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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rmtzx/2024-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融媒体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197号)文件精神,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活动。 

  2.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承担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文化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4.推进文化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市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动漫市场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8.指导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9.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活动和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对新闻出版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出版发行业和印刷复制业;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0.拟订“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承担弥勒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2.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州体育竞赛,举办全市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拟订全市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协助监管体育彩票。 

  14.组织推进全市广播影视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市播出机构、星级宾馆饭店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和净化音视频工作。 

  15.负责审核设立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准入和退出,监管和审查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 

  16.负责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组织实施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扶助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17.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紧紧围绕我市各项中心工作,坚持“文化育民、文化惠民、文化乐民”,以实施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全体文广干部职工脚踏实地、砥砺奋进,积极探索发展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馆、非遗展览馆主体部分年内完成施工,预计2018年投入使用;完成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构建市、乡、村三级总分馆模式,实现读者一卡在手、全市通用;采购新书5212种,10499册,合计馆藏量331153册。 

  (2)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东山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安装24套全民健身路径,着力构建15分钟健身圈;成功申报新哨镇11制足球场建设项目,落实中央预算内建设补助资金240万元;完成西二镇、东山镇2个五人制足球场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目前可研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积极配合我市12个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整合文体活动、居家养老等工作,不断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标准化建设;申报可邑小镇为国家体育总局首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项目,把可邑小镇建设成为以民族文化为核心,集运动休闲、民族文化、生态宜居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体育旅游特色小镇。 

  (3)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央节目无线数字覆盖工程,完成“十三五”高山台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春场坡发射台改造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行政置换任务100套,解决偏远地区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 

  2.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力度 

  (1)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力度。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非遗陈列室、湖泉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服装、音响等公共文化设施均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年服务15万余人次;二是公共文化知识免费培训,开展书法美术、舞蹈声乐等培训班40余期,培训学员1000余人;三是举办中华家道家风等公益讲座,弘扬传统文化,深受市民欢迎。 

  (2)巩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实现“一村一月一场公益电影”。极响应省、州院线“让群众看好电影”的号召,全市共有农村电影放映队11支和“五进”放映队2支,全年共放映公益电影1548场,观众15万余人次;“五进”放映队共放映公益电影500场,观众10万余人次,把更多优秀影片免费送到百姓家门口,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看电影难的问题。 

  3.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有效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1)基层文化惠民活动。一是开展“我们的中国梦·弥勒情·文化进万家”、 “我们的节日·端午节系列活动”、“中国梦·云南情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等基层文艺活动,丰富传统节日内涵,弘扬传统文化精髓;二是圆满完成弥勒本土原创歌曲演唱会,16首本土音乐作品充分挖掘我市优秀文化资源,推动我市本土原创音乐创作和发展;三是加强群众文艺辅导培训,指导我市648支业余文艺队伍共演出2000余场次,演出文艺节目20000余个。 

  (2)文艺创作持续繁荣。全年创作编排各类文艺作品200余个,其中,阿细说唱《美丽家园老实扎》获第八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美术作品《童年》入选文化部文艺人才中心主办的全国优秀青年艺术(书画)人才成果展,中国画《乡土记忆》、书法《弥勒行吟》入选庆祝红河州成立六十年书法美术作品展;中国画《西山弦韵》获弥勒市庆祝红河州成立六十年书法美术摄影展一等奖。 

  (3)圆满完成第八届阿细跳月民族节,紧张筹备州庆60周年文艺展演活动。“福地弥勒·流金溢彩”开幕式演出充分展现近几年优秀文艺创作成果,连演三场得到业界和观众的一致好评;“党旗红·弥勒美”喜迎党的十九大暨红河州建州六十周年文艺汇演齐聚我十三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文艺骨干,表演特色文艺节目66个,集中展示我市近年来在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改造、扶贫攻坚等工作取得的成就;“记忆弥勒·影像非遗”摄影展展示弥勒民族风情、非遗保护和第一至七届阿细跳月节等140件摄影作品,参观人数达1万余人次。 

  (4)体育赛事影响力不断扩大。一是紧紧围绕“体育健身·动感弥勒”目标,以体育赛事推进体育惠民工程。先后举办、承办或指导云南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迎新春象棋擂台赛、足球联赛、摔跤争霸赛、乒乓球比赛、云南省青少年武术冠军赛、首届太极拳械邀请赛、青少年羽毛球邀请赛、第二届“佛城决”世界自由搏击拳王争霸赛、沙滩排球赛等一系列热门度高、关注度广的体育赛事20余场,助推我市文旅融合。二是通过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推进“体育人口增长”行动。2017年完善体育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措施,先后开设篮球、乒乓球等6个青少年免费培训项目,形成家长、学员、教练、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的良好机制,建立学员大数据库,实施学员动态管理,补弥勒无少体校的短板,为弥勒竞技体育人才挖掘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4.加强“非遗”保护,激活“非遗”传承发展 

  一是积极组织展演展示,推动活态传承。组织弥勒彝族民间舞蹈《阿细跳月》赴文山州广南县参加《情系者兔花街,唱响壮乡非遗》展演、组织阿细说唱《美丽家园老实扎》参加云南省“文化惠民”群星奖、彩云奖获奖作品在嵩明县、马龙县等10个县(市、区)城市社区进行巡演,开展非遗流动宣传展板宣传6次;二是以申报促保护,加强传承人组织培训。完成2017年度国家级非遗项目《阿细先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和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传承人申报工作;组织召开“2016年度非遗传习点、各级传承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议”,对全市238名各级传承人、28个传习点负责人进行培训;三是对西一小长冲彝族(黑彝)婚俗、五山云红村彝族(黑彝)传统习俗、竹园红糖制作技艺开展非遗抢救性录制工作。 

  5.加强文物保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做好文物修缮管理工作。积极申报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虹溪石牌坊、虹溪文笔塔三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做好相关修缮前期工作;认真做好熊庆来故居、张冲故居的布展工作,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修缮工程基本完工,正准备组织初验;二是做好文物勘探勘测工作。对我市民主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道德文昌宫、建国楼控制地带范围内建设工程进行认真把控,让棚户区改造与文物保护工作相得益彰,同时完成城市轨道建设、绕城高速公路(一级路面标准)、弥蒙高速铁路沿线文物考古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巡查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四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王炽墓墓标盗窃案及时请示省文物局进行被盗文物的价值评估工作,对文物偷窃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作用。 

  6.把握导向,切实提高新闻宣传水平 

  (1)发挥“主流引导”核心作用,倾力服务我市工作大局。在《弥勒新闻》栏目中开设《砥砺奋进的五年》《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抓重点项目促改革发展》《精准扶贫》等专栏,及时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到基层,全方位反映我市产业体系构建、社会管理创新、电商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就。《弥勒新闻》全年共采访制作播出《弥勒新闻》302组1760条。其中有47条被云南电视台采用、635条被红河电视台采用。弥勒人民广播电台《弥勒热线》及反馈版共制作播出节目49期,共邀请我市39家单位上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就群众关心的话题进行沟通和交流,搭建群众联系政府的绿色通道。 

  (2)聚焦民生打造特色专栏。一是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弥勒电视台共制作播出《聚焦三农》《百姓大舞台》和州庆系列专题片《这里是弥勒》等专栏节目100期;二是自觉践行主流媒体的文化担当,推出首档文化类真人秀节目《发现最美弥勒 中国诗词成语弥勒秀》7期待,用充实的文化内容,接地气的节目设置和寓教于乐的轻松形式,弘扬传统文化;三是弥勒人民广播电台自办直播节目精益求精,影响力不断提升,节目类型涵盖弥勒本土人文、旅游美食、本土创业故事、电影音乐等内容,共制作播出《1033随身听》《弥勒味道》《创意人生》《晚安宝贝》等节目7976期,与广大听众朋友“声声传情,时时相伴”。 

  (3)整合资源促进新媒体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融合发展,以微信公众号开辟舆论引导新途径。 2017年弥勒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原创新闻信息730条,阅读人数上10万人以上的有近5条,5万人以上的有80多条,1万人以上的有750余条,新增粉丝3万人,每月平均阅读量超过230万人次,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职能作用。 

  (4)严格管控确保安全播出。一是完善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值班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安全播出期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播出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加强频率频道运行管理,确保群众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加强转播台运行管理,落实值机责任制,确保安全传输,播出调频(FM)广播频率4个,播出电视广播频道(模拟)3个,中央地面数字电视频道(DTMB )2个,合计频率频道9个,广播电视节目套数达19套。2017年,实现安全播出零事故。 

  7.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1)贯彻落实简政放权系列政策,不断激活市场活力。根据中央、省、州、市关于简政放权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承接下放行政权力项目的核实清理,不断简化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现已实现所有行政审批进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规范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502,其中,歌舞卡拉155户、网吧77户、电子游艺109户、音像制品38户、印刷企业14户、三小印65户、书报刊20户、艺术培训21户、表演团体3户。同时,积极引导文化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目前网吧行业转型升级成效初现,行业形象有了明显提升。 

  (2)抓好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实现网格化监管。一是以“白+黑”(白天和深夜)形式加强日常巡查,抓住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始终保证执法人员在市场第一线;二是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开展专项治理等联合行动;三是“扫黄打非”工作常抓不懈,参加全州统一举行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将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弥勒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查缴的音像制品、书刊等违法非法出版物共计10236件进行了集中销毁,共计价值约人民71652元。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22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户2100家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行政单位) 

  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单位) 

  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单位) 

  4.弥勒市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按单位划分: 

  (1)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编制人数为54人(行政编制9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编制31人)。 

  (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1人,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1人,原因是:根据弥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弥编发[2017]18号”增加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1名。 

  (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0名,与2016年同期9人相比增加1人,2017年3月退休1人,根据弥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弥编发[2017]22号”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调整为8名,减少1人,根据弥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弥编发[2017]44号”弥勒市图书馆增加事业编制2名,共核定事业编制10名。 

  (4)弥勒市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10人。 

  事业编制中财政补助人员比2016年增加2人,市文化馆增加1人,市图书馆增加1人。 

  2.部门人员实有情况:在职在编人员97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27人。按单位划分: 

  (1)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57人(机关在职公务员12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1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职工人2人,文管所在职事业人员3人,“三台”——电视台、广播电台、电视转播台在职事业人员28人)。 

  (2)弥勒市文化馆22人。 

  (3)弥勒市图书馆9人。 

  (4)弥勒市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9人。 

  (5)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1人,属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离休人员;退休26人,属弥勒市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退休人员)。 

  3.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08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75万元,占总收入的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9.2万元,占总收入的1.6%。与上年同期3,367.21万元相比,收入减少277.26万元,减幅8.2%,减幅的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推广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文广局机关退休人员工资调到社保中心发放,离退休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03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35万元,占总支出的58.9%;项目支出1,246.32万元,占总支出的4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5,467.94万元相比,支出减少2,433.27万元,减幅44.5%,减幅的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文广局机关退休人员工资调到社保中心发放,离退休费减少;福地跳月公司创作经费及管理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非遗展演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村级文体广场“以奖代补”建设经费,农家书屋运营维护经费,非遗传习点“以奖代补”建设经费,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支出,广播影视支出,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等各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8.35万元。与上年同期2,231.27万元相比,减少442.92万元,减幅19.9%,减幅的主要原因分析:文广局机关退休人员工资调到社保中心发放,离退休费减少;福地跳月公司创作经费及管理工作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6.32万元。与上年同期3,236.67万元相比,减少1,990.35万元,减幅61.5%,减幅的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减少非遗展演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村级文体广场“以奖代补”建设经费,农家书屋运营维护经费,非遗传习点“以奖代补”建设经费,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支出,广播影视支出,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等。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文化文物类支出,第八届阿细跳月民族节活动支出,村级文体广场建设,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支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推广体验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非遗传承人补助,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建设。体育类支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支出,三级指导员培训及国民体质监测,体育彩票公益金。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类支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支出,电视台高清设备更新,新华书店流动售送书车购置,两个电影院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上年同期4,790.69万元相比,减少2,152.03万元,减幅44.9%,减幅的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文广局机关退休人员工资调到社保中心发放,离退休费减少;福地跳月公司创作经费及管理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非遗展演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村级文体广场“以奖代补”建设经费,农家书屋运营维护经费,非遗传习点“以奖代补”建设经费,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支出,广播影视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第八届阿细跳月民族节活动支出,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自治州津贴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差额部分等支出。 

  2.行政运行16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工人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租房款,市文广局机关非税收入返回支出的业务工作经费等。 

  4.图书馆8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5.艺术表演团体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福地跳月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人员经费,阿哲欢歌艺术团彝族文化宣传演出活动经费,弥勒市红原女子管乐协会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6.群众文化23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市文广局支付东风农场黄家庄社区村级文体广场建设资金等。 

  7.文化创作与保护24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主要用于中央、省、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支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推广体验中心建设资金等。 

  8.文化市场管理1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市文广局及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日常业务支出等。 

  9.其他文化支出48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文广局下属单位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文管所、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支出,文化馆、图书馆两馆及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相关支出等。 

  10.文物保护14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熊庆来故居给水安装工程款,熊庆来故居修缮工程监理费,文物管理所日常公务等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给老体协人员及活动经费。 

  12.体育场馆14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支出,用于体育场馆水电、卫生保洁、保安服务费、设施设备购置、免费培训体育项目、体育馆灯光安装费等支出。 

  13.群众体育3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网球协会比赛补助经费,羽毛球协会比赛经费,老年人体育协会活动经费,老年人体育协会柔力球活动经费,市老年人健身运动会暨文艺汇演经费,国民体质监测等支出。 

  14.广播7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恢复重建后弥勒人民广播电台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运行维护费,转播台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5.电视9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弥勒电视台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采编播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16.电影10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老放映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17.出版发行1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及划拨新华书店流动售送书车经费。 

  18.其他广播影视支出1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电视转播台运行维护费,包括水电费,维修(护)费等。 

  1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市文广局三区文化工作者专项资金,图书馆数字资源5TB整合建设经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施建设补助等支出。 

  20.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文广局行政离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1.事业单位离退休11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文广局离休人员增发一个月离休费,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退休人员26人工资及公用经费。 

  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主要用于局机关、执法大队、文管所、转播台、广播电台、电视台、文化馆、图书馆、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单位养老保险费。 

  23.死亡抚恤1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死亡退休职工丧葬抚恤费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24.住房公积金9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的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78万元,支出决算为64.59万元,完成预算的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39万元,完成预算的9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如:减少、合并公务出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在日常公务接待中,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而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7万元,下降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采取了有效措施,切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如:局办公室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调度,能合并的公务出行尽量合并,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日常公务接待中,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而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万元,占39%;公务接待费支出39.39万元,占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行政管理、文化市场执法、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机关及外地来我单位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9万元,与上年同期405.12万元相比,减少135.22万元,减幅33.4%,减幅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部分资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弥勒市文化馆、弥勒市图书馆、弥勒市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4个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资产总额3,975.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6.98万元,固定资产3,018.91万元(其中:房屋430.83万元、车辆126.87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61.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2.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2.7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5项,账面原值39.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45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62.09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62.09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30.54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23.05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8.5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2.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58.5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3.57万元,节减率为5.7%,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58.5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3.57万元,节减率为5.7%,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27.81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73万元,节减率为8.9%;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22.75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3万元,节减率为1.3%;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7.96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54万元,节减率为6.4%;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经济效益。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工作,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工作的建设,弘扬了弥勒本土文化,提高了弥勒的知名度,吸引了弥勒市内外的游客到弥勒旅游,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2.社会效益。文化资金的使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建设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先进的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自信;体育资金的使用,促进了人民参加体育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向全州、全省、全国宣传了弥勒,提升弥勒形象;广播影视资金的使用,及时向全市人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全市各族人民及时收看、收听党的声音,学习先进的生产生活技术,增加群众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3.行政效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机构运转加快,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使全局综合考核位居前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