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94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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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朋普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901000
第一部分 朋普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朋普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镇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镇上下推动率先开放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和依靠全镇各族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按照“党建领镇、农业稳镇、工业强镇、物流活镇、生态靓镇”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全镇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7.4亿元,增长10%;完成工农业生产总值12.8亿元,增长20.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51.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44.4万元;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10万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49亿元,增长24.4%;完成招商引资协议资金3.03亿元,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44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20元,增长12.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朋普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朋普镇人大
2.朋普镇党委
3.朋普镇政府
4.朋普镇社团
5.朋普镇计生办
6.朋普镇财政所
7.朋普镇党校
8.朋普镇广播站
9.朋普镇文化站
10.朋普镇劳保所
11.朋普镇合管办
12.朋普镇农经站
13.朋普镇农科站
14.朋普镇农机站
15.朋普镇林业站
16.朋普镇兽医站
17.朋普镇水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朋普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朋普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朋普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朋普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164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4.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64%,主要原因为2100717款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农林水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朋普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180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75万元,占总支出的88.73%;项目支出203.91万元,占总支出的11.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59%,主要原因为上年度项目支出结余在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朋普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44万元,主要原因为调增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朋普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89,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凯信牧业项目支出结余在本年度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朋普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增加205.37万元,主要原因为调增工资待遇及上年度项目支出结余在本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2017年 |
2016年 |
差额 |
比例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650.39 |
562.35 |
88.04 |
15.66% |
二、外交支出 |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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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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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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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36 |
18.74 |
25.16 |
-6.42 |
-25.52%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34.82 |
22.40 |
12.42 |
55.45%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208.66 |
195.98 |
12.68 |
6.47%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0 |
41.37 |
71.01 |
-29.64 |
-41.74%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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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92.91 |
51.00 |
41.91 |
82.18%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686.86 |
620.07 |
66.79 |
10.77%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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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5 |
|
1.00 |
-1 |
-100.00%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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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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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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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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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71.04 |
50.45 |
20.59 |
40.81%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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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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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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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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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合计 |
55 |
1804.79 |
1,599.42 |
205.37 |
12.84%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朋普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52.49万元,完成预算的7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4万元,完成预算的6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5万元,完成预算的97.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25万元,下降2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万元,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9万元,下降2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6万元,下降18.6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4万元,占50.37%;公务接待费支出26.05万元,占49.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朋普镇(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朋普镇(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朋普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1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朋普镇资产总额2417.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7.83万元,固定资产1510.75万元(其中:房屋892.58万元、车辆197.91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20.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8.7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5.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7.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30平方米,账面原值18.33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6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4件,账面原值8.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万元;无偿划拨朋普卫生院资产16.9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1109.22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109.22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7.74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104.48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994.3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14.92万元,节减率为10.36%,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994.3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14.92万元,节减率为10.36%,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6.87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87万元,节减率为11.24%。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987.43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17.05万元,节减率为10.6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