,98名残疾人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配合基层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致富能力。全市9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150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77人,个体就业34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16991人。投入资金20.24万元对49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临时救助;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425户,发放慰问金(含物资)10.91万元。投入资金5万元帮扶西一镇大云村委会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
4.宣传维权工作。紧紧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及时采编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全市各级各部门关爱帮扶残疾人的重点、亮点,积极向各大主流媒体和上级部门报送信息图片;协调市电视台采编制作残疾预防、关爱残疾人宣传公益片2个;编发《残联简讯》12期。开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做好96128专线管理,主要领导带队做客《弥勒热线》,为广大残疾朋友答疑释惑。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合作,在多形式广泛开展社会面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开展残疾人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残疾人法律援助10件,直接解决和帮助解决住房、生活困难等问题125个,有力地维护了残疾群众的合法权益。
5.残联换届工作。紧扣中央和省委群团组织深化改革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换届程序、纪律,于2017年12月20日圆满完成了全市市、乡镇残联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市、乡(镇)第一届残联主席团、执行理事会,配齐配强市、乡(镇)残联班子队伍,其中,增配市残联兼职副理事长2名,12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残联配备专(兼)职理事长、副理事长26名,141个村(社区)基层成立残疾人协会,选聘联络员141名,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完善。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对外交流学习和举办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残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残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参公管理)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公务员10人、机关工人1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残联2017年度收入合计38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12万元,占总收入的97.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82万元,占总收入的2.1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6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2人、调出人员1人,人员及工资调整增加;其他收入增加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残联2017年度支出合计28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5万元,占总支出的74.45%;项目支出73.20万元,占总支出的25.5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调整增加支出;项目支出减少69.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预算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7万元,增幅4.28%。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残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81万元,减幅48.81%。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预算拨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开展残联换届选举支出经费16.5万元;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含彩票公益金对应专项)支出经费39.32万元,共为3625名残疾人开展了免费康复服务,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00例,为500名0-14周岁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服务,为828名精神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康复服务,为110名听力残疾人装配助听器,为1400名肢体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服务,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284件等;开展残疾人就业扶贫项目支出经费7.9万元,其中:为180名重度精神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机构托养服务,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支出经费2.5万元;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5.03万元,其中:发放残疾人燃油补助4.03万元,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支出残疾人信访维权经费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5%。与上年对比减少5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预算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在职人员工资和公务费支出、残疾人康复训练、培训、治疗、居家托养等支出。
2080502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6万元。为单位退休人员公务费;
2080505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2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1101款 行政运行支出176.25万元。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公务费支出;
2081102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25万元。为单位公务费;
2081104款 残疾人康复支出13.75万元。为残疾人装配助听器、开展各项康复服务等;
2081105款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7.9万元。为开展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和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等;
2081199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03万元。为发放残疾人燃油补贴和残疾人信访解困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3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2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6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措施到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7万元,下降6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万元,下降5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万元,下降76.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措施到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占80.38%;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19.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残疾人流动服务专用公务用车(特殊用途车辆)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46人。主要用于上级残联组织到本市督查、调研残疾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残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残联换届年召开换届选举会议增加办公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残联资产总额493.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29万元,固定资产324.86万元(其中:房屋127.55万元、车辆37.20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0.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63万元。处置车辆2辆(上缴公务用车平台2辆),账面原值62.4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增加7.8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5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5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5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12.3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增加7.3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4.48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02万元,节减率为0.4%,非财政性资金7.8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增加7.78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4.48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02万元,节减率为0.4%;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7.78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增加7.78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以上名词解释供参考,要结合部门(单位)情况进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