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931-53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101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中共弥勒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和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建设,服务大局,促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决策部署,聚焦大事要事,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坚持紧扣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坚持创新人大依法履职的方式与途径。 

  2.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贴市委提出的发展思路、改革举措、法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坚持多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1)强化跟踪问效监督,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强化经济工作监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经济发展抓监督,围绕财政预决算抓监督,围绕重大项目抓监督。 

  (3)强化民生保障监督,积极回应人民期待:围绕学有所教、围绕城市交通、围绕文化惠民、围绕病有所医、围绕民族团结。 

  (4)强化监察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重视推进公正司法和司法体制改革、重视法治弥勒建设。 

  (5)强化工作评议监督,推进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评议工作,依法组织对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4个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促进依法行政。 

  3.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开展决定任免:坚持以法治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改进代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着力把握代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依法履职得到充分保障,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代表工作活力不断增强。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扎实做好州人大代表服务工作。 

  5.主动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两个机关”建设:主动适应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突出“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两个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作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强化能力建设,规范乡镇人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887,8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7,8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12,103,705.00元对比减少215,837.00元,降低1.78%,降低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无乡镇村委会代表之家建设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减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45,414.0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3,172.34元,占总支出的95.53%;项目支出552,241.68元,占总支出的4.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11,804,965.56元对比增加540,448.46元,增长4.58%。其中:基本支出11,793,172.34元,与上年基本支出数9,437,170.66元对比增加2,356,001.68元,增长24.97%,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职工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并行职务变动、发放2017年综合考评奖、绩效考核奖励等支出(其中: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9,617,728.00元,与上年支出数6,690,834.00元对比增加2,926,894.00元,增长43.74%,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职工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并行职务变动、发放2017年综合考评奖、绩效考核奖励等支出;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75,444.34元,与上年支出数2,746,336.66元对比减少570,892.32元,降低20.79%,降低的原因是本年度代表之家建设、代表活动等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52,241.68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2,367,794.90元对比减少1,815,553.22元,降低76.68%,降低的原因是本年度代表之家建设、代表活动等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93,172.34元。与上年基本支出数9,437,170.66元对比增加2,356,001.68元,增长24.97%,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职工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并行职务变动、发放2017年综合考评奖、绩效考核奖励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2,241.68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2,367,794.90元对比减少1,815,553.22元,降低76.68%,降低的原因是本年度代表之家建设、代表活动等项目经费减少。 

  1、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费443,063.48元,主要用于会议办公用品、场地租赁等各种经费开支。胜利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7,600.00元,主要用于州代表视察包车费、办公费等开支及代表活动室建设费用。更好的服务代表,从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3、选联工委代表工作调研经费12,221.20元,主要用于选联工委代表工作调研的各项办公费、包车费等。更好的服务代表,从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4、各村委会代表之家建设经费9,357.00元,主要用于村委会代表之家展板、门牌制作支出。更好的服务代表,从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5、代表培训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代表培训的培训费、办公费等。抓好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更好的发挥代表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9,822.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7,556.81元对比增加482,265.96元,增长4.09%,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职工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并行职务变动、发放2017年综合考评奖、绩效考核奖励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06,54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机关保运转正常开支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3,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8,4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264.38元,完成预算的1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84.3元,完成预算的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680.08元,完成预算的32.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1,713.25元,下降3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06.42元,下降2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806.83元,下降3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4.3元,占7.55%;公务接待费支出129,680.08元,占92.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84.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680.0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680.0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上级单位调研工作产生的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及接待人次42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9,302.46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4,526.91元对比增加404,775.55元,增长22.94%,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扶贫攻坚及驻村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伙食补助费、平台租车费包车费等增加以及小工工资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1,636.67元、邮电费20,957.10元、物业管理费68,284.29元、差旅费120,472.00元、培训费252,529.12元、公务接待费129,680.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84.3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859,202.35元,其中,流动资产193,846.15元,固定资产4,665,35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2,232.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53,885.63元,固定资产增加2,016,1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1元,无形资产增加1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797,6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90平方米,账面原值2,85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6,950.1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2,241.68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2,367,794.90元对比减少1,815,553.22元,降低76.68%,降低的原因是本年度代表之家建设、代表活动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较好的实现了绩效目标。 

  2.经济效益: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着重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重大投资计划安排情况、重大民生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情况,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作出切合实际的决议决定。 

  3.社会效益:着力提高审议质量和水平,对提交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代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和代表的意见,确保作出的每项决议决定,都能准确代表人民的意志、体现市委的意图、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探索实施决议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跟踪检查机制,推进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4.行政效能: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及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换届选举,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和步骤。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弥勒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依法履职,勇于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绩效总目标: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弥勒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依法履职,勇于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2)年度绩效目标: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①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确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顺利举行; 

  ②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③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⑤优化服务,强化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⑥强化素质,改进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前期准备:为认真做好本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弥财发〔2017〕68)号文件精神,弥勒市人大办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办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务室,市人大预算工委主任任副组长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人大预算工委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牵头组织协调及评价工作,财务人事科科长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后,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撰写和自评打分。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本次预算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总分值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评定分数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优;评定分数85-94分的为良;评定分数60-84分的为中;评定分数小于60分的为差。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较好的实现了绩效目标。 

  (2)经济效益: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着重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重大投资计划安排情况、重大民生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情况,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作出切合实际的决议决定。 

  (3)社会效益:着力提高审议质量和水平,对提交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代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和代表的意见,确保作出的每项决议决定,都能准确代表人民的意志、体现市委的意图、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探索实施决议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跟踪检查机制,推进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4)行政效能: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及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换届选举,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和步骤。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中共弥勒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和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建设,服务大局,促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编制决算时由于三定方案尚未批复,所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编制情况及内设机构情况按三定方案批复前填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意外的基本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