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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东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6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东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东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镇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张冲故里雄奇东山,瓜果畜药生态小镇”发展思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攻坚克难,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勇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2017年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7%以上;粮食总产量增长2%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12%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东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东山镇人大
2.东山镇政府
3.东山镇党委
4.东山镇村委会
5.东山镇财政所
6.东山镇党校
7.东山镇广播站
8.东山镇文化站
9.东山镇计生办
10.东山镇劳保所
11.东山镇合管办
12.东山镇农经站
13.东山镇农科站
14.东山镇农机站
15.东山镇林业站
16.东山镇兽医站
17.东山镇水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东山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东山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150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33 %;事业收入5.88万元,占总收入的0.39 %;其他收入4.15 万元,占总收入的0.28 %。与上年对比减少421.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收到2070204款文物保护经费480.00万元并结转至2017年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东山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212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58 万元,占总支出的77.41%;项目支出48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2.59 %;与上年对比增加717.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文物保护支出张冲故居修复工程和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东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0.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东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4.4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文物保护支出张冲故居修复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 %。与上年对比增加733.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文物保护支出张冲故居修复工程和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0 %。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 %。主要用于消防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1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 %。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5 %。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支出张冲故居修复工程支出和工资和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 %。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 %。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9.城乡社区(类)支出28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2 %。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10.农林水(类)支出53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6%。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11.住房保障(类)支出55.1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1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92万元,支出决算为44.65万元,完成预算的53.2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92万元,完成预算的75.3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3万元,完成预算的36.79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2万元,下降5.1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万元,下降2.2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2.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2 万元,占60.28 %;公务接待费支出17.73万元,占39.7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东山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5 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政府办公楼维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山镇资产总额3486.0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2.46万元,固定资产1093.55万元(其中:房屋701.89 万元、车辆148.7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2.9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1.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2.98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9.7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2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增加16.7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474.59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474.59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7.51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467.08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470.37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4.22万元,节减率为0.89%。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470.37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4.22万元,节减率为0.89%。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7.2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22万元,节减率为2.93%;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463.08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4万元,节减率为0.86%。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镇的支出主要列入10大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镇人大、党委、政府和财政所的支出。
教育支出包括镇党校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包括镇文化站和广播站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镇劳动保障所、行政退休人员和全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镇新农合办、计生办。
城乡社区支出包括镇环境卫生支出。
农林水支出包括镇农经站、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村委会、村小组和农村公益事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包括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包括镇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其他支出主要包括年初预留的预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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