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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dfncsqgwh/2025-0002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476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为弥勒市人民政府授权承担农场区域内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事业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管理局承担公共管理职能,服务并指导好农场农工生产经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农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场经济发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5910.9万元,同比增长12%。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5251.09万元,同比增长16.12%。完成农业生产总值25649.54万元,同比增长4%。实现辖区居民人均纯收入16058元,同比增长21.65%。完成粮食总产量3112吨,同比增长0.2%。完成工业总产值1806.48万元,同比增长30%。完成畜牧总产值4760万元,同比增长32.08%。实现葡萄销售4.54万吨,总产值1.18亿元。实施葡萄地套种南瓜、葫芦、无筋豆等农作物15036亩,助农增收2440万元。生产葡萄酒7090吨,产值达1.58亿元,实现利润达4000余万元。

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97474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8.3%。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86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10.57%。招商引资任务数为编制项目5个,年内新签省外协议资金2亿元、引进省外到位资金1.3亿元。全年,我局编制上报项目5个,新签省外协议资金2.13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6.5%。省外实际到位资金2.13亿,完成任务数的163.85%。

狠抓基础设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在道路、水利、拆迁安置地等方面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服务东风发展。同时配合实施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弥勒通用机场项目建设、云桂铁路(弥勒段)、弥蒙铁路(弥勒段)、“东风韵”等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全局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管理局只承担3个双渠道事业退休人员的部分工资,在表上也只反映这3个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299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56.92万元,占总收入的96.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3.69万元,占总收入的3.63%。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9817.99万元,同比增长78.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去年增长9642.6万元,同比增长77.05%,其他收入相比去年增长175.38万元,同比增长26.64%。主要原因是东风韵特色小镇项目、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弥勒通用机场项目、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返还及相关项目经费划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285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18万元,占总支出的6.31%;项目支出21409万元,占总支出的93.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606.87对比增加9243.31万元,同比增长67.93%,主要原因是东风韵特色小镇项目、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弥勒通用机场项目、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返还,用于农场建设及管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管理局机关各职能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1.18万元。与上年1295.09万元对比增加146.09万元,同比增加11.2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人员调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315.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管理局机关各职能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09万元。与上年12311.78万元对比增长9097.22万元,同比增长73.89%,主要原因是东风韵特色小镇项目、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弥勒通用机场项目、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返还,划还农场,用于农场建设及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8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7%。与上年9490.25万元对比增加12597.28万元,同比增长132.74%,主要原因是东风韵特色小镇项目、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弥勒通用机场项目、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返还,划还农场,用于农场建设及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72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20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2%。主要用于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059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77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993.52万元, 农垦运行0.63万元,农村公益事业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25.11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49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5%。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7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71.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39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2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2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25.2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包含了非财政补助支出的部分。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7.29万元减少1.11万元,下降1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万元,下降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5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万元,占47.57%;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占52.4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外出开会、下乡等各项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接待人次395人,主要用于各部门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50.18万元,与上年13606.87万元对比增加9243.31万元,同比增长67.93%,主要原因是东风韵特色小镇项目、泸弥高速公路项目、弥勒通用机场项目、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返还,划还农场,用于农场建设及管理。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59万元,农林水支出1771.2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8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资产总额2366.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2.48万元,固定资产670.02万元(其中:房屋287.78万元、车辆28.99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53.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54.1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93.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9万元。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17.89万元;出租房屋348平方米,账面原值9.7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7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16.09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6.09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6.09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12.4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3.67万元,节减率为22.81%,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2.4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3.67万元,节减率为22.81%,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12.42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3.67万元,节减率为22.81%;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经济性效益。主要包括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和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政策性工资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

2、社会效益。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提高公民的满意度,在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政府形象、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行政效能。通过抓学习讲质量,全面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了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47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