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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011-13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030100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拟订弥勒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拟订市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弥勒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政策的执行。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组织编制和分解下达弥勒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弥勒市2017年计划建议。2017年计划(草案)报告及计划主要指标,经政协弥勒市一届一次会议协商,通过弥勒市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人代会后又将主要计划指标以(弥发改〔2017〕1号)文件分解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 

  (2)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和研究 

  采取按月监测、季度分析,加强对2017年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研判,编写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从1-9月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来看,全市经济将继续保持稳中趋快、逐季回升的发展态势。 

  (3)全力推进特色小镇申报工作。根据《云南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规划﹝2017﹞501号)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项目业主单位申报的特色小镇创建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和筛选,上报红河水乡小镇、可邑小镇、太平森林小镇、红河“东风韵”小镇4个特色小镇创建方案到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经过评审,4个特色小镇均被纳入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红河水乡、红河“东风韵”小镇列为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其他2个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目前4个特色小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州级预算内前期费和省级预算内前期启动资金4290万元已落实到位。 

  (4)精心谋划,抓项目、争资金,做好项目开发储备工作。今年以来我市上报省、州发改委请求审批项目可研、初设(实施方案)共12项,获省、州批复13项,市级批复和备案113项。2017年实施的重点项目共192项,总投资1505.12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234.34亿元。争取到各级预算内投资项目24项补助资金16762.4万元。上报2018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20项,总投资49.8亿元,预计争取资金20146万元。 

  (5)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 

  一是弥勒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950万元,目前已完成20个水池、1.65公里沟渠、7950亩人工造林、10005亩封山育林等全部建设任务,完成投资950万元,项目于2017年10月通过市级初验;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获州级批复,初步设计已经州局批复,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100万元,目前正在筹备招投标工作。 

  二是弥蒙铁路情况。目前,正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弥蒙铁路实地踏勘、可研编制等做好征迁费用测算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可研已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复。 

  三是强势推进弥勒通用机场建设,加快通用航空基地前期建设。试验段工程于2016年12月11日开工建设,完成投资 323万元。初步设计工作于2017年10月11日前已完成,并通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通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后,弥勒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公司正对机场全面开工建设做前期工作,预计11月18日前全面开工建设。 

  四是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目前,一期项目可研阶段前期工作已完成,今年计划先期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弥勒火车站~红河水乡段9.1公里,估算投资11.65亿元,现正开展一期首通段工程1.1公里估算投资2.3亿元,计划2017年11月18日完成首通段工程,完成投资8700万元。 

  (6)认真做好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共计审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11家,录入率达100%,继续落实国家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及社会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预计全年减负金额为80余万元。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253件,鉴证金额933.97万元。其中:刑事案件82件,认定金额71.05万元;涉烟案件54件,认定金额846.34万元;行政执法案件117件,认定金额16.58万元。2017年1至10月共出动执法车辆7台次、价格执法人员217人次,监管和检查单位72家,开展了春运价格、旅游市场价格、收费公示、电力价格、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及落实国家取消降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共收到价格投诉举报及信访件等16件,办结14件,办结率87.5%,其中包括:12358价格监管平台投诉举报电商件6件,办结6件;办结州价监局转办件1件;受理办结信访件4件;受理办结旅游价格投诉2件;受理电话举报件3件,办结1件,2件还在办理中。共退还消费者人民币1700元,包括旅游业退款200元;退还业主汽车施救修理费15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06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0.3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83万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389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内容增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86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93万元,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9410万元,占总支出的9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438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内容增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7.93万元。与上年对比比去年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发生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10万元(含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启动资金前期费4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前期费947.8万元、重点水利工程项前期费70万元、全市项目前期费1501.75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1100万元)。比上年增加4386.45万元,增加原因项目增加,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比上年增加4460.26万元,增加原因项目增加,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36.81万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2123.6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节能环保支出1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100万; 

  6.城乡社区支出4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 

  6.农林水支出10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减少932.8万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37.08万元,完成预算的3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3万元,完成预算的4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车,车辆减少,费用减少,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5.71万元,下降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16万元,下降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54万元,下降4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车,车辆减少,费用减少,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5万元,占10%;公务接待费支出33.03万元,占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16.31万元,增加原因: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日常工作的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316.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27.84万元,固定资产88.25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32.43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2.2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12.4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2.4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2.4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11.4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91万元,节减率为7.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12.4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91万元,节减率为7.3%,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11.4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91万元,节减率为7.3%;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决算项目支出9410万元((含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启动资金前期费4000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1100万元等),有利于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促使一批重点项目尽快形成新的投资实物量,促进弥勒经济社会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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