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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951-47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巡检司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1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各项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地方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促进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地方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职能:促进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完成市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抓实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事业,高度关注民生;优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安定。 

  2.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00万元,比上年下降37.5%。今年的财政工作困难前所未有,不利因素大于有利因素,挑战大于机遇。因此,巡检司镇党委政府定要统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困难形势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从变化形势中捕捉和把握机遇上来,进一步在解放思想上比胆识,在攻坚克难上比干劲,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完成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弥勒市巡检司镇人民政府 

  2.巡检司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3.巡检司镇农村经济经济管理站 

  4.巡检司镇林业站 

  5.巡检司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6..巡检司镇农业机械管理站 

  7.巡检司镇水务管理所 

  8.巡检司镇畜牧兽医站 

  9.巡检司镇合管办 

  10.巡检司镇劳动保障所 

  11.巡检司镇财政所 

  12.巡检司镇文化站 

  13.巡检司镇广播站 

  14.巡检司镇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151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7.41万元,占总收入的99.02%;其他收入13.98万元,占总收入的0.98%。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减少1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9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1.72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所划拨卫生院造成支出减少,薪资调整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161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37万元,占总支出的93.6%;项目支出16.62万元,占总支出的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9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0.7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4.2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所划拨卫生院造成支出减少,薪资调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0.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77万元 ,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所划拨卫生院造成支出减少,薪资调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9.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61.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28万元。其中:弥财预指[2014]184号巡盘大桥建设12万元,已全部用完;红财预[2013]148号政府办公大楼修建费0.11万元,已全部用完;红财预[2014]128号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资金0.28元,已全部用完;红财农[2016]38号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35万元,已全部用完;弥财预指[2014]184号农村道路建设3.162万元,已全部用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与上年对比增加229.31万元,主要原因是薪资调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7%。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31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47万元,债务利息支出2.16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26万元; 

  3.教育(类)支出3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3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28.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16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15万元; 

  7.城乡社区(类)支出8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4.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6万元; 

  8.农林水(类)支出57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5%,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21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82万元; 

  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10.住房保障(类)支出6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33万元; 

  11.其他(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9万元,支出决算为5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51万元,完成预算的9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镇厉行节约成效进一步显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91万元,下降4.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6万元,下降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减少6.5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镇厉行节约成效进一步显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1万元,占63.42%;公务接待费支出20.48万元,占36.5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5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村三委换届选举、扶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村三委换届选举、扶贫攻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75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8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24.92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00.28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08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9.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资产总额2362.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4.56万元,固定资产857.71万元(其中:房屋476.63万元、车辆125.53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55.5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1.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8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18.82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8.82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8.82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17.4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4万元,节减率为7.44%,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7.4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4万元,节减率为7.44%。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17.4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4万元,节减率为7.44%;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公开方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